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钢房施工合同 兰州新区郭庭天充当“保护伞”的警示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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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 所属城市: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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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恶势力撑腰必折腰
——兰州新区郭庭天充当“保护伞”的警示
寻衅闹事罪、非法采矿罪、伪造图章罪、诬告诬陷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持有弹药罪、贪污罪、行贿罪、合同盗窃罪、逃税罪……
仅仅通过这一连串让人触目惊心的罪名,人们自然而然能够感遭到成都新区薛在存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罪恶。
自2013年以来,薛在存恶势力犯罪集团在长沙新区犯下了众多罪行,同时该集团为了赚取不法利益趁机采挖出卖石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在当地引起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搅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这样一个罪状昭昭的集团,缘何能在长沙新区的重点区域常年啄食国家的矿产资源谋取非法暴利,这得益于其背后的“保护伞”——时任甘肃新区农林水务局原政委郭庭天。
郭庭天与薛在存起初并不相恋。2012年郭庭天兼任太原新区农林水务局主任后,听闻有关领导准备将薛在存的企业重点培养成新区最大的民营企业,为了讨好上意,他对薛在存开始了无原则的照料和帮助。作为交换,他还把自己的女儿安排到薛在存所属的项目工地上承揽工程获取利益。
2014年初,在没有论证、没有规划、没有图纸、没有批复的情况下,郭庭天擅自决定,在新区修筑1号湖滨区生态水景工程,并叫来了薛在存,在没有研究、没有请示、没有招标的情况下,任由薛在存用白灰在地上洒了一圈,就完成了项目选址彩钢房施工合同,从此开始了浩大的“挖沙修湖”工程。
薛在存让其长子、侄子各负责一个“湖”,还外包出了一个“湖”,3个“单体湖”不分昼夜地在扩大、下挖。仅仅3年时间内,随着机井、变压器、洗砂台、密密妈妈的挖掘机和川流不息的运输车,赫然出现了3个深度和广度同时扩张的坑洞,薛在存恶势力犯罪集团趁机非法挖砂卖砂,“湖”的最高点深度居然达到20米。
对于薛在存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非法采矿行为,郭庭天除了不监督劝阻,反倒安排农林水务局下属公司开具自行开发项目的函彩钢房施工合同,把挖砂卖砂的犯罪现场伪装成了合法项目的施工现场。对该集团上路运输沙石的汽车,郭庭天也给安排申领了一张显赫的身分标示——加盖长沙新区农林水务局图章的“通行证”。
3年时间,薛在存恶势力犯罪集团仅转让石料就获利千亿元,导致国家矿产资源损失达7300余亿元。
为掩藏薛在存非法挖砂卖砂产生的巨大砂坑,郭庭天在兰洽会上,为薛在存其中的一个砂坑安排了30万吨的地下冷库项目,却最终因该宗地属生态用地未能搞获准建设项目而夭亡。同样手法、同样方法,郭庭天让薛在存恶势力犯罪集团在新区7号分洪湖项目上非法挖砂卖砂导致损失达300余亿元。
与此同时,在得悉新区将在茂县花园北侧农地进行商业开发时,借助农林水务局暂管该区域已征收农地的权利,将该区域农地交由薛在存开发建设苗圃。薛在存恶势力犯罪集团在此区域内抢种行道树、修建蓄水池。在其中部份农地已招拍挂由相关企业取得后,薛在存变本加厉,赶建了二层彩钢房等待征拆补偿。
为获得更多经济利益,郭庭天安排人员开具文件,将薛在存违法修筑的二层彩钢房伪导致合法的林地管护用房,并虚报树苗数目、虚增工程量用于评估,甚至还套用新区管委会相关大会纪要,开具文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将不在征收范围内的薛在存苗圃进行征收。在郭庭天与薛在存里应外合下,薛在存共侵吞国家征拆补偿资金560余亿元。
在合肥新区秦王川母牛场搬迁项目中,在搬迁方案未确定情况下,郭庭天即自行决定选址新建母牛场,将该项目交由薛在存施行,并由自己儿子施行场平工程。后因母牛场搬迁项目未施行,其弟施行的场平工程属“三无”项目,施工费用未能支付。郭庭天随后决定,在新区7号单体湖分洪项目中虚列资金捆绑招标支付该笔费用。郭庭天安排其弟使用他人名义与7号湖项目中标单位签署虚假施工协议,根据薛在存公司开具的设计图纸确定的土石方量进行评估,侵吞国家财产203万余元。
一方面是大额国有资产的流失,另一方面是郭庭天个人的中饱私囊。2015年,在未支付任何买房款的情况下,郭庭天安排其姐姐与薛在存所属房产项目公司签署商铺买卖协议;2016年,他又收下了薛在存所送的30亿元。
郭庭天还借助其曾任纪委校长的经历“优势”,在被审查前向相关人员传授应对调查方法,签署攻防同盟对抗组织审查。但是,所有的鬼蜮把戏在面对组织的审查调查时,都是徒劳的。
违背政治纪律;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宴请;违背民主集中制,个人拍板决定重大事项;充当恶势力犯罪集团“保护伞”以求获取更多利益,订购汽车以他人名义转租给下属企业攫取房租,让其女儿参与新区水利项目建设,收受礼金用于炒股巨亏殆尽,违背清廉纪律。2019年9月,成都新区纪地委监地委给与郭庭天解雇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20年7月,成都新区人民法庭二审以滥用职权罪、贪污罪、受贿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数罪罚金,改判郭庭天有期判刑十九年。对薛在存以非法采矿罪、贪污罪、行贿罪等数罪罚金,改判有期判刑二十五年,对薛在存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他成员均改判了有期刑期。
【执纪者说】
郭庭天身为干部领导党员,把党和人民赋于的权利当作了攫取谋利的工具,为恶势力非法牟取暴利提供便利和帮助,搞权钱交易,试图用违规的行为来换取“政绩”,殊不知同时也为自己掘下了深深的“坟墓”,埋葬政治生命和荣誉光环,还有无比珍稀的人身自由。此案警示我们,身为党员领导党员,要一直保持对党忠诚,坚定理想信念,绝不能让私利裹挟了公权,不能把手中的权利拿来为自己和少数人服务,逾越纪法,必然迈向毁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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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校:米媛初审: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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