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港新区水利站:违建彩钢房出租牟利被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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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 所属城市:重庆
信息描述
“当时心存侥幸,为了多赚点钱,把纪律扔到了一边……”收到纪律处分决定,安徽省宿州市东港港片区水务站工作人员江某甲后悔地说。
此前,如东区监委第一抽调监察员办公室收到区监狱转来的一份举报材料,反映江某甲涉嫌走私国有土石方、违章搭建轻钢房并租赁谋利。
收到问题线索后,监察办立刻创立案件核实组展开初核。核实人员了解到该举报信息来始于一个叫“潘老五”的人。经与“潘老五”接触彩钢房协议,核实人员逐步了解到,被举报地系东港区大丰港片区大塘村与扬州市交界处“小缸底”地块。
2017年,“潘老五”从江某甲手上出租了该宗地后,未经相关部委许可,自行搭建轻钢房。后因别人举报,该处违法建筑被常州港片区综合执法局喊停。
其实,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江某甲于2019年10月,在“潘老五”违建的基础上重新拆违,悄悄将轻钢房搭建完成,适于租赁。
核实人员对“小缸底”地块调查发觉,宗地上原有的界堤荡然无存,地面上不仅栽培的苗圃,一处约600平方米的轻钢房建筑更加显眼。经核实人员了解,该轻钢房现居住人声称黄姓,此处轻钢房是其榕江某甲手中出租而至,当成冷库使用。
随着调查的深入,事情的内幕逐渐浮出水面。核实人员决定与江某甲正面接触。在证据面前,江某甲将事情经过和盘托出。其实,2016年12月,原海店面水务局水闸管理所与江某甲母亲签署了《海堤部份地段防护林管理承包协议》,约定由其儿子在“小缸底”地块栽培防护林。同年末,江某甲找到土石方老总刘某甲,让其推平界堤、挖掘鱼塘,施工所得土石方以安装工程款的方式支付给刘某甲,二人一拍即合。据江某甲交待,为了逃税,他将涉案宗地上被警察执法喊停的拆违轻钢房继续搭建完成彩钢房协议,并租赁给从事水产交易的个体户张某甲作为冷库使用,约定年房租10亿元。
现在,在常熟区省委监委督促下,被破坏的界堤早已恢复,违法搭建的轻钢房也被撤除。去年7月,大丰区监委结合江某甲其他问题,决定予以其政务撤职处分,查获非法所得。(通信员顾海红施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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