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众城合业再生资源回收市场有限公司触电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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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 所属城市:重庆
信息描述
2017年11月21日9时30分许,在广州市马池口镇土楼村村北,上海众城合业再生资源回收市场有限公司在拆除自建彩钢房时,发生一起触电车祸,导致一人(陈良云)死亡。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车祸单位情况
广州众城合业再生资源回收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城合业再生资源回收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上海市西城区马池口镇土楼村北;注册资本:200亿元;法定代表人:刘汝福;经营范围:主办众城合业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创立日期:2003年12月05日;营业时限:2003年12月05日至2023年12月04日。
(二)工程项目情况
2003年,众城合业再生资源回收公司租赁良乡区马池口镇土楼村村北50亩农地,主要经营废铁回收。2017年11月11日,土楼村村委会通知众城合业再生资源回收公司自主腾退北京回收彩钢房,房子自行拆除。2017年11月19日,主要负责人刘汝福联系高瑞(个人)商议土楼村村北公司彩钢房拆除事宜北京回收彩钢房,当日下午高瑞会同合伙人康亚辉一齐来到众城合业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拆除现场,双方确定高瑞付给刘汝福人民币15000元,施工拆除材料归高瑞所有。双方未签署拆除协议。接到拆除作业后,康亚辉通过同学杜空军临时雇用陈良云等五人。以东侧6米高房子2元/平方米、东西两侧3米高房子1.5元/平方米的价钱交给陈云良等五人进行拆除。11月20日下午,高档将康亚辉10000元和自己的5000元交由众城合业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工人张春宝后,开始组织工人进行拆除作业。
(三)车祸现场勘察情况
车祸地点坐落良乡区马池口镇土楼村村北烟囱旁的彩钢房(约1200平方米)。彩钢房为倒‘凹’字型:东侧彩钢房长60米,宽13米,高6米;东西两边彩钢房长13米,宽6米,高3米。彩钢房为坡屋顶结构,东、北两边屋顶已被拆除。东西两边彩钢房上方约1米高有10kv高压线,没有绝缘防护。
(三)车祸发生的经过及搜救情况
2017年11月21日7时30分许,高瑞率领陈良云、徐顺强、邓永明、龙开礼四名工人先行拆除北侧彩钢房,康亚辉负责处理拆除的材料。
9时许,南侧彩钢板拆除完成后,陈良云等五人带着电锤等工具开始对西侧房子彩钢板进行拆除作业。
9时30分许,陈云良站在彩钢板屋脊上使用电锤拆除彩钢板螺母钉时,电钻忽然断电,在其躺下查看电源过程中,脸部遇到上方10kv高压线后忽然摔倒。
车祸发生后,在刘汝福的指挥下,现场工人将陈良云抬到找来的木板上,并用推土机将陈良云运到地面。杜辉财拨通了120急救电话。120急救车赶赴将陈良云送往东口诊所救助,经救治无效死亡。
二、事故缘由及性质
(一)直接缘由
陈良云在距高压线约1米处进行楼顶彩钢板拆除作业,致使触电丧生。其违法作业行为是导致此车祸的直接诱因。
(二)间接缘由
1.众城合业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未对陈云良等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制订房子彩钢板拆除方案,未及时发觉并清除陈良云等人违法作业的生产安全车祸隐患;2.众城合业再生资源回收公司主要负责人刘汝福未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组织制订并施行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清除单位内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组织制订并施行本单位的生产安全车祸应急搜救预案。
(三)车祸性质
鉴于以上缘由剖析,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查组认定,该起车祸是一起通常生产安全责任车祸。
三、对车祸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陈良云在距高压线约1米处进行楼顶彩钢板拆除作业,导致触电丧生,其对车祸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陈良云已死亡,故不再追究其责任。
2.现场负责人高瑞,未及时排查并清除房子彩钢板拆除作业的生产安全车祸隐患,对车祸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建议公安机关结案调查。
3.现场负责人康亚辉,未及时排查并清除房子彩钢板拆除作业的生产安全车祸隐患,对车祸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建议公安机关结案调查。
4.众城合业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未对陈云良等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制订房子彩钢板拆除方案,未及时发觉并清除陈良云等人违法作业的生产安全车祸隐患;其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这次车祸负有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结合《北京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建议由上海市西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给与众城合业再生资源回收公司20亿元以上35亿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5.众城合业再生资源回收公司主要负责人刘汝福,未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组织制订并施行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清除单位内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组织制订并施行本单位的生产安全车祸应急搜救预案。其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对这次车祸负有领导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由上海市西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给与其上一年度收入30%的行政处罚。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举措建议
众城合业再生资源回收公司要着力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汲取车祸教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构建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禁止将工程项目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则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避免类似车祸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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