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新规7月1日起施行,多缴多贷可享利率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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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描述
现代快报报道,记者高达获悉,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近对《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细则》(编号苏房金规〔2025〕3号,简称《细则》)进行了更新,并对其中的具体条款进行了详细说明。现代快报记者观察到,依照相关规定,一次性存入20万元补充公积金,一个月后可获得的贷款额度大约为100万元,三个月后则可增至150万元。补充公积金制度同样遵循“缴存越多,贷款越多,缴存时间越长,贷款额度越高”的原则,对于符合多子女家庭、绿色建筑、青年人才等政策条件的,贷款额度还可按比例增加,补充公积金同样享有规定的账户利率优惠。《细则》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附:热点问答
1.哪些人可以参加灵活就业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
年满十六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自然人,无论是从事城镇个体经营、非全日制工作还是新就业形态,如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自由职业者等,均有资格加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同样,港澳台同胞以及持有永久居留权的外籍人士,亦可依据《细则》的规定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
2.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办理开户?

您可以通过访问“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使用“苏州公积金”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以及登录“苏周到APP”等网络平台进行办理,亦或直接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和其授权的服务网点等线下场所进行操作。
3.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灵活就业人员参与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可以选择每月固定缴纳或根据自身情况灵活缴纳两种不同的方式。
(一)采用按月缴存方式,即由委托银行每月代为扣除,且每月的缴存金额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每月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会在划款期限前存入指定的代扣银行借记卡中,银行将按照约定的时间自动进行转账,具体划转日为每月的10日,若遇到周末或节假日则会相应顺延。若当月10日未能成功划转,则会在20日进行补划。
(二)在自由缴存模式下,个人无需受限于缴存时间、金额的最高限额以及缴存的频率,可以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灵活地进行按需存款。
(三)单次最低缴存金额为本市最低月工资标准乘以10%。

4.灵活就业人员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灵活就业人员有权自主支取作为灵活就业人员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过程无需提供任何材料,且不受提取时间、金额以及频率的限制。若灵活就业人员选择不再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他们可以一次性提取之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5.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资格要求:只有账户状况良好,且在过去六个月内(包括当前月)持续正常缴纳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或者首次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公积金的时长达到六个月(含)以上的个人,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灵活就业人员与单位职工身份发生转换的情况,其缴纳公积金的时间和账户余额可以合并计算。
(2)按日均余额法计算贷款额度:
可贷额度计算方法为:日均账户余额乘以既定倍数再乘以存款贷款比率。所谓“日均账户余额”,是指贷款申请前六个月(即180天)的平均账户余额。而“既定倍数”则根据借款人是否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而定,若是,则倍数为15;若为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则倍数为10。“存贷比例”遵循“缴纳越多,贷款越多;长期缴纳,贷款也越多”的原则,会根据个人贷款比率、房地产市场状况等因素进行相应调整,并且会及时对外公布。目前,该存贷比例的数值为1.25。

灵活就业者若申请公积金贷款,其可贷金额需综合考虑收入水平、还款能力、信用记录、贷款年限以及房产价值等多个方面。
6.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灵活就业者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签订“缴存与偿还一体化”协议之后,需依照每月贷款还款金额定期存入住房公积金。系统每月会自动利用账户中的余额来抵扣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从而实现每月的还款任务。
7.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享受什么补贴?
答: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享受开户缴存补贴和利息补贴。
首次以灵活就业者身份加入住房公积金体系的人员,有资格获得开户缴存补贴。该补贴金额为每人100元,需在首次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一个月内发放,且每位灵活就业者仅能获得一次此类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若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将有权获得利息补贴。此补贴按住房公积金结息利率的30%计算,并在每年住房公积金年度的结息日进行发放。但需注意,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的利息补贴总额上限为4000元。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员,自贷款发放的当年起(即住房公积金年度),将不再享有利息补贴的待遇。
8.什么是补充住房公积金?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与上升,帮助中低收入群体实现优质住房需求,通过提升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减轻缴存者的购房负担,结合灵活就业试点项目,我们创新性地设立了单位在职员工自愿参与的个人补充公积金缴纳机制。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和提取均实行自主选择,职工可自主决定缴纳金额,并可根据需要自由提取。对于缴纳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职员工,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贷款额度将依据日均余额法或基数法进行计算,但最高额度不得超出规定的贷款上限。
案例解析
一位灵活就业者在2025年7月开设了新账户,并决定每月存入,接下来的一年里,他每月存入5000元作为公积金,总计存入6万元。到了2026年6月30日,他根据1.5%的利率获得了大约467.5元的利息,加上在此基础上按照0.45%的利率获得的补贴利息约140.25元。此外,他还获得了100元的开户补贴,综合收益约为707.75元。同时享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福利,在购置首套住宅后,六个月可申请贷款大约32万元,而满十二个月则可申请贷款大约89万元。
2025年7月1日,一位灵活就业人员开设了新账户,并选择了自主缴纳(存款贷款)服务。该人员当天一次性存入6万元。到了2026年6月30日,账户按照1.5%的利率获得了900元的利息,再加上根据0.45%的利率计算的补贴利息270元。此外,开户时还获得了100元的补贴,综合收益总计达到了1270元。同时,该人员还享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益,若购买首套住房,6个月后大约可以贷款112万元。
该职工目前在职,其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设定为5000元,账户中现有的余额已达到2万元。若计划购买首套住宅,根据计算,20年内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其可获得的贷款额度将达到42万元。为了增加贷款的额度,该职工可以选择额外自愿缴纳补充住房公积金。
该职工一次性支付了6万元补充公积金,三个月后预计可获得的贷款额度将达到约93万元,六个月后这一额度将进一步增至约150万元。
该职工一次性支付了20万元的补充公积金,经过一个月的等待,其贷款额度可达到大约100万元;再过三个月,贷款额度将增至大约150万元。(贷款额度最高限制为150万元。)
在具体业务操作中,贷款的最高额度会根据申请者的住房公积金缴纳状况、家庭经济收入水平、所购房产的总价以及首付款的比例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考虑,并最终确定。
补充住房公积金机制亦彰显了“缴纳越多,贷款越多,缴纳时间越长,贷款额度越高”的原则,对于符合多子女家庭、绿色建筑、青年人才等政策条件的贷款者,其贷款额度可按相应比例增加,同时,补充住房公积金也能享受规定的账户利率待遇(目前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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