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执法局依法拆除会师北路占道彩钢房,当事人拒不配合并提出无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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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 所属城市: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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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县执法局依法拆除了会师北路一处占道彩钢房。该案于2018年12月25日开始调查,当事人尹某甲称自己没有占用公共农地,属于回迁遗留问题彩钢房,执法人员多次上门做工作,当事人拒不配合,张嘴要价100亿元,并每次都指责、威胁执法人员。
为了和谐解决问题,执法人员联系了2012年会师路征迁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并从住建局、房管局、自然资源局、拆迁办、评估公司等相关单位查阅资料,还原事实真相,同时积极主动做好当事人尹某甲的工作。2018年末,当事人及亲属也来到执法局向主要领导反映实际情况,校长给与了热情接待并答复了相关新政疑虑。但当事人置之不理,反复以自己是以前的回迁户为由提出无理诉求,面对巡警人员,每次无理取闹、胡搅蛮缠,甚至辱骂、威胁。
2019年11月14日晚8时,尹某甲再度到单位找领导要说法,执法人员继续做工作,尹某甲不但不听劝告反倒恐吓负责调查的执法人员,索取30亿元赔付。经研究,执法局决定于2019年11月15日依法拆除彩钢房,并于当天晚再一次告知当事人。
2019年11月15日下午,尹某甲先后到信访办、住建局、拆迁办、执法局等单位讨薪。为了进一步查证2012年征迁情况,执法局联系了当时参与征迁的工作人员,该征迁人员详尽述说了当时征迁情况,承认确实有一部份宅基地未征迁,随后执法局组织人员对遗留面积现场丈量并制做勘验图纸,决定,依法给以征迁,征收具体情况公示如下:未征迁面积宅基地26.35平方米,按每平方米678元补偿,合计17865.3元;巷道面积7.7平方米,按每平方米48元补偿,合计369.6元;总计18234.9元。但当尹某甲拿到征迁补偿款后却拒不签字,并气魄更凶,在单位楼道、楼下大肆指责执法局工作人员,言语及其恶劣。
11月15日上午,彩钢房依法拆除,这起私搭乱建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尹某甲多次无理指责执法人员,执法人员既文明礼貌执法,又抱着负责任的心态调查核对相关情况,保证了矛盾和问题的有效解决。
尽管尹某甲的问题依法解决了,而且须要我们思索的好多:
一是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是相辅相成紧密相连的,强化城市建设与管理,必需要构建起一种长效的管理机制,只有这样,就能使城市管理工作逐渐走上规范化、法治化和科学化的轨道,城市“三分建、七分管”,城市越发展,越须要强化城市管理工作。尹某甲的问题就是因为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互相相悖而引起的,征迁工作要实事求是维护群众利益,不能只看眼前,留有尾巴,小问题日积月累便成了大矛盾,解决上去难度太大。尹某甲房子一次性征收,为什么要留下20多平方米宅基地,这是为民还是不负责任?
二是随着城市管理法制化进程的推进,像尹某甲这样以回迁户自居,倚老卖老,讨薪打人,并无端指责甚至恐吓执法人员的行为,是不应当再存在的,这是一种病态现象,不符合社会公共道德的要求,更不符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化建设的要求。作为公民——城市的主人,应当知法守法,违背社会公德,任何人不能以自己的身分、年龄或则任何理由侮辱别人,更不能指责、威胁依法执行公务的执法人员彩钢房,尹某甲作为七旬奶奶,理应深受人们的尊重和敬仰,但他的所作所为一直围绕个人非法利益,向政府提出无理诉求,非法妨碍执法工作,为了一己私欲,八年时间占道违规,不但认识不到违规行为,反倒无理取闹,这种人和事理应遭到社会各方面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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