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拆除住宅小区及商铺楼顶露台违法建(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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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 所属城市:重庆
信息描述
告全县广大干部党员和群众住宅新村及商铺屋顶阳台违规建(构)筑物拆除治理的一封信
全县广大干部党员和群众:
根据市县关于住宅新村及商铺屋顶、露台违规建(构)筑物拆除治理布署要求彩钢房房,决定在全县举办住宅新村及商铺屋顶、露台违规建(构)筑物拆除整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对所有住宅新村及商铺屋顶、露台违规建(构)筑物进行拆除治理。
二、广大干部党员和群众必须在收到整改通知书15日内积极主动拆除在住宅新村及商铺屋顶、露台等公共区域违法搭建的玻璃房、彩钢房等建(构)筑物,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要主动报告所在单位或县“两拆一提高”办公室进行拆除,拆除费用自行承当。
三、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排查治理过程中彩钢房房,广大干部党员和群众要实事求是,积极配合。同时干部党员积极主动,率先表率,不得参与、协助、纵容、包庇、支持亲属好友规避拆除治理。
四、对逾期不主动拆除的,将组织进行强制拆除,对涉及干部党员、公职人员的,还将根据“查事先查人、查人深查事”的原则依法依规严厉严打、严查重处。
五、接受社会监督,住宅新村及商铺屋顶、露台违规建(构)筑物拆除治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欢迎全县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对涉及在治理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敷衍勾结、失职失职、以权术私、充当“保护伞”的单位及干部党员,及时向举报。
举报形式:丹凤县“两拆一提高”办公室
举报电话:0914-3378580
举报电话:0914-3322400
丹凤县“两拆一提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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