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钢房合同 安全管理人员为何总有干不完的活儿?揭秘职场四大防不胜防的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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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 所属城市: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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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人员为何总有干不完的活儿?昨晚这个提问,主要是想谈谈职场上这些防不胜防的坑。提出这个问题的同时,答案就早已在问题上面了。你为何会有干不完的活儿,诱因就是有人比你干得少,假如你们都这么忙,就不会只是你总有干不完的活儿了。
这儿面有个科学分配的问题,也有防不胜防的坑。我们总结了四种类型。
一、谁提出谁干
但凡有责任、有担当的领导,就会特别注重你们的意见和建议;但凡有责任、有担当的职场人,还会积极主动地向单位领导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这原本是很正常的事情,而且偏会出现让你哭笑不得的结果。例如,小王提出一项很有创意的安全管理措施或环保管理建议,领导其实要肯定、要夸奖。之后,常常是话锋一转,“难得小王对这事儿思索那么深,这项建议就由小王负责落实吧”——这是组织的信任。
这些情况,应当说也有合理智,也是一种组织信任。并且,为何会有这么多人觉得哭笑不得呢?诱因就是,这些信任和肯定,同时也打破了原有的责任分工。
这样下去,部门里这些爱研究、爱寻思的人,也许还会“经一事哑巴亏”,之后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上次再有好的意见和建议也不会再提,一个单位的创新锐气,可能就这样渐渐消磨了。
二、谁发觉隐患谁整改
能者多劳,这是一条最基本的职场规律。你能干,其实要多干一点。
不管是安排任务的领导,还是能干的下属,在这个问题上认识都是一致的。这个职场规律没毛病,然而问题是能干的多干,相应的就是不能干的少干、甚至不干。
例如,上级领导忽然来参观某项工作,须要对安全装置进行讲解汇报。于是,还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业务分管领导说,这汇报太重要了,汇报不好会给部门导致影响的,那么重要的汇报,我们实在是讲不好,我们干点具体事挺好,还是让刘刘去讲吧,他对装置了解,他一定能讲的好。
这样的建议,基本百分之内关得到领导批准,由于这是为部门整体着想。于是,能讲的就始终讲,学到检测就始终讲,本员工作顾不过来也要讲。
当你某日絮叨两句,后面一定会有人说:你如此能干,你不干谁干?
这个现象背后的问题,还是一个责任担当的问题。谁的事情谁来干,这是天经地义的职场原则。你的事情你干不了、干不好,那就让能干的上,这个“上”不是上任务,是上位置——把能干的人放在事儿起来,不就解决问题了吗?
说来说去,能者多劳,还要让能者多得。最怕的就是:有硬活儿了看能耐,谁有能耐谁干;有提拔重用了看资历,谁够年头谁上。鼓捣来鼓捣去,竹篓打水一场空,你只是一个帮忙的。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我们安全员常常去检测,发觉问题了向领导汇报,领导说那就你去负责整改吧,其他人也不会干,谁说老总是安全第一责任人,不存在的,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也不存在的。
三、谁心软谁多干
