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钢房平面图 截至 2021 年 7 月 18 日天水市累计收到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来信访 189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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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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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渭南讯【记者辛闻】截至2021年7月18日,榆林市累计收到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转来信访共13批189件。其中:市住建局2件(重点信访1件),市林草局1件(重点信访),市水务局1件,居民局势1件,信州区85件(重点信访14件),麦积区42件(重点信访19件),甘谷县29件(重点信访9件),绥德县4件(重点信访),临洮县8件(重点信访2件),清水县8件(重点信访2件),张家川县8件(重点信访2件)。转办信访中重点信访54件,通常信访135件,已全部转交市林草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民局势、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和相关县区申领。目前已申领上报148件,其中办结78件,阶段性办结70件,问责12人,勒令整改22件,行政处罚15件,罚金26.47亿元。其余信访正在申领。
受理编号70:反映“甘谷县六峰镇工业园区最东边有一干酪素厂,紧临洛河。该厂在生产车间南面,有一很大面积的溪河形状大渗坑,所有厂区生活工业废水全部划入,长期存在,该区域北边是水源地,严重影响饮水安全。另外,生产炉窑使用褐煤污染环境”的问题,情况属实。甘谷市委、县政府高度注重,立刻致函六峰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信局、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大队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从严从速举办联合治理。一是针对发觉该公司生产污水排入厂区生产车间东侧池塘问题,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大队依法进行了结案取缔,勒令该公司立刻停止违规行为,对外排水质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开具后依法依规处理,并建立污染预防设施;六峰工业园区管委会向天谷公司下发了《停业整治通知》,要求该公司立刻停产整改。2021年7月14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大队针对蒋某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了结案取缔,勒令其改正弄虚造假行为,并拟处以罚金共计人民币177000元整(壹拾柒万柒仟元整)。二是渭南市甘谷生态环境检测站于2021年7月10日分别在水塘和废水搜集罐中采集了水样,送湖南省渭南市环境检测中心进行水质监测。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大队委托湖南省地质矿产勘察开发局第一地质矿产勘察院地质实验测试中心对池塘土壤进行测量剖析,同时委托就天谷公司生产污水排入水塘问题约请专家进行现场勘查并提出整改方案。按专家组整改方案,将水塘水转运至甘谷市区区生活废水处理厂处理,同时对生产废水搜集罐内现存的污水处理后,转运至甘谷城区区生活废水处理厂。
问责情况:2021年7月16日,甘谷县纪委监委对甘谷县六峰工业园区管委会校长王某因履行园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责任不到位进行了函询谈话彩钢房平面图,对县工信局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某因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到位进行了函询谈话,并向中共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致函商请对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大队履行环保监管职责不力问题进行问责处理。
