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深圳发布配售型及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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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描述

5月28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深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及《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由五章三十七条组成,详细阐述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申请资格、分配方式与流程、封闭式管理以及使用监管等方面的规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则包含八章四十六条,内容涉及规划与计划、建设与筹集以及项目管理等,重点对三类保障性住房的规划与建设相关事宜进行了优化。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属于住房保障体系中的特定住房类别,它依据相关政策进行规划和建设,对户型面积、销售价格、使用权及处分权等方面作出规定,并采取封闭式管理。这类住房主要面向那些符合条件、面临住房困难的工薪阶层进行配售。此外,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采用现房配售的方式。据相关资料显示,这类住房以小户型的单室和双室为主。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定价依据涵盖了项目用地成本、建设安装费用、合理的利润空间以及必要的税费等因素,同时兼顾了经济社会的整体发展水平、住房市场的供需状况以及工薪阶层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多重因素,进行综合性的确定。每个项目的具体配售价格会在相应的配售公告中进行详细说明。

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需具备深圳户籍,且在本市未曾拥有自有住房(包括3年内未进行过转让或因离婚而分割的自有住房),此外,申请人需在深圳连续缴纳社保满5年;若符合市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标准,则缴纳社保年限可缩短至3年。住房管理部门可根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某些申请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具体项目的申请要求将在项目配售公告中详细列出。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执行严格的封闭式管理,任何形式都不允许转变为商品住宅。若购房者打算退出此类住房,需在签订买卖合同满三年后,方可向住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在信息平台上进行封闭式流转。在流转过程中,符合条件的对象可进行转让。同时,市住房管理部门可通过设定参考价格上限等措施,对转让行为进行规范。在回购交易中,回购的价款计算方式为:原购买成本乘以(1减去年折旧比率与建筑物实际使用年数的乘积)。年折旧比率固定为1%。

该政策文件自2025年5月28日起,依照既定流程对社会公众公开征集意见。在此征询阶段,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官方网站、电子邮箱等多种途径提交他们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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