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钢房造价 奉法者强则国强严格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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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 所属城市: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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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法者强则国强。严格公平司法是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只有严格公平司法,能够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也惟有严格公平司法,能够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有保障、更加充分、更可持续。
“我家与滦平县强拆行政赔付一案,不服省高检做出的冀检行监(2023)161号《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复核该决定书的错误并依法纠正,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家住河南省滦平县红旗镇北黄旗村柳树沟门的王某友责成有关部门反映说。
其二,案件的产生。我自1985年初从军队退役,仍然在上海经商有自家公司。2004年,我家为村修筑1.3公里水泥路;2011年,我家修筑被大雨冲走的村里跨河二桥,花去65.7亿元,结交了政府高官;2012年,县政府给镇政府下达指定性任务建现代化县华都雏鸡厂一个,镇政府到武汉将我家请回。
同年,我家投资10999608元,建设7000平方米小型现代化种植场,开始种植;2013年2月4日,县政府组织初验并核对投资货款,合格后八个贪官签字并加盖四个私章,按投资比列扶植240亿元帖息按揭纳入县政府重点项目;2013年3月份,因张承高速道路改线被征用,3月23日镇政府同我家核实投资款数并联合出据报告上报县政府,4月1政府委托评估公司作出了原始评估报告,总价2400元一平方米,标的是23747729.6元。5月2日换了县领导(在2019年因罪判刑)轻率的给定成抢建17日强拆了。镇政府无奈,把日期是2013年4月6日加盖县回迁办公室私章的统计表复制给我家。
自此我家步入了打官司中,历经两年4轮审判,法庭裁定县政府违规,限60日补救。我家起诉政府不履行裁定,无奈讨薪求援,政府受不了压力,在2016年9月26日给我家岀具了县、镇、村五级政府证明,否认当时征用回迁时的评估鉴别的标准四项补偿规定证明和原始评估报告给我家,二次控告经济的。审理时法庭又强行评估,到上海加盖国家厅级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做岀了“国宏信(冀•大同)(价)字2017第039号”报告书。评估单位以法庭递交开庭时相关证据做岀明细表一砼体房1960亿元楼市,标的是25974068元(不含鸡补);表二砖体房是1680亿元楼市,标的是22334068元(不含鸡补)。(2016)冀08行初155号裁定审理时,被告出席庭审高官回迁办公室科长郭某发和律师采信时,对2013年4月6日张承高速道路滦平段临建摸底情况统计表认可真实性(重审4号证据),律师说“是真实的,数字叫我家给改了”发生口角,上审判法院近十来个警察,没给记录我家复制录音录象光碟该段也没有记录被法庭删掉(光碟显示1名警察)。背离了事实证据判断2309112.9元,比我家投资建设款少8690496元,比政府扶植240亿元帖息款少90887.1元差款。
再审后,我家递交了82份证据否认我家的主张,(2018)冀08行初87号对我家总投资10999608元加盖政府私章建设报告和造价清单等相关证据判断真实性、合法性。裁定中没有借助我家有利证据,以(2018)冀行赔终14号另案杨某柏判断的评估总价1853元摊销价1778元x7000平方米,裁定12446000元楼市对其它没敢判。