受理编号76:反映的“武山县洛门镇一级水源地保护区洛门加油站路段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搭建彩钢房从事车辆修理、喷漆及盒装水泥销售,污染水源,同时占用316省道,使得公路窄小,致使该路段阴天灰尘飞扬,下雨公路积水严重,且废水没有步入城市废水管网,直排大南河”问题,情况部份属实。宁县县洛门镇南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进行现场核查代办:一是由洛门镇对周边零星生活垃圾全部清除清扫,对某些个体经营户分店占道经营的问题进行彻底清查。二是洛门镇与县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联合执法,对8家从事车辆修理业务及1家瓶装水泥销售的商户、1家水泥预制品加工销售企业下发了《停业整改通知书》,7月末前将整改到位。三是由洛门镇负责,在该路段原8米桥面的基础上,南北两边各扩宽6米,同步敷设废水搜集管网,并接入废水管网。四是由洛门镇负责,对加油站路段涉嫌分店外溢的个体经营户下发了《洛门镇综合行政执法勒令改正通知书》,对占道经营和堆放乱放问题进行了全面清除。五是洛门镇党委对镇政府分管领导、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东街村、董庄村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受理编号87:反映“麦积区北山周边新村北边山坳常年乱倒、私倒垃圾,堆积了大量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其高度(目测)已超过了新村最高建筑房屋23层的高度,其容积也约有100万方”的问题,情况属实。麦积区在现场调查查证的基础上,一是约请汉中建筑设计院专家,拟定散花沟地质水灾隐患生态整治工程方案,计划明年8月施行散花沟地质水灾隐患生态整治工程;二是立刻调运挖掘机、装载机、运输汽车等机械,对渣土进行了熟土覆盖,打算秋后绿化;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加强督察管理力度,避免偷倒乱倒渣土等垃圾现象发生。
问责情况:鉴于薛家村村两委落实环境保护监管责任不力,致使辖区散花沟偷倒有大量渣土,存在安全隐患。区纪委监委致函道北街道纪地委进行调查处理,经道北办事处党地委大会研究决定给与校长张某强函询谈话、党总支副校长张某军警示谈话、村委会副书记张某警示谈话、村监委会书记张某会警示谈话,责令刘家村村两委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受理编号99:反映“路口,黄金公司在此一个月内堆积近10000立方米煤灰,影响当地环境安全”的问题,情况属实。代办情况:市自然资源局自流井大队负责督促该企业将堆存中转矿石转运至该企业厂洗煤厂内,计划于7月20日内转运完毕,目前正在转运中。
受理编号112:反映“1.甘谷县大像山镇政务大厅斜对面向内30米有一私人养牛场,气味扰民。2.甘谷县东关六峰新村院内1号楼与2号楼之间下水道气味扰民”的问题,情况属实。代办情况:目前种植户对所养乳牛转移处理,对羊圈进行了拆除和对牛粪全面清除;2021年7月14日,甘谷县住建局责令对院内排水渠全面进行了清除。
受理编号114:反映“麦积区道北办事处刘家村原村委会书记张某会,擅自同意在同村耕地和山坳里大量倾倒建筑垃圾(每晚下午12点至下午5点),并收费。此情况早已持续一年有余”的问题,情况属实。该信访与87号反映的内容基本相同,为同一地点重复信访,已申领答复。
受理编号117:反映“麦积区新阳镇杨家庄村对面有一个小型沙场,因为近几年在沟渠顶管,使我们村的地下水位严重下滑,年初直接造成我们村生活用水都抽不出,政府和村委与沙场经过协调,又重新打了一口井,才解决了生活用水,但这不是长远之计,要是沙场在顶管洗沙,问题会愈加严重”的问题,情况属实。区水务局对未经批准私自抽取地下水的违规行为依法处罚2亿元,并追讨水资源费2.26亿元,同时责成新阳镇张家庄村委会对2021年6月新打水源井在45个工作日内根据程序代办取水许可相关手续,目前正在代办。督促推进洛河王家庄下游段第二标段采砂清除清退工作,确保清挪到位。
