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成功代理全国征地拆迁案件,包括吉林长春司法强拆等典型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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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 所属城市:重庆
信息描述
上海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全省各地的征地动迁案件,其中有好多案例在部份省市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明天剖析的万典律师在各地代理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强拆案件,其中包括辽宁省鞍山市居民面临“司法强拆”、江苏省两人共有的房子被强制拆除、江西省修铁路强拆居民楼房最终省政府复议中止当事人获满意补偿的等等,正在遇见征收回迁的人可以进行参考借鉴。
案例一【吉林】拆迁户面临“司法强拆”,委托万典律师成功维权!
当事人
吴xx
代理律师
王玲上海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情介绍
当事人吴男士系四川省成都市某村居民,1998年,吴男士为种植向村里申请并经批准同意耗费5000元订购了同村居民张xx的3间土木结构楼房,该房子有1983年2月1日原南京市近郊人民政府颁授的《房产执照》,双方签署并早已履行了买卖房子的《契约》。
1999年因家庭人口增多和种植须要,经向村里镇政府申请并批准同意后建造了房子两层,每层约246平米,于2000年8月1日补办了《房屋所有权证》,2000年前后相继在自家宅基地上养殖、鸡鸭鹅、鸽子等,属于种植户(镇政府和村委会2010年6月21日开了证明,也有赛鸽商会的鸽棚证),曾享受政府种植补助。
“司法强拆”
征收补偿低且部分房外墙积未评估
2021年当地有征收项目,并且自8月组织施行征收以来,吴男士根本没看见征收启动的征地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及公告。分户估价报告每平米补偿5163元,吴男士周边商品房单价7000元左右。吴男士觉得没有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补偿,增加了其居住、生活水平,对其补偿显著不公正、不合理。
后吴男士委托上海万典律师事务所王玲律师代理案件。
万典律师介入调查发觉,这次征收评估的分户估价报告中关于当事人的洗脸池和空白四合院农地没有评估。楼北侧有简易房(砖瓦结构、有煤炉供热供暖等)70平米,分户估价报告错误认定为猪场,补偿标准根据每平米400元,显著属于认定事实错误。据律师了解本村回迁这类砖瓦机构的房子有的补偿1500元。分户估价报告中围墙的补偿标准为每米280元,彩钢房补偿标准仅为每平米250元,严重不符合事实,连造价都不够。楼东侧部份榆树、李子树、樱果树等数目上少统计了,造成份户估价报告对行道树的补偿是错误的,与事实不符。
总而言之分户评估报告补偿严重过低,不能满足吴男士日后正常生活生产水平。
管委会做出《强制执行申请》
2023年4月17日,南京xx区管委会向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书》,要对吴男士的房子建筑采取强制执行举措。
听证
2023年6月5日,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做出《听证会通知书》,万典律师现场参与听证,由于行政机关在2010年批准征用农村集体农地以后,被征用农地上的原农村村民对房子仍享有所有权,房子所在地已经被列入城市规划区,事隔13年后又组织施行房子回迁的,应该参照城市房子进行征收补偿的有关规定,对房子所有权人给以补偿安置。基于此,人民法庭也应判决不予执行xx区管委会提出的涉案强制执行申请。
法庭判决
在维权期间,南京市xx区管理委员会向法庭申请,要求撤消涉案《强制执行申请书》。
石家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判决如下:
允许南京xx区管理委员会撤回对被申请人吴xx履行xx号行政决定的强制执行申请。
案例二【江苏】按份共有的房子被强拆
上诉
韦甲、韦乙、韦丙(均为化名)
代理律师
姜泉上海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盐城市xx街道办事处
案情介绍
上诉韦甲的房子坐落山东省盐城市某经济开发区,其房子所有权人错误登记在韦乙名下,后经人民法庭调处确定韦甲享有50%份额,韦乙20%份额,韦丙30%份额。
2020年当地施行征收,韦甲房子在盐城市房子回迁范围内。2020年7月21日,xx街道办印发《关于组建xx侧宗地房子搬迁指挥部的通知》。
2021年1月20日,动迁指挥部向上诉做出《限期让房通知书》,要求上诉于2021年1月25近日自行腾空搬进并交付拆除。2021年2月9日左右,政府工作人员将上诉房子强制拆除。
韦甲等人委托姜泉律师向法庭提起诉讼,官司打到了盐城市高级人民法庭,法官觉得:
本案中,案涉房子系按份共有,韦甲、韦丙、韦乙分别享有该房子50%、30%、20%份额。根据上述规定,处分案涉房子应该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即使上诉韦甲与xx社区签署了房子回迁合同,并在收楼初验单上签字,但上诉韦甲仅占案涉房子50%份额,未达到法定的三分之二以上份额,故其无权对整个房子进行处分。
裁定如下:
确认2021年2月9日盐城市xx区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组织拆除韦甲、韦丙、韦乙按份共有的盐城市xx区南xx室楼房的行政行为违规。
案例三【江西】修铁路占地强拆房子,省政府复议中止,当事人获满意补偿
当事人
王xx
代理律师
陈海峰上海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情介绍
当事人王先生系浙江省杭州市某村居民,在村里拥有合法宅基地使用权及楼房(宅基地使用证登记在母亲王xx名下,其父母于2008年1月逝世)。
2023年昌九铁路建设项目须要,王先生的宅基地房子被列入征收范围。因补偿过高王先生并没有与征收方签署合同,2023年3月22日对当地管委会做出《关于早日完成昌九铁路xx区境内征地和房子及构建物回迁的函》。
这份函中涉及到王先生等人的房子。后在仍未获得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农村彩钢房补偿标准,当地管委会组织大量工作人员,直接将王先生的房子强制拆除,家中物品损失殆尽。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先生委托上海万典律师事务所专业回迁律师陈海峰代理案件。
陈律师介入案件后调查发觉,王先生的宅基地和房子早已被列入坐落城市规划区,应根据国有农地上房子征收与补偿的标准进行赔付,即根据周围类似房地产市场价值进行赔付。征收方给的补偿远远高于这个标准。
复议诉讼双管齐下
此后陈律师协助王先生向法庭提起强拆诉讼,具体理由如下:上诉房子早已列入征地动迁范围,应依法申请人民法庭强制执行。
《国有农地上房子征收与补偿细则》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年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则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时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做出房子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庭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该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储存帐号、产权调换房子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地管理法施行细则》第六十二条,“违反农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碍国家建设征收农地的,由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勒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庭强制执行。”
被告不具有对涉案房子进行强制拆除的权力,其也未依法申请人民法庭强制执行农村彩钢房补偿标准,严重违规。
协商一致,完满立案
在诉讼期间,陈海峰律师通过信息公开等法律手段获取了征收王先生农地的建设用地批复,并针对该批复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在复议、诉讼等法律手段共同施压下,征收方与王先生进行了协商,经调处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王先生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青海省人民政府最终做出行政复议中止决定书,案件完满撤诉。
万典律师提示:
以上这种案例都是万典专业律师代理的征地动迁的精典案例,假若被征收人也遇见了征收补偿不合理的情况,可以及时与万典律师联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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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典简介
上海万典律师事务所系专业化、规模化农地回迁领域的律师团队,在多年的维权公路中律师团队已逐渐探求出诉讼、裁决、调查、协调磋商等多种程序密切配合的有效维权战略体系,作为弱势群体的代理团队,凭着法律与智慧无数次将强势的行政机关、开发商推上法律被告席并运用法律武器成功解决当事人的补偿问题,申领了无数精典案例,其强有力的风格、智慧的方式在司法实践中取得了卓越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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