我家原告省法院。在2020年6月11日,省法院到市法院开庭提审时任县长于某峰对加盖政府私章的2013年4月6日“张承高速道路滦平段临建摸底情况统计表”认可真实性;12日拘押县回迁办公室科长郭某发等三个贪官,对2013年4月6日“张承高速道路滦平段临建摸底情况统计表”也认可真实性。(2020)冀行赔终6号裁定16页二段11行至15行判断“且与滦平县人民政府自己递交的日期为2013年4月6日的张承高速道路滦平段临建摸底情况统计表和日期为2013年4月1日的张承高速道路滦平段(红旗)企业评估分户报告单”(因我家多次申请法庭调阅两证)两份证据判断被告滦平县政府交到法庭。18页对政府律师作假的证据,同另(别)案杨某柏、杨某平、杨某春和本案的建筑米数、评估总价全不一致的假证裁定“不予认可”判定假证,但又使用假证里920元总价裁定本案的楼价款是644亿元,比终审裁定楼市少6006000元;比裁定认定的建筑楼市款10999608元差4559608元巨额价差款;比法官主导和裁定确定被告递交的原始评估楼市1680亿元差1036亿元;比杨某柏案判断1853元总价款一平方米少933元;比杨某春案1900元总价款一平方米少980元背离了事实证据,也背离了同案必须同判的法定原则。这就是案发与审判的一切事实,
其一,根据“依法治国”、“遇事找法”的指示精神,法律规定审判者必须执行法性定义是:最高法对行政案件审理规定有法释(2002)21号、法释(2016)20号、法释(2022)10号等审判法院必须遵循的法律规定。
法释(2002)21号,五、证据的初审认定:第六十三条1、“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做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4、“法定鉴别部门的鉴别推论优于其他鉴别部门的鉴别推论”;9、“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第六十八条直接认定,4、“已经依法证明的事实”。第六十九条“原告确有证据证明被告持有的证据对上诉有利,被告无正当事由拒不提供的,可以推定上诉的主张组建”。
法释(2016)20号第十二条二段“财产不能恢复原状或则灭失的,应该根据侵权行为发生时的市场价钱估算损失,市场价钱难以确定或则该价位不足以填补被害人所受损失的,可以采用其他合理方法估算损失”。
法释(2022)10号,五、审理和裁定第27条“违法行政行为导致公民、法人或则其他组织财产损害,不能退还财产或则恢复原状的,根据损害发生时该财产的市场价钱估算损失。市场价钱难以确定或则该价位不足以填补公民、法人或则其他组织损失的,可以采用其他合理方法估算”。“违法征收征用农地房子,人民法庭裁定给与被征收人的行政赔付,不得多于被征收人依法应该获得的安置补偿权益”。
一审省法院、申诉最高法、抗诉省高检,在判断中全部背离了以上法律裁定审判法院必须遵循执行的法性定义规定。
其一,向省高检递交的证据落实到法定条款的证明目的阐述是:
1、2016年9月26日加盖县、镇、村私章的五级政府证明。
证明目的:是本案政府开具的当时市场价钱赔付的标准性最有权威性的证据,被原审法官裁定真实性、合法性,但在裁定中背离了该证的否认内容和目的。同法释(2016)20号第12条2段;法释(2022)10号第27条的法律规定吻合一致,是裁定必须执行的,一审、再审的违规性。
本证第一项“张承高速征用回迁时评估鉴别是依据《征地动迁补偿暂行细则》及其他法律规定在我地方进行征用回迁的”足筑牢当时补偿地方标准新政的事实(县政府把细则制成诺干份发致被征用人手中是本地众所周知的事实)。细则里(四)1、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楼房每平方米3300元。捣(预)制砖砼结构楼房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砖平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重审13号证据是被告政府作假篡改总价920元就是仓储楼价足筑牢“条例”使用的真实性了。
2、市法院主导操控的2017年7月25日国宏信(冀•大同)(价)字2017第039号鉴别报告书。
证明目的:是法官主导操控最有权威的涉法涉诉的评估鉴别结果,评估推论是以法庭递交的再审1号证据“三级政府证明”、3号证据“原始平估报告”等证据做出的7000平方米砼体楼市1960亿元,总标的是25974068元(不含鸡补66亿元);标的二是砖体房1680亿元楼市,总标的是22334068元(不含鸡补)同3号2013年4月1日原始评估报告书证据里标的23747729.6元吻合一致。少70来亿元省法院裁定说存在较大差据是背离事实的。符合法释(2002)21号63条四款证据的初审认定,法释(2016)20号第12条2段,法释(2022)10号第27条的法律规定审判执行的法性裁定定义,一审、再审的违规性。