受理编号118:反映“秦州区庆华庭居10号楼下努海火锅店夜晚占道经营,油烟味扰民,夜晚饮酒猜拳,噪声扰民。此火锅店曾经6点多出摊,这段时间9到10点出摊”的问题,情况属实。区交警执法局对努海火锅店下发《责令责令改正通知书》,对店家进行警告,要求禁止店外经营;区公安派出所针对噪音扰民问题对当事分店店家进行批评教育;市场监管局督促经营户完成后厨阳台进行有效封闭、同时该经营户已委托第三方举办油烟检查。针对噪音扰民问题,由区公安派出所负责加强对周边分店督察力度,确保分店规范经营。
受理编号119:反映“住户反映,与她们家属院一墙之隔正在建加油站,业主觉得,及影响生态环境又存在安全隐患,再此建加油站是否符合新政?”的问题,情况属实。经汉中市发改委和凉州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大队、区自然资源大队、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联合现场查证,该项目已完成安全风险社会稳定评估,存储单元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总平面图布置、安全设施设计图、相关设施与周边建筑安全宽度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涉及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版))等有关规定,目前正在代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未即将复工建设。
受理编号121:反映“秦州区东十里和谐佳苑B25号楼下成龙火锅店,祥子刀烩面、本土排骨面、和谐火锅四家餐饮后厨烟气直排,占道经营”的问题,情况属实。代办情况:一是区市场监管局督促相关门店完成后厨阳台封闭、油烟净化器仅存锈斑清洗。二是致函区市场监管局协同区交警执法局督促相关门店已联系第三方检查机构举办油烟检查。三是致函区交警执法局调整督察时段,延长晚班工作时间,避免占道经营行为发生。该信访问题阶段性办结。
受理编号122:反映“秦州区西苑子建筑工地夜晚施工,噪声扰民”的问题,情况属实。代办情况:针对施工方违规夜晚施工行为,区交警执法局对施工方进行结案调查,并于2021年7月13日22时49分下发《责令责令整改通知书》,目前正在处罚执行阶段,该项目已停工整改。该信访问题阶段性办结。
受理编号123:反映“秦州区尚德苑新村6号楼下设建筑垃圾堆满点,垃圾散乱,灰尘飞扬,并有生活垃圾放入,尘土和气味影响楼上业主生活”的问题,情况属实。代办情况:该新村物管已拆除6号楼临时家装垃圾堆满点,并对周边环境进行彻底的清除及灭虫,同时,物管公司已新建一处集中式家装垃圾堆满点,由环卫汽车专门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该信访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124:反映“秦州区牡丹在草川村草药合作社在永久农田上建烟囱,两个月前向局长反映,未得到处理”的问题,经调查,情况属实。代办情况:反映的烟囱(蓄水池)手续齐全,是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重要举措,符合相关新政要求。该信访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125:反映“麦积区石佛镇武庄郭寺村村边有一猪场,将牛粪倒在街边,影响生活”的问题,情况属实。7月14日,石佛镇会同区畜牧中心对杨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将堆积牛粪全部清除清运进行了深松处理;对池坑进行了灭鼠处理,平整复耕。要求杨某对牛粪进行本田日收,严格避免类似情况再度发生。
受理编号126:反映“秦州区古风巷花园新村,人民交行家属院新村旁边到建设路,垃圾臭气扰民”问题,情况属实。代办情况:一是限期花园新村、人民交行家属院新村物管汉中新昇物管管理有限公司加大新村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力度。二是督促物管公司积极清扫新村垃圾,对新村旁边及垃圾堆满点地面进行彻底清除清洗。该信访已办结。
