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调解并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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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 所属城市:重庆
信息描述
优化营商环境
日前彩钢房合同,诉买卖协议纠纷一案在积石山县人民法庭调处并执行完毕。
基本案情
原、被告于2022年8月12日签署《供销协议》彩钢房合同,协议约定被告向上诉订购活动板房用于被告参建的某甲职业技术中学建设项目一标段,协议签署后上诉已按期履行完协议义务。上诉竣工后被告于2023年3月1日对上诉工程进行了统计。经结算,上诉安装彩钢房单价174545.8元,已支付124730.7元,欠49815.1元未支付。协议约定安装完成后一个月内乙方还清全部款项,但被告至今未支付。上诉多次索取无果诉至法庭。
调处过程
该案事实清楚、原被告权力义务关系明晰,对于诉讼标的及责任承当双方争议不大。案件审理过程中,办案法院坚决落实涉企案件评估制度,充分考虑诉讼对企业形成的影响,从案件代办提速增效入手,多管齐下,依法提高审判效率。因被告公司住所地在云南省昭通市某县且法定代表人电话无人接听的情况下,及时适用寄送送达、电子送达形式完成送达,了解到双方均有调处意愿后,法院及时电话沟通,并通过陌陌平台组织双方完成调处口供签字等事宜;调处完成后,法院于双方在调处口供签字当日开具调处书,当日送达,用时仅十九天,着力提高了审判效率,推动案结事了,让企业心无旁骛谋发展。
法制疗效
“公正与效率”是法庭工作的永恒主题,时间是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积石山县法庭不断提升审判效率、减少诉讼花费,着力推动企业纾困减负、降本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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