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水县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遏制两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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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 所属城市:重庆
信息描述
内乡县违规占地违规建设集中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及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决策布署,根据“源头防止、过程严管、后果惩处”原则,彻底杜绝全县违规占地、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行为,进一步理顺自然资源执法监管体制,提升监管效能,建立长效机制,以“零容忍”的坚定决心,严肃取缔“两违”行为,实现“两违”零新增,存量“两违”有序拆除,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组建由市长任主任,县政府有关领导任副主任,各有关单位为成员的唐河县违规占地违规建设集中治理工作领导组(见附件),与农村乱占耕地盖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合署办公。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夏政同志担任办公室科长,位完善、张宏举、赵社会、范华、陈富贵、马永伟、张文灿同志担任办公室副组长,张宏举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集中治理的指挥、组织、协调和推动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办)要认真履职尽责在宅基地建彩钢房办什么手续,创立相应领导组织,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和治理要求。乡镇(办)党委主任、村(居)总支部长要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源头防治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积极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集中治理范围及工作目标
“两违”整治的工作范围是全县行政区域内所有违规占地违规建设行为,包括占用耕地进行的“非农化”“非粮化”行为以及在原违规用地上的续建、翻建、扩建行为。
施行“六拆”专项治理行动。一是依法依规拆除田间、村边地头的违建房、老人房等违章建筑,达到规范有序、视野通透、干净美观。二是拆除常年无人居住、无人整修、无保护价值的废弃房子、残垣断壁和宅基地上经鉴别的D级危房等,在保留农地权属、征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建设果园、花园、菜园、游园,实现“一宅变四园”,实现村落建筑整齐整洁。三是拆除临时搭建的彩钢房、简易房等,坚决清理消防隐患,避免发生安全车祸。四是拆除占用公共空间的乱搭乱建,包括超宅基地四至范围建设的院墙、厕所、养殖羊圈、棚舍、垃圾堆满等。五是拆除全县范围内河道、干渠以及村内溪河、排涝河道和田间水沟等违规建筑,确保所有水塘相通相连,水源“引得来、留得住、排得出”。六是拆除县域内国省干线、县乡道路和村内主次干道的两旁影响公路安全、有碍观览的违规建筑,做到公路美丽畅通、绿化美化,构建成文化路、资源路、旅游路。
将“两违”整治与城市规划区内私搭乱建,及强化人居环境治理、美丽乡村建设结合上去,把城市规划区、路边、水(沟、坑塘)边、村边作为重点治理区域。通过“两违”整治解决城市规划区内的无序建设以及村落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城镇有序合法建设以及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高质量、高逼格;城镇、乡村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市容市貌、村容村貌显著提高,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内乡。
三、工作职责
(一)乡镇(办)。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两违”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两违”行为处置工作。
(二)县直相关单位。对没有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各种建设行为,相关部门一律不得给与代办行政审批、许可等手续。
1.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农委下发乡镇(办)赋权事项目录之外的违规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取缔工作,及时汇报上级“农耕房”及卫片执法疑似图斑下发情况,根据省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指导相关乡镇(办)落实整改要求。
2.县农业农村局。作为农业农村管理的主责单位,负责农村宅基地变革和管理工作,完善完善宅基地审批、分配、使用、流转、违法占地取缔等制度,指导乡镇(办)依法取缔居民未批先建、违规盖房等违规违法行为,联合乡镇(办)依法勒令拆除。
3.县城市管理局。作为城市管理的主责单位,进一步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在县“两违”治理工作领导组领导下,对“两违”行为配合乡镇(办)举办整治工作。
4.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城乡建设管理执法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全县未申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进行认定处理,并下发相关法律文书。做好农村危房级别认定工作。
5.县交通运输局、县道路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省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公路两旁控制区内的违规建筑进行认定处理在宅基地建彩钢房办什么手续,并下发相关法律文书。
6.县水利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沟渠、沟渠两边管理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依法认定处理,并下发相关法律文书。
7.、天然气公司、自来水公司。根据县“两违”治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文件要求对违规建筑物,依法采取停水、停气、停水举措,并做好后续监管工作。