受理编号127:反映“秦州区藉桥镇四十铺村前面沟河渠常常放入生活垃圾,被就地掩埋,雨天冲入沟渠污染严重”的问题,情况属实。代办情况:藉桥镇政府对沟渠进行了全面清除,组织机械对洪水磨蚀的坑洞沟渠进行了清除平整,确保雨季沟渠通畅。该信访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128:反映“秦州区七里墩到东十里街道有轨电车施工现场,挖出的土石方没有苫盖降尘举措、扬尘大、污染大”的问题,情况属实。代办情况:汉中市建设局于2021年7月14日已向施工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令整改,并处以罚金20000元。7月15日施工单位报送了整改报告,经市住建局检查,目前该施工场地扬尘预防举措已落实到位。
受理编号131:反映“秦州区花园嘉园旁边垃圾车每晚早晨在旁边榨取垃圾,卧室、生活等垃圾水散落一地,脏、滑、臭味扰民”的问题,情况属实。该信访与126号重复,已申领答复。
受理编号132:反映“甘谷县白家湾乡马家水塘村洪家湾组,居民有一种植场,违规选址,夏季臭味熏天,孳生蚊虫。晚上将粪便拉出沿道路随处倾倒,严重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活”的问题彩钢房平面图,情况部份属实。代办情况:一是白家湾乡、县畜牧中心与农民订立了搬迁承诺书,责令于2022年1月16日完成搬迁。二是对羊圈内堆积牛粪进行了全面清除,对粪池铺装盖板,避免粪污外溢形成异味扰民。同时,对形成粪污及时深松借助,确保羊圈干净整洁。三是改进羊圈通风装置,对原有1个排气扇全面拆除,同时在羊圈底部安装了旋转式排气孔,利于气味排出。四是对羊圈四周落实封闭管理举措,房顶设置窗纱,避免蚊虫乱飞,并在饲养场入口设置了消毒区域并配备了消毒设施。
受理编号133:反映“秦州区石马坪金地新村2、3号楼下餐饮油烟扰民,鼓风机噪音扰民,餐饮下水常常造成新村粪池堵塞,新村业主垃圾在单元旁边堆放乱放”的问题,情况属实。代办情况:一是区市场监管局协同区交警执法局督促该新村所有餐饮店面进行烟检查;二是督促相关门店于3日内采取隔声降噪举措并举办噪音监测;三是石马坪街道办事处督促新村物管对粪池、下水管线进行了全面疏通;四是对餐饮店面负责人进行文明劝阻,确保合法经营。目前,15家营业的餐饮店已委托油烟检查机构进行检查;相关经营户正在落实隔声降噪举措,并委托举办噪声测量。
受理编号134:反映“秦州区西苑子9#、10#楼项目施工,没有降尘举措,污染空气,楼旁边积水、淤泥、臭味扰民;下午施工,噪声扰民”的问题,情况属实。代办情况:区综合执法局和南关街道办事处对施工方进行告知,对泥浆桥面进行剿灭,对堵塞管线进行疏通并清洗了桥面。该信访问题现已办结。
受理编号135:反映“秦州区李广墓棚户区改建项目顶管土石方时没有进行洒水降尘处理”的问题,情况属实。代办情况:一是区交警执法局于2021年7月14日对施工方汉中佳信置业有限公司下发《责令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刻停工整改。同时,对施工单位汉中佳信置业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举措”行为结案取缔。目前,石马坪李广墓片区棚户区改建项目已停工,施工方于2021年7月14日递交了整改报告,行政处罚正在执行阶段。
受理编号137:反映“麦积区豫章河施工区域工期延误较长,造成附近市民常年饱受扬尘,同时公路,河道治理等进度平缓,严重影响出游,另外,陇林瑞新村新村、团庄、丰源新村等向河堤排污现象”的问题,情况部份属实。代办情况:一是在动迁和光缆、天然食道道改迁未完成之前,麦积区国投公司在有限的施工条件下,合理安排工期,最大限度地推动颖川大道公路工程及颖川河马跑泉段防汛生态环境整治工程建设进度。二是麦积区国投公司加强施工公路洒水降尘,防止市民出游遭到扬尘。该信访阶段性办结。
受理编号138:反映“麦积区道北片区如天乐苑、天禧苑新村,及市二院,社棠工业园区常年无证违规私采地下水资源,导致地下水资源超采,生态破坏”的问题,情况属实。经调查查证,天禧苑、天乐苑新村汉中市第二人民诊所均属于合法取水。2021年7月12日,市第二人民诊所早已向麦积区住建局申请接入市政供水管网,待接通市政公共供水管网供热正常后,将关掉自备井。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自备井取水问题还在进一步调查查证中,该信访阶段性办结。
受理编号139:接到“天水市部分工地施工降雨偷排至废水管网,如:西苑子棚户区改建项目、东团庄棚户区改建项目等。”的问题,情况属实。代办情况:2021年7月15日依法对宝鸡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出:限期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并处肆亿元罚金的行政处罚决定。榆林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向武都区政务大厅递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排水许可证。
