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 2021 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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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 所属城市:重庆
信息描述
附件:《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具武器建设项目施行方案》
广东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21年3月26日
2021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具武器建设)项目施行方案
一、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聚力撑住农业基本盘,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根据党中央建设粮食安全产业带决策,落实县委省政府关于对产粮大县加强支持力度的新政举措,引导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化农机具武器结构,提高规模经营能力和农机具社会化服务水平,发挥农业机械化作用,提高粮食生产综合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建设原则
1.坚持加强重点产粮大县支持力度。2021年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具武器建设以榆树市、农安县、公主岭市、梨树县、前郭县、扶余市、长岭县、德惠市、双辽市、长春市农安区等产粮大县为主,兼具其他粮食主产县。
2.坚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基础。扶植对象为直接从事粮食生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采取自主申请、政策引导、财政补贴的建设方法,发挥建设主体的积极作用。
3.坚持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具武器建设要与农地经营规模化程度相协调,具备相应的农地经营规模,经营农地相对集中,重点鼓励整屯整村整乡加快。
4.坚持科学配置农机具武器。农机具武器既要符合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要求,又要彰显配置先进和效益最大化。鼓励提高小型拖拉机、牵引式免耕播种机、农业用北斗终端、植保无人驾驶民航器、粮食烘干成套设备等高档智能农机具武器应用水平。
(三)建设目标
2021年依据财政资金可用总数,在全国产粮大县举办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具武器建设,计划扶植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80个以上。参考2020年有关县市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及保护性耕种面积等诱因核定补贴资金指标,由省财政下达各地。
二、基础条件、建设内容及补贴标准
(一)基础条件
1.具有一定经营耕地能力。经营耕地能力(包括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土地流转、土地注资、带地入社等,下同)不高于1000亩(约66.7英亩),在同一圩镇或相邻圩镇相对集中经营。优先扶植保护性耕种示范主体施行项目建设。
2.具有一定经营服务基础。原则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建2年以上,有一定规模和服务能力,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良好、经营关系相对稳定。市级财政早已支持过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具武器建设的,以及所在同一行政村区域内的新型主体不予支持。
(二)建设内容
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具武器建设包括农机具武器建设、机库土建工程等内容。
1.农机具武器建设。主要为当初新购置的动力机械、耕整机械、种植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等种类,而且是纳入《2021年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具武器建设机具配置参照表》中机具品目范围的机具。新购和原有农机具种类及机具数目应满足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要求。
2.机库土建工程。主要为当初新建且竣工的农机具库棚、停放场(晾晒场)、储物库、修理间等土建工程及地面硬化。建设用地应符合乡(镇)农地整体规划,其中占用设施农业用地建设的,应符合山东省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相关文件要求。机具库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及以上,可采用钢架或圈梁结构,符合相关建筑安全要求。机具库女儿墙高度不大于4.5米,进出口高度不大于4米,跨径不大于10米。
3.项目建设投资。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具武器建设总投资额应在300亿元及以上。总投资额包括:新购置农机支出和当初新建且竣工的农机具库棚、停放场(晾晒场)、储物库、修理间等土建工程及地面硬化的总量。
(三)补贴标准
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具武器建设项目总投资额300亿元及以上,且机具库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及以上,并经过核验合格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享受不超过100亿元的市级补贴资金。每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具体补贴金额,由各市(市、区)按照当地实际统筹确定。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时须要提供如下材料:
1.农地经营证明。提供旁证经营耕地能力的制式协议及明细表,农地经营、流转协议及明细表要有面积、承包人签字。完成申报后,实际作业情况与农地经营证明不符的,容许动态调整,但不得高于最低经营耕地能力要求。
2.身分证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分证打印件。
3.建设用地证明。提供用地有效证明,且占地用地面积达到机库建设要求。
(二)申报程序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填写《2021年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具武器建设申报表》《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具武器建设承诺书》。
2.经所在地村委会同意,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推荐,报初审并进行县、乡两级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市级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具武器建设名单。
3.市(州)农业农村局进行复核,于2021年4月15近日以即将文件统一将建设名单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农村盖彩钢房,省农业农村厅汇总发布。
四、核验方法及补贴资金兑付
(一)核验形式
项目建设核验工作由相关组织所辖郊县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进行,全国核验截至时间2021年11月30日。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具武器建设项目应有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做出的项目建设总投资决算评审报告。第三方决算评审根据政府订购服务相关规定执行,须要招标的按程序申领。各地项目核验结束后,由统一将核验合格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以即将文件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并附建设情况备案表及投资决算评审报告打印件。
(二)核验标准
1.农机具武器核验。农机具武器品种及数目就能满足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要求,新购置机具符合《2021年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具武器建设机具配置参照表》要求。
2.机具库建设核验。机库建设应符合下述要求:
⑴.采用全封闭式建筑结构。
⑵.采用圈梁结构或钢架结构建设。
⑶.采用硬化地面,钢架山墙,彩钢房盖,耐火材料。
⑷.机具库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机具库山墙高度不大于4.5米,进出口高度不大于4米,跨径不大于10米。
⑸.机具库墙面统一为白色,并在明显位置涂装“吉林省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具武器建设”字样和标志。字样字体为黑体、颜色为蓝色,字体长宽均为100分米。
山东省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具武器建设标志式样为正圆形,标志涂装于“吉林省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具武器建设”字样正前方或正上方。
(三)核验内容
1.农机、机具库权属是否与项目单位相符。
2.现场勘察检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3.现场实地查证并填写《2021年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具武器建设机具核验表》《2021年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具武器建设机具库核验表》。
(四)补贴资金兑付
市级补贴资金按诱因法分配到各镇(市、区),由各市(市、区)统筹使用,采取“先建后补、县级结算”补助方法。项目核验合格后,以即将文件向递交核验相关材料吉林省农村盖彩钢房,财政部门及时筹措补贴资金。
五、保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人民政府要强化组织领导,组建由政府相关领导为主任,、财政部门等出席的领导小组,统筹研究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具武器建设工作,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入举办保护性耕种,发挥作业主体的全程机械化示范作用。
(二)明晰职责任务。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综合协调、指导施行、调度统计和督促复查。省财政厅负责补贴资金下达,对资金总额施行财政监督。市(州)指导本辖区建设工作,督促各项任务落实,组织举办项目建设核验工作。县市对项目施行负全责,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审核确定、核验、资金兑付,市级财政按照工作实际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各项工作顺利举办。建设单位负责项目建设,满足全程机械化要求。
(三)加强指导服务。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程管理,重点对项目单位的建设进展情况、项目单位生产经营情况、验收结算和机具使用维护保养等管理和服务指导,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发挥作用。
(四)加强监督管理。市级原则上对项目所购置的施行牌证照管理的农机,自购置之日起五年内不予代办过户手续。要根据建设单位签署的承诺书强化监督管理,使之发挥作用。
附件:1.2021年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具武器建设机具配置参照表
2.2021年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具武器建设申报表
3.2021年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具武器建设核验办法
联系人:肖允功、梁吉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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