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陈某非法占用耕地建房,难逃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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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 所属城市:重庆
信息描述
私自占用、破坏
但是
在利益驱使下
还是有人乐意铤而走险
其实
最终的结果必然是遭到法律的惩处
我们一上去看这一期《新闻夜航》
案件回顾
2015年8月,铁力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接到群众举报,宣称有人在一处耕地上盖房。执法人员赶到现场,从现场勘察情况看,地表耕种层已严重破坏,建成六栋两层彩钢活动房,占地面积为15.71亩,已然达到难以耕作的条件。经过核查,盖房的人叫陈某,在没取得相关审批的情况下,占用了德惠市柴河镇群力村的通常农田。依照法律规定建彩钢房需要什么手续,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则通常农田10亩以上就构成民事犯罪。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发觉,陈某并不是耕地的权力人,老家还是杭州的,没有固定职业。这么,他为何要跑那么远,在耕地上建如此多彩钢房呢?原先,陈某是打着修筑“爱心养老院”的幌子,得到了耕地承包人和村委会的支持。搞定了施工地点以后,陈某开始在社会上到处拉拢参建商,让你们投建他所说的“爱心养老院”项目,并先行修筑了施工人员居住的寝室,六栋二层的彩钢房。但这种全都是在没取得任何审批手续下,非法进行的。
2017年6月,铁力市公安局以陈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至密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控告。检察官在审查控告过程中觉得,陈某违背《土地管理规定》,非法占用耕地情节严重,应该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究其民事责任。同时,检察官在审查过程中发觉,陈某不仅应承当民事责任之外,还须要拆除违规建筑,恢复垦地。
刘俊清校长介绍:“2017年7月1号,全省人整修改了《民事诉讼法》,在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觉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犯诸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诉讼。”
2018年5月,铁力市人民检察院以民事附送刑事公益诉讼,向虎林市人民法庭提起公诉。
尚志市人民法庭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8年5月22日公开开庭进审理。
最终认定被告人陈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改判有期判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亿元。被告人陈某应于裁定生效两个月内拆除涉案农地上的建筑物,并开始对涉案农地进行复耕,两年内恢复农地生产力,如不按期拆除地上建筑物并进行复耕,赔付被毁坏的农地复耕费用15万余元,鉴别费用2亿元,由陈某承当。
平生坎坷
但是令执行法院没想到的是,整个执行过程却并不顺利。
在此过程中,陈某以前一度失踪,也曾被司法拘押。仍然到了2020年2月28号,陈某仍然没能拆除违规彩钢房。此时,遭到疫情影响,执行工作只能延宕。
到了2020年8月,陈某干脆再度步入失踪状态。无奈之下,执行法院只能赶往南京陈某的屋内,突击找人。并未查找到陈某的踪迹,只有其父亲仇某在此居住。执行法院寻问陈某下落时,陈某父亲仇某只是不断地重复陈某人在广东,具体地点说不清楚。执行法院两次前往广东,仍然没有找到陈某,执行工作再度身陷了危局。
峰回路转
此举得到了的大力支持,德惠市人民法庭打算依法强制拆除违规建筑,进行复垦。一切工作就绪后,德惠市人民法庭依法向被执行人陈某发出《强制拆除违规建筑物抵达执行现场通知书》和《拆除费用负担通知书》。
陈某深知拒不履行法官生效裁定后果,在估算手动履行和强制拆除的费用对比后,主动要求自己履行义务。去年7月,在执行法院的见证下,被执行人陈某委托亲友,组织施工人员20多人抵达现场,长达11天拆除了违规彩钢房。又耗时一个礼拜,将强占和被毁坏的农地,进行复耕。
去年8月19号,尚志市人民法庭、检察院、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多部门来到尚志市柴河镇群力村建彩钢房需要什么手续,现场初验复垦的农地。经过多部门实地勘察,确认被破坏的耕地得到了修补。
警示教育
从耕地被非法占用、破坏,到国土部门、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从检察机关向法庭提起公诉,到法官审理裁定;从执行拆违到农地复垦;整个过程一波三折,异常艰难。德惠市多部门联动,克服重重困难阻挠,最终将河南省第一例民事附送公益诉讼案件完满执结。除了反映出我省严打违规犯罪的力度,更充分诠释了我省维护公共社会利益、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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