受理编号140:反映“麦积区桥东高速辅道华源彩印厂周围的业主反映,在居住的地方有华旭佳苑新村,昊峰铁矿新村等上百户市民,基本都是老旧新村,也没有列入老旧新村改建范围,属于典型的三无新村,使用的都是露天式的垃圾池,尤其是彩印厂旁边的垃圾池,下边排水渠,垃圾池使用的是公共出游的地方,有时几个月都清除不及时,人猪粪随便侵倒,大量垃圾外溢,妨碍业主出游,还存在随便焚烧垃圾的现象,有毒有害二氧化碳让周围住户苦不堪言”的问题,情况基本属实。代办情况:一是由华旭佳苑与昊峰铁矿产权单位向麦积区房管部门递交申请,递交后由区房管部门会同桥东街道办事处埠南社区入户调查确认后上报市房管部门。二是经桥东街道埠南社区协调,如今由志愿者继续缴纳垃圾费用,动员转租屋按量收取垃圾费,对垃圾池的垃圾及时清运。三是北关街道办事处安排网格员加大督察力度,及时阻止焚烧垃圾现象。四是在垃圾池口加固挡板,避免垃圾外溢,清除垃圾池周边外墙,重新刷墙,在醒目位置筹建垃圾入池警示牌,防止垃圾乱倒和焚烧现象。目前已完成整改。
受理编号141:反映“麦积区石佛镇裴滩村耕地上的农小麦于7月1日夜晚遭田某等人烧毁,剿灭农户承包地上几千棵桂皮树(正在结果期),挖沙盗卖谋利”的问题,情况基本属实。经麦积区石佛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局麦积大队联合调查查证,该项目为葫芦河麦积区石佛镇裴家滩段防备工程项目,为确保项目施行,堆积沙土拦截溪水步入工地,出现5平方米左右沙坑,不存在砂料外运和挖沙盗卖情况。石佛镇政府要求项目建设单位严格依照项目建设尺寸标准内容进行施工,及时填筑了顶管的沙坑;同时严格落实镇村两级河湖长制管理机制,加强巡河监管力度,及时清除雨季安全隐患。
麦积区石佛镇党委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裴滩村党支部部长石某、村委会书记裴某分别给与警示谈话。
受理编号142:反映“麦积区锻压厂上山国道218线上,倾倒建筑垃圾,烧毁居民农田耕地二十亩左右。2021年7月2日,拉来大量黄土,把去年开春政府种植的上千株小柏苗木又埋压烧毁掉了,至今无人过问”的问题,情况属实。该信访与87号反映的内容基本相同,为同一地点重复信访,已申领答复。
受理编号143:反映“清水县玉田镇煤焦一级市场后院有一销售白灰点,扬尘严重,白灰乱飞,使后面山上农户苍术减产严重”的问题,情况属实。代办情况: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7月15日对赵某甲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集体农地堆满销售白灰的行为进行了结案取缔,处以10元/平方米共计3105.60元的罚金,并责令3日内自行清运堆满的白灰及沙石料。目前该信访已办结,白灰及沙石料已完成清运,罚金已缴交。
受理编号145:反映“秦州区407诊所东小吃品公司家属楼前有一排小饭店、油烟、噪音、污水对市民生活影响较大”的问题,情况属实。一是凉州区市场监管局协同区交警执法局督促该处6家分店进行油烟检查;二是凉州区交警执法局督促6家餐饮店立刻对噪音源进行隔声降噪举措并密封后厨阳台,并进行噪音监测;三是凉州区交警执法局配合相关部门尽早举办违章建筑认定工作,竭力保障该新村改建工程顺利施行。该信访问题阶段性办结。
受理编号147:反映“麦积区甘泉镇甘江村彭官屯新农村149号院旁边街边有一大堆猪粪,简单用塑胶膜覆盖,有酸味渗出”的问题,情况基本属实。代办情况:麦积区甘泉镇政府对曹某甲进行了批评教育,督促将堆存化肥全面搬离,并对堆满现场进行了全面灭鼠清扫,目前已办结。
受理编号148:反映“秦州区火柴厂家属院3号楼旁红色市场社区院内有10余个垃圾桶,每日下午四点左右倾倒垃圾时噪音、臭味扰民”的问题,情况属实。一是区环卫中心督促汉中京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对火柴厂家属院3号楼旁红色市场社区院内垃圾运输车装卸清运垃圾时间进行调整。二是新村物管公司汉中兴达物管公司对院内垃圾桶进行冲洗,同时加强卫生保洁力度。三是汉中京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加大清运作业人员管理,在清运垃圾的同时减少噪声,文明作业,同时对火柴厂家属院3号楼旁红色市场社区院内垃圾清运时间进行了调整,由原先每晚下午四点左右改为六点半左右清运,新村物管公司已对新村院内进行彻底清除保洁。
