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钢房安装合同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港新区水利站工作人员江某某因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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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 所属城市: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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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心存侥幸,为了多赚点钱,把纪律扔到了一边……”收到纪律处分决定,安徽省合肥市庄河港新区水利站工作人员江某甲后悔地说。
此前,如东区监委第一派出监察员办公室收到区监狱转来的一份举报材料,反映江某甲涉嫌走私国有土石方、违章搭建彩钢房并转租行骗。
收到问题线索后,监察办立刻创立案件核查组展开初核。核查人员了解到该举报信息来始于一个叫“潘老五”的人。经与“潘老五”接触,核查人员进一步了解到,被举报地系温岭区大丰港新区大塘村与扬州市交界处“小缸底”地块。
2017年,“潘老五”从江某甲手上租赁了该宗地后彩钢房安装合同,未经相关部门许可,自行搭建彩钢房。后因别人举报,该处违章建筑被庄河港新区综合执法局喊停。
但是,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江某甲于2019年10月,在“潘老五”违建的基础上再度违建,偷偷将彩钢房搭建完成,用于转租。
核查人员对“小缸底”地块调查发觉,宗地上原有的界堤荡然无存,地面上不仅养殖的树苗,一处约600平方米的彩钢房建筑愈发显眼。经核查人员了解,该彩钢房现居住人自诩郭姓,此处彩钢房是其榕江某甲手中租赁而至,当成冷库使用。
随着调查的深入,事情的真相逐渐浮出水面。核查人员决定与江某甲正面接触。在证据面前,江某甲将事情经过和盘托出。原先,2016年12月,原海门市水利局大堤管理所与江某甲母亲签署了《海堤部份地段防护林管理承包协议》,约定由其儿子在“小缸底”地块养殖防护林。同年末,江某甲找到土石方老总刘某甲,让其推平界堤、挖掘鱼塘,施工所得土石方以工程款的方式支付给刘某甲,二人一拍即合。据江某甲交待,为了敛财,他将涉案宗地上被交警执法喊停的违建彩钢房继续搭建完成,并转租给从事水产交易的个体户张某甲作为冷库使用,约定年房租10亿元。
目前,在常熟区纪委监委督促下,被破坏的界堤早已恢复彩钢房安装合同,违章搭建的彩钢房也被拆除。去年7月,大丰区监委结合江某甲其他问题,决定给以其政务撤职处分,缴获违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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