3、加盖被告私章否认真实性认可的2013年4月1日张承高速道路滦平段(红旗)企业估价分户报告单。
证明目的:是原始被告政府评估鉴别报告结果,被告政府并加盖私章否认当时评估鉴别推论的事实,更被(2020)冀行赔终6号裁定16页判断被告滦平县政府递交了本证。总标的是23747729.6元,同2号法庭主导的国宏信(冀•大同)(价)字2017第039报告书评估表二22334068元(不含鸡补)标的吻合一致。多70来亿元省高院裁定说存在较大差据是背离事实的。符合法释(2002)21号63条三款、第67条和69条证据的初审认定,被告递交和加盖私章超小于被告律师在庭审中胡诌八道了。符合法释(2016)20号第12条2段,法释(2022)10号第27条的法律规定审判执行的法性裁定定义,一审、再审的违规性。
4、2013年4月6日张承高速道路滦平段临建摸底情况统计表。
证明目的:(2020)冀行赔终6号裁定16页判断被告县政府递交了的证据。本证的纯种植面积6286.68平方米和3号的原始评估证据的种植面积一致;评估总价2400元一致、总价15088032元一致;房体造型砼体房一致,多处一致是抄写原始(3号证据)评估报告得来的否认原始评估鉴别的确切性。被(2015)围行初字第15号和(2016)冀08行终23号裁定真实性;被告政府出席庭审的高官局长于某峰、拆迁办科长郭某发等四个高官也认可真实性,有本案下边5号证据和6号证据否认。符合法释(2002)21号63条3款、8款、9款和第67条、70条证据的初审认定;符合法释(2016)20号第12条2段,法释(2022)10号第27条规定的市场价钱判断审判执行的法律规定,一审、再审的违规性。
5、2020年6月12日9时省法院张某鹏庭审偷录的录音光碟一张。
因怕不记录偷录的,证明目的:政府出席的庭审高官郭某发三个贪官回答法院重审四号证据,2013年4月6日张承高速道路滦平段临建摸底情况统计表回答法院“这个是真的,是真实的”彩钢房造价,认可真实性的事实。庭审不记录的违规性。
6、2020年6月11日省法院张某鹏寻问口供。
证明目的:口供第五页最后法院问“你看一下张承高速道路滦平段临建摸底情况统计表(2011年6月后建),对其真实性是否认可”(4号证据)。被寻问人是时任红旗镇局长于某峰,答“认可,我参与了其中工作”。同5号证据2020年6月12日偷录的光碟,出席庭审的郭某发等三个贪官回答法院吻合一致。符合法释(2002)21号63条9款的证据初审认定。否认的性质完全一致,一审、再审判决的违规性。
7、加盖红旗镇政府私章同反映人联合2013年3月23日王某友华都雏鸡种植园区建设报告和造价清单。
证明目的:被原两审法庭裁定真实性、合法性,否认我家总投资建设款是10999608元。但(2020)冀行赔终6号裁定,判处楼市644亿元,比投资建设款差4559608元的巨额价差款,裁定背离了认定的事实证据严重违规性。(2021)最高法行陪申521号判决书和(2020)冀行赔终6号两份裁定严重违背了法释(2016)20号第12条2段和法释(2022)10号第27条审判执行的法律规定。裁定款比成本差近40%别提法定市场价了。
8、2012年11月3日销售订单。
证明目的:本案共九次庭审判决,我家把本证都交到法庭,打合法时(2015)围行初字第15号和(2016)冀08行初23号裁定真实性、合法性认可,否认设备损失是1035866元。但在(2020)冀行赔终6号裁定第19页第5行却判出“由于滦平县政府违规强拆,致使双方均未提供充分的证据否认设备损失数额”背离事实谎判行为涉嫌违规。
9、2013年3月21日、31日肉鸡运输信息反馈表。
证明目的:被二审、二审裁定真实性、合法性否认一茬鸡养118100只鸡的事实,鸡补应判得是708600元的鸡补款,原判背离事实乱判给108000元的鸡补涉嫌违规。
10、另案杨某柏(2017)冀行赔终14号裁定书和裁定使用评估报告。
证明目的:裁定根据是杨某柏的加盖大同兴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私章的评估总价1853元进行裁定的,给付杨某柏的1080274.12元裁定款的。我家递交本案3号证据,2013年4月1日张承高速道路滦平段(红旗)企业估价分户报告单,也加盖大同兴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私章的原始评估报告,并由被告政府加盖私章否认真实性。两案同是省法院范某娜主办主审,对杨某柏的案例裁定使用,而我家的就成废纸,双重标准裁定彩钢房造价,同案不同判。我家的还有本案1号五级政府证明、2号法庭主导的评估报告、4号统计表三个证据,在案旁证本案的3号2013年4月1日原始评估报告,足筑牢了原审和上诉背离事实的违规性。更否认同11号杨某春和我家的2号、3号、4号评估总价吻合一致,案件一致。