职场上好人还是多数的,有事情相互帮助、互相支持,仍然都是职场上的主流。并且,主流之外也有些河流。总会有些职场智商比较高的男子伴,会把你这些心软用到极至。例如,小明在部门办公室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另一科室职业卫生工作须要总结,眼看快放学了,那种部长来找小易:“易哥,白天请你抽烟,求你点事儿。”于是,软慢硬泡,一大堆坏话,其实还有好酒好菜。之后再说:“我们实在是写不好这个总结,你是部门第一大笔头子,你就帮大哥一把,算是大哥求你了,之后想喝哪些酒、想抽哪些烟,大哥包了,保证不花公款不违法。"
把话说这份上,小明不心软也心软了:不就是加个班吗,即便加班也不能伤爱情。于是,你一心软,就多干活,越心软,就越多干活。某日,小明假如由于某种诱因拒绝一次,马上都会有人说,小明这个人变了,变自大了。
这问题背后还是一个各负其责的问题,不能遇着累活就想耍花招。
其实,确实遇上解决不了的困局,求人帮助也不是不对,关键是不能把心思都用在求人帮忙上。假如说就为那一口酒、一牙签菜,小明才不会给你费那种劲呢。
这些求人帮忙,还算是有点人情味道在上面,尽管也有小花招,而且,总比这些有困局就找领导一推六二五的要略好一点。领导也会时常被弄得没办法,只得把花牛的车调给黄牛去拉,黄牛的车还不能丢下。这些跑领导推活儿的做法,还不如前面那种投降求援的部长。
四、谁老实谁多干
都说老实人不吃亏,这是从大规律上说的。职场上的老实人实实在在,不骗人不害人,不招事不惹祸,每晚就在自己的工位上踏塌实实地做自己的事。只要悉心观察,每位单位都有一批这样的人,不显山不露水,就是这样一批默默无闻的人在支撑着各部门区队大量日常工作。
有时侯,甚至当领导的都叫不上她们的名子来,而且,她们照样默默无闻地固守自己的岗位和职责。渐渐地,领导们都会产生这样一种印象:有事交给老实人放心,非常是交给能干的老实人更放心。于是,这些老老实实的老黄牛,就经常地多加上几幅套,多拉上几挂犁,多耕上几亩地。例如检修理吹扫置换的脏活累活,例如更换催化剂这样的大项目,通常人领导不放心,就交给那些老实人。
然而,她们还是吃原先那一把分给自己的草,不多吃,不多占,只是多劳多干。
多干点活儿,虽然也没哪些大不了的。问题常常出在年末,要评比,要推荐党员,要提拔重用了,老实人不好意思找领导“一跑二要三折腾”,也不擅于“东拉西扯跑选票”,有时侯由于有干不完的活,连民主推荐会的会场都迟到甚至出席不了。排长、工程师的职位基本上跟她们无关,充其量在分配先进个人的时侯照料一二。
结果,你们就会觉得这样的同志没哪些个人看法,踏塌实实继续干吧。于是,你就这样继续老老实实地多干活。
五、不要让多劳者吃亏
这四个坑,实际上可以归结为一个问题,就是能者可以多劳,多劳一定多得。这四个坑,关键还是要靠单位领导来填。倘若能者只是多劳而不多得,到头来还是要拼选票、拼脸熟悉、拼关系、甚至拼爹,那样下去,能者都会渐渐弄成忍者,还会弄成职场上的老油条。一个单位的忍者和锅贴越来越多,这样的单位,越来越羸弱,越来越无味。
干的干,混的混,混的给干的提意见!
当前彩钢房合同,有些公司存在“鞭打快牛”现象,越是能力强的人,担当的工作任务越重,由此责任越多,有时遭到的批评也就越多。
然而,这些成绩平平、能力乏味的人,只承当无关紧要的事,则明哲保身、相安无恙。
领导总是将大小事情都压给“快牛”来办,使其尴尬重负。当你指责一些工作并非自己分内之事、也非本单位之事,恳请领导少揽人情活或让他人做他分内之事时,领导却说:“一个能成为单位栋梁的人,一是舍得吃苦,二是能否吃气,三是不计得失,四是摆正态度;凡事应当多担一些、多干一些,你办事、我放心……”领导说话就是有水平。
在实际工作中,“鞭打快牛”的现象屡见不鲜。
例如:
能干者,在种好“责任田”的同时,往往会被派到更苦、更累的岗位起来“兼职磨炼”;
善写者,不论分管多少业务,总有各种督查报告、汇报总结、情况报告、座谈交流、先进事迹、领导讲话等材料亟需“精心泡制”;
勇敢者,遇见各种急难险重任务,领导总会率先想起,之后被委以重担,放下手头活计,迅速去一线“灭火救急”;
勤快者,每次出力气、跑腿事情,无论手头有多少活,虽然你抬着饭碗,就会被组织要求放下、缓下,赶快去招呼、去使力、去“担当”等等。每晚剃度进家两头黑,睡懒觉也成奢望,却总有干不完的工作任务。
这些“鞭打快牛”的方式,看上去是重用能者,磨砺强者,实际上却不尽科学,存在一定的弊病:
一是骨折“快牛”的积极性。
