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呼市最早好小区如今垃圾成堆,物业撤走后居民不满,原因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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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 所属城市:重庆
信息描述
市民擅自圈起的院子子
新村绿地上私搭乱建的彩钢房
新村内随处可见的垃圾
“以前我们新村多好啊,绿地多,行道树也多,整洁又安静。现今物管撤出了,新村乱成了一锅粥……”
楼前圈院子,新村绿地上建房子,物管撤出了,村民们不满意,生活垃圾成堆……昔日被称为呼和浩特最早的好新村的人和新村,现在这是怎样了?连日来,大同日报记者走访调查了该新村的市民、负责管理新村的居委会、物业管理局、城管,她们给出了各自相应的说法。
现象一:
道旁垃圾成堆
1月10日15时许,西安日报记者来到人和新村。从该新村南门步入后,顺着新村的公路往里走发觉,几乎每隔一段距离,就有成堆的垃圾出现在公路旁。新村中心广场和出入新村宽一点的公路边,垃圾也随处可见,甚至新村内的绿化带和树林里,也能看到纸屑、塑料袋等生活垃圾。还有几处垃圾堆在寒冬里一直发出缕缕臭味,不少市民都捂着鼻孔绕开。
现象二:
楼下院子“扎堆”
西安日报记者还发觉,该新村好多楼前楼后的公共绿地上,都被一个个铁围栏围起了大小不一的院子子。这种铁围栏高约2米,部份铁围栏内摆放着单车等物件,还有部份围上去的铁围栏上面则空无一物。这种围上去的院子子有的甚至占用了公路面积,还有的直接圈到了部份楼门前,旁边仅存可以容纳人进出的空间。
在整个人和新村的所有房屋前后的公共绿地上,围了庭院的竟然比不围庭院的多。
现象三:
绿地上盖起房屋
不仅垃圾成堆、私自围圈院子,人和新村里竟然还有人大肆在新村绿地上盖起了房屋。大同日报记者当天走访看见,在该新村广场东侧一栋楼背后,一个占地长约6米、宽约4米、高约2.5米的彩钢房建在了楼旁边的绿地上。据新村村民介绍,这个彩钢房是前不久一户村民擅自建的,房屋主要拿来堆满杂物和停靠汽车。
而类似这样盖房的行为居民私建彩钢房,不单单是这一例。在该新村不少楼前,都有市民私自搭建的小房屋,有的拿来堆满杂物,有的则成了生活用具商店、蔬菜商场,这种房屋多数为简易活动房,也有不少彩钢房。
市民:
多次反映未解决
对于西安日报记者走访时发觉的现象,人和新村村民的反应是无奈。
“最早开始是有人擅自圈庭院,一家圈了庭院,别的人看着都会眼馋,于是就开始争相仿效,新村短时间外圈庭院成风。那些圈庭院的行为,多数是一楼租户所为。”据新村村民冯男士说,“一开始有人反映给了物管,物管出面干预,但是并没有遏止住这些不良之风。甚至有人夏季的时侯在上面种起了菜,养起了家禽。”
据冯男士介绍,这样的事情刚才发生后,绝大多数市民还处在观望状态,看着没人管后,人们的胆量就更大了,圈的庭院越来越大越来越多,更有人开始在楼下的绿地上盖起了房屋。
“一开始顶多就是有人在自家门前搭建一些简易棚,后来渐渐出现了简易活动房,今年夏季,竟然有人盖起了彩钢房,并且占用了这么大一块绿地。”小区市民赵先生说。
就在你们还在争吵怎样处理这种私搭乱建风波时,今年夏天,新村内垃圾开始增多。
“都是市民生活垃圾,一开始只是垃圾桶门口堆满,后来干脆有人从自家阳台直接将垃圾扔到楼下。有好一阵新村里由于垃圾问题臭不可闻,但是就是没人管。”赵先生说。
居委会:
将针对问题一一处理
针对这种问题,大同日报记者来到了负责管辖该新村的人和社区居委会。说明来意后,人和社区居委会的丁校长对这种情况进行了一一介绍。
“关于新村内部份住户在楼下圈院子子的问题来历已久,一开始有人反映的时侯,我们都进行了及时处理。但是后来越来越多人开始圈院子,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们协调了物管、城管部门进行拆除,期间,由于这种问题还发生了口角,甚至有部分居民与我们发生了冲突。这样的情况我们处理上去也很棘手,通过走访、劝说教育等方法都收效甚佳,我们工作也很难举办。”丁校长介绍,据目前统计,新村内私搭乱建大概有近200处。而之前那些事情都由该新村物管管理,但是今年11月份新村物管到期撤除后,这种事就都交给了社区居委会。
“前段时间有人在新村绿地上私建彩钢房的事情,我们也收到了举报,并及时进行了介入。而且,盖房者在与我们碰过一次面以后,就仍然躲着不见人。我们要强行拆除,他都会各类打人。目前,我们正在协调有关部门,针对此事作出进一步处理。”
丁部长说,对于新村村民反映的垃圾成堆的情况,则是由于新村2000余户村民中居民私建彩钢房,有600多户人迟迟不肯收取物管卫生费用,因而,就会造成这样的事情发生。她说,当初多次缴交相关费用,而且部份房主不乐意配合,物管卫生费用也因而不能及时到账。“前不久我们清除过一次,目前刚开会,正在采集新村村民意见,不久后将再度进行垃圾清除,也希望没收取物管费用的居民早日缴清。”丁部长说。
据丁校长介绍,新村将会在下一步先选出物管管理部门,之后社区居委会会对这种问题,协同物管部门进行一一处理。
律师:
住户可控告行政部门可处罚
“小区内配套建设的公共场所、场地、设施、共有道路等属于全体住户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明确规定,新村公共绿地不属于住户个人或物管公司,而是归新村所有住户共同所有,新村是市民共同的生活场所,每位人都有维护良好生活环境的义务。为此,新村公共绿地属于全体住户共有,并专门用于绿化所需,私自占用新村公共绿地属违规行为。”针对人和新村部份住户楼前圈庭院、公共绿地上建房子的行为,宁夏上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郭伟俊告诉沈阳日报记者,在一些新村,某些居民占用新村公共绿地圈庭院、盖房子,没有征得全体住户同意,属私自改变新村公共绿地用途的行为,损害了全体住户的公共利益。“对此种情况,其他住户可要求新村的物管公司进行管理。假如物管阻止不了破坏行为,新村内的任何一名住户都可以通过住户会议和住户委员会,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或向法庭提起诉讼。假如某些住户不听从物管公司的劝说,物管公司或其他住户可以向举报,有权要求住户责令将公共绿地恢复原状。假如住户拒不履行,行政部门可以对住户进行处罚。”
巡警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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