靓城提质三大行动:拆除违建,打造精品示范街,提升县城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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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 所属城市:重庆
信息描述
总体目标
通过持续五年举办靓城提质“三大行动”,确保县城建成区达到市容整洁、环境优美、秩序良好、道路畅通、群众满意的目标。分年度目标为:到2020年末,完成县城建成区主要街道的“三拆三下三进”整治任务,城区构建2条精品示范街(恒富东街、虹通路);到2021年末,完成县城建成区内主次干道的“三拆三下三进”整治任务,全面实现靓城提质“三大行动”的目标。
治理任务及标准
靓城提质“三大行动”主要任务分为“三拆、三下、三进”三类。
三拆
“三拆”:主要是指拆除违规违章建筑、拆除何必要的围挡墙、拆除有碍观览的建筑。
1.拆除违规违章建筑
(1)对压占城市公路规划红线、侵占城市规划绿地、压占各种市政管道的违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2)对沿街、楼顶、楼宇间各种无合法用地、规划手续或手续不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原则上进行拆除。
(3)影响城市形象、无法拆除的建筑,用水景院墙或则绿化遮挡。
(4)景色亮化着重于表现街道或建筑特色,以点、线、面的表现形式,展示建筑的本质美与个性美。
(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柏树镇配合)
2.拆除何必要的围挡院墙
(1)对沿街各种围挡院墙进行集中规范治理,可兼具管理须要拆除或改建;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围挡一律拆除,恢复原貌。
(2)对沿街残垣断壁外墙进行拆除或翻新。对陈旧、脏乱、脱落、缺损的院墙,进行整体修复、局部装潢,确保院墙立面干净整洁,实现与周边环境的协调统一。
(3)对具备砸墙透绿条件的机关单位、公园、居住区等区城的院墙,本着宜拆则拆、宜改则改的原则进行整顿改建,营造开放宽容的城市水景环境。
(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柏树镇配合)
3.拆除有碍观览的建筑
(1)对有碍城市观览的建筑物、构筑物,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合理赔偿后进行拆除。
(2)对沿街第五立面上的大红大蓝彩钢房、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的临时建筑进行涂装处理,原则采用蓝色(国标色板CSBO51426-2001)进行涂装。
(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柏树镇配合)
三下
“三下”:主要是指广告下墙、附着物下墙和管道下地。
1.广告下墙
(1)对临街屋顶、楼面广告牌和标认字按照我县“创卫”标准进行拆除。
(2)根据“一楼一标、一店一牌”的原则,以整体建筑为单元依规设置沿街立面匾额,统一尺寸、式样、材质、色调,达到整齐规范、色彩和谐、风貌统一的目标。
(3)分店招牌具有专属颜色、款式等,规格材质与周边分店招牌一致,色调应尽量与周边分店和建筑外立面协调。
(4)严禁在屋顶设置名称招牌;严禁在沿街建筑玻璃幕墙、观光扶梯内、玻璃门(窗)张贴或设置户外招牌;严禁使用高含量的大红大绿等艳俗色调作为底板色;严禁使用条幅、喷绘布、泡沫板、简易彩色吊顶等广告材质;严禁设置过街龙门式户外招牌;严禁户外招牌延展至公路;严禁借助架空线路、变压器、配电箱、电杆、交通标志等专用设施设置户外广告招牌;严禁在室内走道扶手、台阶设置户外广告。
(5)建筑物产权单位可以在自有用地范围内设置落地式名称招牌,落地式名称招牌宜采用水景文化石、空字体等方式设置招牌数目不超过所属建筑物主要出入口的个数;同一建筑物内有多家单位的,由建筑物产权单位负责整体设计集中式户外招牌,不得各自设置。
(6)招牌统一根据我县创模时门楣横匾安装要求:门楣横匾高度要求为1.6米,商户名称的字体大小要求为70分米,联系电话字体大小为10分米;疗效图必须为实地疗效,商户将计划安装的匾额疗效用笔记本软件合成到实地相片上,与相邻分店已有匾额产生对比;匾额布局设计原则上只能在居中位置设置商户名称,联系方法只能在匾额的右下角设置;竖型匾额原则上不予安装,改装“经营项目”的篆字一律不予安装;对于全省加盟店彩钢房效果图,商户必须提供加盟合同及总部关于牌面的相关要求彩钢房效果图,审批过程中可依照实地相关情况给以认可。