“快牛”的精力和能力也是有限的,假如一味地扬鞭策牛,甚至是干的越多,处罚越多,时间久了,难免会使“快牛”失去锐气;
二是默许了“慢牛”不思进取的惰性。
“天塌出来有前辈顶着”,在此心理作用下,“慢牛”遇到问题躲而远之,面对困难避而逃之,长此往年,产生惰性;
三是不利于整体战斗力的提升。
一些单位领导之所以喜欢拷打“快牛”,是由于嫌使用“慢牛”费心吃力,这样既引起了忙闲不均的不合理现象,也影响了“慢牛”自身良好作风的养成和能力的增强。
原本,公司机构部门之所以给一个单位设置不同的岗位、组织人事部门之所以给一个单位调配人数不同的党员,就是要集聚你们的智慧和力量,使决策布署愈发民主、科学、合理,激励全体党员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共同推进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如果,单位领导只是倚赖一、两位能力强、效率高、老实耐劳的同志,事无巨细,扬鞭劲催,实非贤明之举。虽然“单丝难成线、独木不成林”,党和人民事业的“大厦”也不是一、两个“英雄”能独立支撑上去的。
与此同时,就会无形之中由单位领导一手制造出“干的干,混的混,混的给干的提意见”的不良局面,将领导本人推向“好心干坏事”的难堪窘境,对单位的长远发展毫无益处。
“人才以陶冶而成,不可眼孔太高,动谓无人可用。”作为领导,既要擅于保持“快牛”的积极性,又要擅于迸发“慢牛”的主动性,多做“慢牛”的思想工作,指路子、压担子,使“慢牛”迈开步子、抛开蹄子,赶上“快牛”。
同时,还要强化考核、奖勤罚懒,把薪水酬劳和工作绩效相挂钩,让能者多劳亦多得,因而产生“九牛爬坡,个个出力”的生动局面。
辞职8个月的总助因安全车祸判刑3年半!一审反驳自己不是负责人、没有决定权,被法庭驳回!
2019年12月3日,坐落昌平区牛栏山镇的(以下简称“京日东大公司”)一期生产车间内发生煤气爆燃车祸,导致4人死亡,10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400余亿元。日前,广州市三法院公布了关于该起车祸的一名主要责任人方某的一审民事判决书,被告人方某最终判刑两年六个月。
裁定书显示,2004年,京日东大公司委托方某,作为新建本部鞋厂项目驻施工现场代表,在施工协议履行期间负责该工程全部工作。
施工期间,该公司在未经相关部门初审的情况下,将设计图纸中本应储存物理可燃易爆物品的“LPG气瓶间”处变更为“备用间”。方某还率领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人员,自行安装煤气管线,而液化钢瓶正置于图纸中的“备用间”处。2018年,在方某负责新冷冻库建设期间,某公司根据方某图纸施工,将部份管线、阀门等煤气设施封闭在相对密闭的场所内,且未根据国家标准设置通风、燃气泄露报案等安全设施。
据了解,方某于2019年4月15日辞职,在其辞职的8个月后,即2019年12月3日下午,京日东大公司生产车间发生爆燃。经上海市人民政府调查,该车祸为二氧化碳爆燃车祸,爆燃中心坐落冷冻库区域,爆燃二氧化碳为液化石油气,导致车祸的部份缘由是违法建设煤气设施、未按标准设置安全设施,故当时向施工公司提供图纸并进行对接工作的总总监助理方某,对车祸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法庭经审理后觉得,被告人方某在生产、作业中违背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此发生重大死伤车祸,负车祸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车祸罪,应予严惩,故裁定被告人方某犯重大责任车祸罪,改判有期判刑两年六个月。
二审后,方某要求原告并恳求判处为判刑,原告理由为其在开厂时仅是总总监助理,不具有施工的决定权;系累犯且如实供认基本犯罪事实。
一审法庭经审理后觉得,车祸调查报告否认京日东大公司违法建设煤气设施,未按标准设置安全设施是车祸发生的间接诱因之一,方某作为修筑冷冻库的负责人应承当主要责任;方某在二审法官及本院审理期间虽表示悔罪,但关于自己不是负责人、没有决定权的反驳,实际上是证实了关键犯罪事实,不能认定为从犯。故觉得二审法官对方某的定罪并无不当,驳回方某的再审,维持原判。