11、杨某春的2014年6月1日加盖滦平县张承高速道路征地动迁办公室私章的证明。
证明目的:种植厂房是3962平方米,评估总价是1900元每平方米,同10号杨某柏和我家本案的2号、3号、4号评估总价吻合一致,同(2020)冀行赔终6号裁定第18页“本院不予认可”,否认假证又使用假证裁定的违规性的证据(下边13号证据)里杨某春的建筑米数2668.46差1293.54平方米,总价920元差980元的巨额差数。否认了被告政府律师作假证,法庭使用假证裁定的违规性。
12、杨某平的(2019)冀行赔终228号裁定书。
证明目的:裁定彰显两栋1500平方米,四栋1611.6平方米,总计是3111.6平方米,同(2020)冀行赔终6号裁定第18页“本院不予认可”被告律师制造的假证(下边13号证据)里杨某平的建筑米数1559平方米差1552.6平方米的事实,否认借助假证裁定的违规性。裁定彰显也是大同兴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推论而判的,杨某柏的也是该评估公司的推论进行裁定的,而我家的就是无用的废纸,否认了同案不同判的违规性,双重标准裁定的违规性。
13、被告律师交法院2013年4月25日和5月4日作假的统计表。
证明目的:假证里王某友建筑是5376.48平方米,杨某春建筑是2668.46平方米,杨某平建筑是1559平方米,总价920元。同事实证据我家的多个证据否认7000平方米建筑差1624.54平方米,同杨某春的3962平方米差1293.54平方米,同杨某平的3111.6平方米差1552.6平方米。我家交本案的2号、3号和4号“(2020)冀行赔终6号裁定16页判断被告滦平县政府递交的证据”体现砼体房评估总价全是2400元每平方米差1480元每平方米。同本案10号另案杨某柏裁定确定的彩钢房评估总价1853元差933元每平方米,同11号杨某春被告政府出的证明否认评估总价是1900元差980元每平方米。否认被告律师作假的事实创立。(2020)冀行赔终6号裁定18页明晰判断本院“不予认可”判定假的了,又使用作假证据里总价款裁定严重违规性。
其一,对《不支持监督申请诀定书》冀检行监(2023)161号中觉得“省法院(2020)冀行赔终6号行政赔付裁定并无不当”适用法律错误,根据法律规定和事实证据进行对比性阐述:
1、(2020)冀行赔终6号裁定书第18页“县政府提供的日期为2013年4月25日和2013年5月4日的张承高速道路滦平段临建摸底情况统计表,没有当事人签字认可,也没有其他证据旁证,本院不予认可”是把被告律师作假的证据判断报废了的证据,也是确定单一的证据。但又使用了裁定“本院不予认可”的证据裁定平方米楼市款严重违规性。再审申请人递交的1至6号(5、6到庭高官认可4号证据真实性)、10号、11号共八份证据否认当时的评估总价是1号证据否认的动迁细则里的楼价款。其中1号、3号、4号、11号四个加盖被告政府私章,10号加盖省法院私章足胜过被法庭判断不予认可的(用再审2至6号、10至12号证据数字否认被告篡改数字的假证据)单一被告律师造的假证,使用作假数据是背离事实证据的违规性裁定的。不知省高检认定并无不当在那里。退一万步讲,法庭裁定是不能使用判废了的假证据进行裁定的。
2、抗诉7号证据,原审以5号证据递交的,被两审法庭裁定真实性、合法性认可的投资建设楼市款是10999608元。但(2020)冀行赔终6号裁定楼市款是644亿元,相差4559608元的距额价差款,严重背离了法释(2016)20号第十二条和法释(2022)10号第27条的法律规定审判法院必须执行的规定。
3、抗诉3号证据原始评估鉴别报告和10号、12号证据,另(别)案裁定确定的评估报告都是大同兴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做出的评估推论,我家的还加盖被告私章否认确切性。三案在省法院又是同一个人审判的,另案杨某柏和另案杨某平(三案被害当事人是本村的人)的被采用而我家的变成废纸,是双重标准同案不同判的违规性。显著的错误省监督再说岀并无不当是背离事实的,请依法纠正。
