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企业法定代表人童先生厂房拆迁补偿纠纷,律师助力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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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 所属城市:重庆
信息描述
童先生是北京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2000年,童先生的同学谢先生通过法庭裁定得到一处620平米厂房的使用权,交由童先生实际使用经营,童先生又在宗地附近垒砌了400多平的彩钢房,创立了公司,凭借聪明的脑子和塌实耐劳的作风,生意做得风生水起,2009年童先生通过出售合同,即将获得该厂房余下10年的使用权。
2014年,童先生得悉自己的厂房处于回迁改建的范围内,而且令人不解的是,始终没有人来找童先生协商补偿事宜,童先生去主动协商屡被拒之门外,原先,动迁方仍然以童先生对厂房和彩钢房无回迁权益而拒绝给童先生补偿。就这样对峙了一年多之后,童先生与上海京平律师事务所取得了联系,咨询了优秀的动迁律师叶方荣律师和刘大伟律师,想让律师介入帮助维权。
二位律师初步接触这个案件以后,发觉从2000年截至到2015年,这片农地和农地里面的厂房早已几经转手,订立的出售合同早已能摞成一大摞,证据的搜集与处理工作难度十分大。更为关键的是,童先生只对400多平的自建房有所有权,另620平米的厂房只有使用权。在司法实践中,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权力人与动迁行为是否存在关联性有很大的争议,二位律师将这种存在的法律风险点都告知了童先生,但既然童先生来到上海京平律师事务所,就是信任京平律师,二位律师觉得,尽管童先生对厂房无所有权,并且400多平的彩钢房是童先生自建而成,早已持续存在十余年,因而便接受了委托。
维权伊始,二位律师指导童先生进行法律调查,通过信息公开获知,这次动迁是从2005年就开始进行的动迁项目延续,除了有政府介入,还有回迁公司的身影。并且在2014年拆除彩钢房协议,620平米厂房的产权人早已签订了回迁补偿合同,案件的进展一度很被动。
2017年年中,在案件还处于争议中的时侯,西湖区某街道办和公安人员用挖掘机直接将这两处厂房施行了拆除,大量设备和产品被埋,给童先生带来十分大的严打。
二位律师得悉房子被强拆后,决定直接控告强拆违规。此案最大的难点在于怎样举证童先生和被拆除房子存在利害关系。为了否认童先生与动迁行为存在关联性,且强拆行为违规,二位律师指导童先生收集了11份证据,全部陈情法庭,期盼公平的裁定。并且,被告方也不示弱,尽管承认拆除行为是自己所为拆除彩钢房协议,并且是遭到别人的委托;又指出厂房权力人早已签订了补偿合同,童先生与案涉行为无利害关系,要求驳回童先生的诉讼恳求。但是,道初一尺,魔高一丈,二位律师早就料到被告方会以这个事实压制敌方,因而,在举证和诉权以及庭审阶段,打算了大量的资料来否认童先生的诉求存在法律根据,除了与案涉房子存在利害关系,且街道办运用了公权利对房子施行拆除,是属于违规行政的范围,属于本案诉权的被告。
最终,二位律师在法院上以慷慨的陈词、激烈的辩争、强大的证据引用促使法院支持了童先生的诉讼恳求,确认某街道办的拆除行为违规。领到裁定书的那一刻,微笑总算出现在童先生的面容。
其实,在领到裁定书之后,被告某街道办早已再审,然而,二位律师与童先生相信,法律终究会给我们以公道。
在面对强拆的时侯,如何巧妙的获取对被拆户有利的证据是取胜的关键所在,当事人不应盲目采取维权举措,假如有专业回迁律师代理维权,维权过程中的困难也就不再是困难。对代理律师身心信赖、紧密合作,这样即便是面对势力强悍,心态强硬的动迁方也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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