方某,曾先后兼任京日东大公司生活部副主任兼设备部主任助理、设备部主任、生产部主任兼设备部主任、总总监助理(2019年4月离职)。2006年负责京日东大公司一期生产车间建设工作,期间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组织本单位人员自行建设安装煤气设施,致使煤气设施安全隐患常年存在;2018年负责一期生产车间内新建冷冻库建设,将部份管线、阀门等煤气设施封闭在通风不良的场所内,且未设置通风、燃气泄露报案等安全设施,对车祸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车祸罪。2020年1月23日被石景山公安派出所民事拘押,2月6日取保候审,建议依法追究民事责任。
除方某外,平谷“12·3”燃气爆燃车祸的6名相关责任人此前亦已判刑。因犯重大责任车祸罪,被告人曾某甲、马某、郭某甲被改判有期判刑五年至七年六个月不等;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被告人何某文、何某美、吴某甲被改判有期判刑一年六个月至两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分管领导:安全责任不是我的,我只负责工程部业务︱检察院:那就去入狱吧!
发生了爆炸车祸,有两名职工不幸殉职。在以后的调查中发觉,车祸的发生与不规范施工、安全监管不到位有直接关系。但是,相关责任人却觉得,自己只应当负责业务,不管安全。
因忙于履职,工程部副总监被控涉嫌重大责任车祸罪。7月5日,宝应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作出解释,不仅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承当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也会成为重大责任车祸罪的犯罪主体。
某公司在污水装置作业时,发生爆炸车祸,造成两名职工死亡,经济损失三百亿元。经调查了解,身为该公司工程部副总监的犯罪嫌疑人张某甲,未严格执行公司设备设施拆除移位等管理制度,施工前也未组织编制施工方案,且未落实好现场管理工作;犯罪嫌疑人李某甲违法使用了电焊枪对法兰与短接进行焊接,而犯罪嫌疑人王某甲作为监火人,并未到场对李某甲的违法动火作业进行监督,因而引起车祸。
“安全责任不是我的职责,我只负责工程部业务。”在接手该起重大责任车祸案件之初,张某甲对公安机关指控其承当车祸领导责任很不服气。
检察官向他指明,依照相关法律及公司规章制度,工程部作为公司设备设施拆除、转移的主要部门,应当负责拟定拆除方案、进度计划和落实现场管理的工作;对于拆除设备,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风险评价,及早作出防治举措,并按照风险评价结果拟定详尽的拆除方案和施行计划,最后报经批准后方可执行。但在这次发生的安全车祸中,工程部没有制订预案,只是与施工单位进行口头交待,也并未给开具体的施工方案,再加上施工人员的违法操作,才导致了车祸的发生,因而作为具有管理职责的负责人应当承当车祸相应责任。
在认真听取了检察官的意见后,张某甲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责任,于隔日在律师的见证下,签订了悔罪认罚具结书。东台检察院决定以涉嫌重大责任车祸罪对其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日常监管工作不到位、执法监督工作不到位都可能造成安全生产车祸的发生。每位人都要在自己的岗位上履职到位,就能确保安全生产。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以下典型入狱案例,淋漓尽致的展现一句话:安全责任是全体人员的,管不好是要入狱的!