4、抗诉5号、6号证据是(2020)冀行赔终6号审判中到市法院开庭时的证据,出席庭审四个贪官对抗诉4号证据真实性认可的。原二审(2016)冀08行初155号开庭时,被告政府出席庭审的县回迁办科长郭某发对抗诉4号(当时也是4号)证据回答法院对真实性认可的。被告律师说真实性认可,数据叫我家改了,骂起架来。被告政府所有出席庭审高官对4号证据否认的评估总价2400元、纯种植面积楼市15088032元全都认可真实性;打合法时被法庭判断真实合法性,但在裁定赔付款中却丧失了证明事实的法定效力。也丧失了庭审的法定作用。
5、申请人在原审中递交了82份证据否认自己的主张,其中包括再审的2号市法院主导操控的2017年7月25日国宏信(冀•大同)(价)字2017第039号报告书法庭主导操控鉴别的证据;3号加盖被告私章的2013年4月1日张承高速道路滦平段(红旗)企业估价分户报告单原始评估鉴别证据;4号加盖被告私章内部下发的2013年4月6日张承高速道路滦平段临建摸底情况统计表证据;7号加盖政府私章联合2013年3月23日王某友华都雏鸡种植园区建设报告和造价清单证据,否认了申请人对自己的主张递交审判法院的评估赔付数据证据充分,符合冀检行监(2023)161号引用的《国家赔付法》第15条第一款规定;也符合《最高法关于审理行政赔付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2条规定,申请人有证据并也递交审判法院,证据还全部加盖被告私章否认被告认可性所诉赔付数额的,省高检使用前两款法律条款严重错误性。更错误的使用《最高法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47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的损失,因客观缘由未能鉴别的”使用该法与事实是严重背离的,事实是申请人猪场是在2013年3月份被征用,4月1日被告政府就予以作出了原始评估鉴别推论;4月6日政府内部下发统计表;5月2日换县领导,7日定成强建,17日被强拆的。本案3号原始鉴别评估报告2013年4月1日张承高速公滦平段(红旗)企业估价分户报告单;4号政府下发内部的2013年4月6日张承高速道路滦平段临建摸底情况统计表。本案2号是市法院在2017年7月25日主导操控的国宏信(冀•大同)(价)字2017第039号报告书鉴别推论的事实,足筑牢了冀检行监(2023)161号实用法律错误。本案中有被告政府主导的鉴别推论报告书,更有法庭操控主导的鉴别推论报告书,冀检行监(2023)161号决定书中“及赔付总价,酌情确定赔付金额及双方分担评估费”是认定法官主导评估鉴别的事实,故引用“当事人的损失因客观缘由未能鉴别的”是不存在的,又有原始评估鉴别否认,依法是不可能有异议的,确定“并无显著不当”是严重背离事实违规的,更是法庭裁定必须执行的证据。
综上所述,申请人向省高检递交了13份证据,根据“遇事找法”的指示精神,把相关的证据对照法律规定,找到了实用的法定条款,对(2020)冀行赔终6号使用假证裁定,借助本案递交的事实证据数字对比,否认了假证的事实创立。裁定也对假证判断“不予认可”承认假证的事实。对裁定使用被告作假920元仓楼市,申请人用本案1、2、3、4号证据我家的评估总价数字2400元;10号证据另案杨某柏的1853元总价和11号证据杨某春的政府证明1900元总价的数字,共六份证据否认被告代理律师篡改了建筑米数更篡改了评估总价的事实。二审、二审对投资建筑楼市款10999608元(7号证据)裁定真实确切性,但裁定楼市款644亿元差4559608元巨额价差。本案再审4号证据是承德和市法院裁定生效的证据,主管区长、拆迁办科长外加不知姓名两名高官否认真实性的证据,筑牢原审、二审和(2021)最高法行赔申521号裁定背离事实的存在性,背离多种法律规定的法定条款审判法院必须执行的法律定义,严重背离法释(2016)20号第12条和法释(2022)10号第27条审判法院必须执行的法律规定执行定义的法定事实。
全面深化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公平司法。公平司法是维护社会公正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期待上级领导在查明事实真相的基础上,拨乱总之,依法公断。我们的诉求,一是撤消省高检做出的《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冀检行监(2023)161号)的决定;二是限期省高检依法支持监督申请或最高检支持再审申请,提起再审。维护国家法律权威和社会公正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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