8.县公安局。积极配合县“两违”治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依法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行为进行严打;依法查处为违建户提供石子、石子、水泥、砖头、钢筋等建材的汽车;配合做好小型拆违行为的教育疏导工作;对非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符合民事结案标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民事责任。
9.县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两违”治理专项资金,确保工作所需经费足额筹措到位。
10.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内乡大队。依法对“两违”行为停止申领相关行政审批,并对“两违”行为所导致的违背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结案取缔。
11.县信访局。负责做好信访群众的接待、教育、说服工作,加大新政宣传,化解各种矛盾。
12.县融媒体中心。开辟“两违”整治专栏,制做专题片。负责对相关的国家法规、政策进行宣传报导,并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爆光,营造舆论气氛。
13.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对各责任主体履职情况和干部党员插手“两违”情况进行监督检测,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失察失职行为和违纪干部党员进行取缔、问责;对相关单位的工作举办情况进行效能监察,对不能按量完成拆除任务的乡镇(办)负责人施行问责;对“两违”治理工作中顶风作案或拒不配合的公职人员,依法依纪给以严肃处理;对参与、支持、包庇“两违”及违背新政规定申领相关证照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村组党员进行责任追究。
14.市委政法委。负责协调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庭南县司法局配合“两违”集中治理和依法拆除工作。
15.其他有关单位。按照工作须要,积极参与配合辑中整顿工作。
四、工作举措
(一)落实职责分工,严格取缔违规案件。在督察中发觉的违规行为、下发的农耕房、卫片图斑及时向所在的乡镇党委政府通报,所在地的乡镇党委政府接到通报后根据要求立刻整改到位,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移交县纪委监委给与责任追究。
(二)强化县域内自建住宅的审批和监管。探求宅基地审批权与综合执法监督双分离制度。一是宅基地盖房联审联批制度。根据一户一宅要求,对群众有盖房需求的,本人携带身分证、宅基地和盖房申请书上报村委会,村总支部长现场查证并与四邻确认确切后签字上报,由包村领导和自然资源主任到现场通过国土云调查系统查明宗地农地属性,并初审宅基证、地籍图、四至图,确认符合盖房条件后,自然资源厅长、包村领导签字报乡镇(办)政府,举行班子会集体研究审批通过。二是以村为单位排队申请建设施工。根据2500人为界,2500人以下的村(居)每次申请1-2户,2500人以上的村(居)每次申请3-4户,每2个月为一个盖房周期,进行审批1次,按照无房居住优先、危房优先、结婚刚性需求优先、孩子分户居住优先的原则,行政村四议两公开大会研究,公开公示后上报申请,并经乡镇政府审批后分批施行。三是与申请盖房群众签署承诺书。规定一户一宅,建新宅必须拆祖屋;根据统一提供的一村一图纸进行建设(包括外立面的颜色),房子建筑面积不超240平方;房子主体施工必须在60天内竣工;下地基时根据村内统一规划,前后、左右保持一致,不得多占、超占,只准比宅基地小,不准比宅基地大;施工时物品摆放有序,不得随便占道,堆放乱放,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保证干净整洁,行政村缴纳一定数额的建设保证金,施工结束经验收合格后保证金退回。
四是盖房全程监管。群众盖房时,包村领导、自然资源厅长、支部主任到现场确认施工地基和边界,保持边界一致,确保不外占;建设过程中每晚要督察,确保根据图纸施工,不超标准建设,不超合法面积,彰显一村一品;完工后,垃圾清除完毕,及时清运,干净整洁,经签字初验后保证金退回。五是采取疏堵结合。对群众有需求无宅基地的,由镇村党员按照村内空置宅基地现况,协调鼓励宅基地村内合法有偿流转;同时县政府依照每年建设用地5%的指标(也可以从乡镇整理的建设农地指标中退还)分派给乡镇(办)政府用于宅基地计划分配。乡镇(办)政府根据18周岁以上,有离婚需求且未有合法宅基地的标准,进行调查后给以解决。六是构建双督察制度。组建两支队伍,乡镇自然资源所人员发包片区,进行全天候督察,填写巡查记录,推行商报告制度;乡镇政府创立专职督导组,每晚对所有盖房行为进行督查一遍,对当日发觉的违规建设当日拆除,每拆除1例,奖励现金1000元(乡镇政府承当);若一季度内没有发生违规建筑行为,对督察人员奖励现金5000元(乡镇政府承当)。同时,各个乡镇(办)将督查结果上报县“两违”治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三)举办组织培训。对全县的乡镇(办)政府主管正职、村总支部长、生态护林员举办自然资源法律知识培训学习,注重讲解农村村民盖房、设施农用地管理方面的相关新政,从源头防范“两违”行为的发生。
(四)构建网格化管理、日报告、周总结、月排行工作机制。根据耕地和农村盖房网格化管理要求,对全县所有乡镇(办)及行政村由属地政府、县自然资源局明晰分管正职、分管人员施行网格化发包责任,到乡到村到人到名单,严格落实责任清单化。县“两违”治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各乡镇(办)每晚“六拆”专项治理情况和卫片执法情况进行汇总上报,排行情况进行日通报;每周举行一次推动大会,对行动迅速先进的单位进行夸奖,对行动迟滞落后的单位进行批评;每月按照工作进度,对工作督查、发现、整改情况每月进行排行通报,进行赏罚兑现。
五、奖惩举措及长效机制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阻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避免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和《河南省农村乱占耕地盖房问题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举措坚决杜绝农村乱占耕地盖房新增违规的通知》(豫农耕房整顿办发〔2021〕9号)等文件要求,对2021年6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违规占用耕地的行为,对国家下发新增违规农地卫片执法图斑,对省、市暗访、督查发觉和群众举报属实等新增违规占用耕地行为推行“零容忍”,一律施行责任倒查,由纪委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监管责任。尤其是对本方案下发之日后再新增的违规占用耕地建设行为,将发觉一起、处置一起、曝光一起,坚决做到“零容忍”,并严格依照本方案要求对相关责任人从快、从严、从重进行处理。
(二)施行赏罚总结制度,当月内乡镇(办)没有发生1例违规占地行为的,奖励办公经费1亿元,当月内每发生1例违规占地行为的,交纳乡镇(办)办公经费2亿元,每月进行一次总结,及时兑现赏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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