案例一:2020年12月9日11:40左右,六氟乙酸锂生产车间内在更换过滤器滤芯过程中,滤芯内残留的无水氯化氢泼溅到作业人员脸上,致使氯化氢中毒,导致1人死亡。
入刑人员:
于亮亮,区队长。
违背检修理制度,默认秦进锋违法代签修理工单,未到检修理作业现场进行安全交接、确认和检测;未严格执行过滤器滤芯操作规程,未督促作业人员落实防护举措,对车祸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处理建议:因涉嫌民事犯罪,建议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民事责任。
刘林,生产总监。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履行不到位,安全检测不到位,对有毒二氧化碳常年报案的隐患未及时整改;对滤芯更换操作规程的拟定初审把关不严,未按规定组织举办滤芯更换操作规程培训,对车祸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处理建议:因涉嫌民事犯罪,建议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民事责任。
案例二:2018年3月1日12时20分,在其承包的苯制氢车间碱性废水暂存罐管线整修作业过程中发生爆炸引起火警车祸,导致4人死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37.25亿元。
入刑人员:
魏某佳,天津华熠公司苯制氢车间副院长。作为施工现场具体负责人,作业现场安全交底不到位、不规范;未对承德天良公司的安全作业规程、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未对作业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对车祸发生负有主要责任,涉嫌重大责任车祸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民事责任。
案例三:2020年3月30日22时10分,一炼铁电炉墨粉罐发生中毒窒息车祸,导致2人死亡。
入刑人员:
沈某,东城钢铁公司特种汽车调度室总调度,公司墨粉打算作业负责人,在采用氦气新工艺进行充碳作业前,未依照规定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也未进行专门培训和考评,依然安排墨粉打算作业人员照常上岗作业,对本起车祸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由公安机关对其结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四:2019年5月2日下午1时10分左右,2#电石炉发生一起烫伤车祸,导致多人不同程度冻伤。事发后伤者全部送往诊所救助。
入刑人员:
近期,大同二三里从神木市人民法庭二审裁定了解到,该车祸引起在场职工三人死亡,十五人不同程度重伤,车间书记孟某平被改判有期判刑一年又六个月。神木市人民法庭觉得,孟某平在兴达电化有限公司生产、作业过程中,违背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及安全生产管理事项,导致发生重大事故,导致五名受害人死亡及十五名受害人不同程度重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车祸罪。最终按照相关法律二审裁定,孟某平犯重大责任车祸罪,改判有期判刑一年又六个月。案例五:2019年5月10日9时许,在废水处理车间,机修工张某1在改装排水管上的闸板阀过程中,违章私自步入封闭的废水池彩钢房,后中毒掉进池内引起车祸,废水处理车间工人房自来、钱某在未采取任何防护举措的情况下,违法步入废水池盲目救援造成车祸扩大。该车祸导致张某1、房自来、钱某死亡。经鉴别,张某1心血中检出甲烷及甲二醇,房自来心血中检出甲二醇,钱立忠心血中检出甲二醇,剖析两人生前有吸入二氧化碳二氧化碳的过程,死亡缘由为淹死。
入刑人员:
被告人金俊安作为废水处理车间书记,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使得职工对有限空间内有毒有害二氧化碳的害处性认识不足,在房自来、钱某步入有限空间内救人前没有及时告知佩戴防毒面具,导致房自来、钱某三人因盲目救援而中毒后坠入废水池内身亡,对车祸的发生和扩大负有主要责任。
被告人金俊安作为废水处理车间书记,在生产、作业中违背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发生重大死伤车祸,致二人死亡,情节非常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车祸罪依据本案的事实及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裁定如下:被告人金俊安犯重大责任车祸罪,改判有期判刑两年,判刑七年。(假释考验时限,从裁定确定之日起估算。)
案例六:2019年7月23日晚,换毛机生产线带班覃某在该公司白坯烫光车间下班期间彩钢房合同,在换毛机操作作业时手指被换毛机辊轮卷入造成重伤,后经送诊所救治无效于昨晚死亡。
入刑人员:
刑侦查,被告人赵学松作为厂长,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忙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未及时发觉并清除换毛机出布口辊轮处防护栏缺位的车祸隐患,未按规定为员工领取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具,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致使车祸的发生。
被告人赵学松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发生致1人死亡的重大车祸,其行为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之规定,应该以重大劳动安全车祸罪追究其民事责任。改判有期判刑八个月,判刑一年。
【案例警示】《安全生产法》今日已即将生效,《刑法》修正案的施行,2021年起,对于严重违规行为,虽然未发生安全车祸,也将追究民事责任!用推动机制,使得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安全生产责任是主要负责人的,直线管理人员的,全体职工的。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二手彩钢网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