受理编号149:反映“秦州区马忠华酒店卧室往下滴油烟,影响楼下2楼、1楼的环境,几年没人管”的问题,情况属实。凉州区市场监管局督促该店立刻对卧室后厨车窗进行清除,并更换油槽,并协同区交警执法局督促该店进行油烟检查。目前,现该店已完成对后厨车窗后墙清除并更换油槽,已联系检查机构进行油烟检查。
受理编号150:反映“秦州区华岐乡下马村沟渠内有一私人洗砂场,洗砂时噪音很大,水务、环保部门不作为,此事反映多年遭拒”的问题,情况部份属实。经现场查证,现场仅有一洗砂机仍未拆除,实为该企业与别人存在经济纠纷,正在由人民法庭证据保全中,故仍未移除,现场未发觉该区域显存在违规采砂行为,除洗砂设备外,河堤平整畅通,不存在洗砂时噪音很大,水务、环保部门不作为的情况。
受理编号152:反映“秦州区尚德苑新村6号楼有一堆垃圾已堆满2年有余,该问题于7月12日首次举报,转办后物管对垃圾简单进行覆盖,举报人觉得此举治标不治本,要求物管彻底移除垃圾”的问题,情况属实。堆存的装饰垃圾已清运退场,并对周围场地进行清洗灭鼠,7月15日已对该垃圾堆满点完成拆除,现场无噪声气味,新选址建设的尚德苑垃圾集中堆满点7月20日投入使用。
受理编号153:反映“秦安县江门镇东寨村有人将养鸡场建在村中央,气味扰民,建议将养鸡场搬迁”问题,情况属实。佛山镇政府与佛山镇执法支队会同东寨村委会与居民张某进行了面谈协商,张某承诺上门逐项认错。同时经东寨村委会和张某金协商同意,将幼猪搬迁到村落外闲置羊圈,目前正在做搬迁前的打算工作。该信访问题阶段性办结。
受理编号155:反映:“张家川县张川镇综合工贸城D区120号商铺每晚20时至22时仍然用扬声器看戏,噪声扰民”的问题,情况属实。代办情况:张家川县公安局对赵某甲和周围商户、住户进行寻问,教育劝阻当事人自行搬离,经教育劝阻,赵某甲自愿停止在C区120号商铺的京剧表演,自行搬离该区域。同时,市区关执法局向当事人下发了《责令停止(改正)违规行为通知书》,责成梨园之声豫剧艺术团暂停表演活动,另行选址,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不得进行表演。
受理编号157:反映“甘谷县滨山东路西市区万象城新村,没有接通自来水,私挖的地下水给住户饮用。楼下商铺的酒店全部把油烟直接往新村排,那么多家餐厅引起的油烟气味非常大,油烟乱飞,味道刺鼻”的问题,反映问题部份属实。2021年7月15日现场督促山西省乙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自备井进行了石料料封填,并拆除了相关取水设施,完成了新村自来水并网工作,目前该新村自来水供热正常。县水务局依据2021年7月2日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山东省乙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收取了20000元罚金和15280元水资源费。甘谷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对4家餐厅的住户和新村物管负责人进行了现场约谈,责令一周拆除通往新村院内的烟道并封闭车窗,并重新规范设置新烟道。
受理编号159:反映“天水市信州区拼搏巷瑞莲寺内每晚从早到晚燃烧香蜡,形成的烟气污染空气和影响生态环境,周围内新村村民及中学受到其害,尤其是高一、十五寺内上香点蜡、烟雾弥漫、气味刺鼻”问题。情况属实。凉州区宗教局进一步强化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指导构建和落实纸钱明火、生态环境保护等各项管理举措和规章制度,明晰燃香点蜡必须设置专人管理,继续落实好严禁在殿堂内上香点蜡等举措。同时要求佛寺规范敬香点蜡数目。进一步引导旅客、进香群众明晰认识“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文物古迹”是公民应尽义务,使文明燃香逐渐成为公民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
受理编号161:反映“麦积区寨子办事处刘家村后北山上违法倾倒垃圾,居民反映,汛期容易引起泥石流、泥石流洪灾”的问题,情况属实。该信访与87号反映的内容基本相同,为同一地点重复信访,已申领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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