(7)LED显示屏广告仅容许附着商业建筑或混和功能建筑的商业部份设置,同一建筑物的同一立面仅容许设置1块LED显示屏。LED显示屏严禁播放声音,防止引起噪音污染。LED显示屏要按相关要求发布公共信息和公益宣传语,公共信息和公益宣传内容应达到刊播总数的30%。
(8)公共交通营运汽车不得在汽车正面、前后挡风玻璃及两旁后窗上设置车体广告,不得全部遮盖原车体颜色,设置的车体广告不得影响旅客辨识和搭乘。
(9)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必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许可,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宣传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柏树镇等部门配合)
2.附着物下墙
(1)对违法设置的水塔、储物筐、雨棚(遮阳棚)等进行拆除;对存在安全隐患、长期废弃不用、残损简陋的沿街空调外挂机、防护网进行拆除;对确需保留的,通过增设隔栅的办法进行美化妆饰。原则上同一建筑的色调、材质应协调统一。
(2)对外露管线、落水管、通信线路上引等附着物,应采用防水、耐磨、阻燃材质,通过吊顶的方法进行美化整修,并与建筑、墙体色调协调一致。
(3)对私自筹建的落地式附着物进行拆除;整合规范转租车秒时牌、便民导视牌及街路牌等,实现合理布局、一牌多用、科学设置、整洁有序。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警察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柏树镇等部门配合)
3.管道下地
(1)强电线路全部入地;对供电线路的斜拉线、横跨马路零星线路进行入地改建;对各种线杆进行清洗、除锈、刷漆等处理,并设置反光漆、反光条等警示标示。
(2)对公安天眼、交警监控、信号灯架空线路、零星通讯架空管道、户外广告和门楣招牌用电缆线路进行入地改建;暂时不具备入地条件、无安全隐患、确需继续使用的,根据“多杆合一、多箱合”和“捆扎、贴墙、入管”的原则,重新更换、规范设置并作美化处理。
(3)对箱式变压器、杆式变压器、电力通讯网柜、配电箱等联通光交接箱进行扩建改建,难以扩建的进行清洗、除锈、刷漆等处理,并采用铝单板、彩绘、加装围栏或吊顶等方法进行美化整修。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广播电视台、、县供电公司、、、具体施行)
三进
“三进”:主要是指停车进位、停车进库和洗车进场。
1.停车进位
(1)严厉整顿机非混行、人非混行、随意掉头等行为,对照实际主干道重点地段设置中央隔离、机非隔离、人非隔离设施。
(2)严厉整顿占用盲道、人行道、车行道、草坪绿地停车等乱停乱放行为,机动和非机动汽车停装入位、朝向确切、整齐有序。
(3)按照停车需求,科学设置路内、路外停车位,规范管理现有停车位。
(4)对具备条件的主干道开口、出口进行规范化整治。
(县警察队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
2.停车进库
(1)鼓励沿街单位、小区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
(2)对挪作他用或圈占停车场、地下停车库的整改到位、恢复功能或异地重建。
(县警察队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3.洗车进场
(1)规范“马路洗车”行为,占用城市公路等公共场所从事洗车经营的,一律关停。
(2)室外洗车场需配备废水沉淀池、污水隔离沟(槽)等设施设备,达不到排污标准的,一律取缔。
(3)洗车场无排污、环保等相关资质或资质不全的,全部暂怀孕营并建立相关手续,拒不整改的,一律取缔并依法处罚。
(县警察队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介休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四)靓城提质“三大行动”中涉及到城中村范围内的所有任务由大柏树镇负责施行。
施行步骤
靓城提质“三大行动”整治时间为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10月31日(按照疫情防治情况作适当调整),分三个阶段施行:第一阶段为动员布署阶段(2020年3月25日-3月30日);第二阶段为集中治理阶段(2020年3月30日-9月30日);第三阶段为成效评估阶段(2020年10月1日-10月31日)。
——摘选自《《洪洞县2020年市区靓城提质“三大行动”深化提质施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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