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钢房订做 2019 年省委省政府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市,通报部分问题查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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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 所属城市:重庆
信息描述
2019年10月10日,市委省政府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以下简称督查组)入驻我市,举办为期30天的巡查行动,其中筹建群众举报电话、短信、信箱。10月21--22日,依据巡查组【环督(保信)转〔2019〕10—11)号】要求,有关县(市、区)第一时间深入现场核查,按标准整改落实。本批次共受理信访举报118件,现将部份问题查办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国市北段村乡边三庄村搅拌站在应急响应期间仍然生产”的查办情况
该举报编号0596,重点问题。经晋州市生态环境大队现场核查,被举报对象实名为“”,坐落北段村乡边三庄村原义兴制革厂院内,18年4月补办环境影响报告表,5月14日由晋州市环保局审批(安环表〔2018-5〕8号),营业执照(91130683MA09WNWN11KK22F),已申领排污许可证(证号:PWX-130683-0211-18)。10月21日下午6—8时,该企业接到二级预警通知后未落实停产要求,共生产混凝土约24立方,其他时间未生产。该举报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已对该企业结案调查彩钢房订做,并将《责令改正违规行为决定书〔安环责改字(2019)-1-05号〕》下达给公司法人,勒令其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立刻改正环境违规行为。目前,该企业已停止生产,正履行罚金程序。该问题完成整改。
二、“南小王乡董庄李满振西街里织网,噪音非常大,影响居民生活”的查办情况
该举报编号0599,重点问题。经博野县生态环境大队会同南小王镇政府现场核查,被举报地确有一家织网加工点,占地约0.2亩,负责人宋辉彩钢房订做,主要生产设备有2台织网机、3台压印机,主要生产原料为铁丝,生产工艺:铁丝—压花—织网—成品;无环保手续,检测时未生产,有部份生产设备。该举报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镇政府联合生态环境大队、电力部门依法对该企业采取断电、下达取缔查处通知书、限期拆除设备、清除原料及产品等举措;执法人员加强日常督察频次,避免其复产。该问题完成整改。
三、“、无环保手续,污染环境”的查办情况
该举报编号0604,重点问题。经广平县生态环境大队会同庞桥镇政府现场核查,被举报对象为“高阳县陈四拔丝厂”“高阳县辛村兰坤弹簧厂”,检测时拔丝厂正在生产,车间显存有原料及成品,拔丝机形成的铁屑未进行搜集和处理;弹簧厂未生产,但车间显存有原料及成品。两家企业均未申领环保审批手续。该举报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执法人员依法勒令两家企业立刻停产,要求在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前不得复工;同时依法采取断电、封停主要生产设备及电源控制端等举措。该问题完成整改。
四、“党城乡西域村南采砂,居民难以灌溉”的查办情况
该举报编号0615,非重点问题。经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党城乡政府现场核查,被举报地西域村实为喜口镇,村南一处沟渠部份倒塌。该沟渠已废弃多年,日久自然损坏加之某些居民偷采砂石,造成沟渠部份倒塌。该举报部份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乡政府治理恢复了沟渠倒塌部份。该问题完成整改。
五、“博野县程委镇城六村西南角彩钢房做建筑材料(程洪亮),烟尘污染”的查办情况
该举报编号0628,非重点问题。经博野县生态环境大队会同程委镇政府现场核查,被举报地有一腻子粉加工点,负责人程红亮,占地约160平米,无环保手续。点区北、西侧为民房,南、东侧为公路,主要生产设备为1台搅拌罐,生产工艺流程:原料(钙粉、纤维素)—搅拌—成品(腻子粉),检测时未复工生产,但有生产征兆。该举报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执法人员依法根据“散乱污”取缔类标准给以查处,目前已施行“两断三清”。该问题完成整改。
六、“定南县固城北站107省道浇铸厂里的衣柜厂喷漆,口感大”的查办情况
该举报编号0630,非重点问题。经定南县生态环境大队会同固城镇政府现场核查,被举报对象实为“”,法人王金平,环保手续齐全,主要产品为订制办公生活灯具。10月23日,执法人员检测时发觉,该公司喷漆房北侧仓库内,有工人进行喷漆作业,未安装污染整治设施,也密闭不严,致使形成的废水直接排放。该举报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执法人员根据相关规定,一是查封喷漆设备;二是对该公司启动处罚程序;三是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押环境违规案件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将王金平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该问题完成整改。
七、“涞水县永元乡西垒子村村北小浇铸噪声大,烧煤污染空气”的查办情况
该举报编号0637,重点问题。经永阳镇政府会同职能部门现场核查,被举报地确有一小浇铸厂,法人孙宝学,生产原料为废旧铁,产品为铜火锅炉壁,生产工艺为:废品→烧制铁水→模具成形→抛光→成品,产品在打制成形过程中形成噪声,车间未密闭,无任何抑尘举措和环保等手续,属于“散乱污”小浇铸作坊。该举报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永阳镇环保所于明年3—9月数次检测,均因房门紧闭无法步入厂区。10月12日和24日,执法人员先后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限拆消除通知书》,目前经检测按要求拆除清除完毕。该问题完成整改。
八、“涿州市义和庄镇南蔡村冯更城、屈国齐家无资质生产干粉灰浆、腻子粉,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查办情况。
该举报编号BD467,非重点问题。经承德市生态环境大队会同义和庄镇政府现场核查,被举报对象冯更城、屈国齐确权的厂房内有灰浆、腻子粉加工点,现场未生产,无工商营业执照和环保审批手续。该举报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执法人员依法对两家加工点给以关停。该问题完成整改。
九、“蠡县安福镇红庙村村南田小山门前垃圾成堆”的查办情况。
该举报编号BD478,非重点问题。经安福镇政府现场核查,被举报地为红庙村垃圾点,属于中节能公司管理搜集(易县政府与中节能公司签署垃圾清除回收协议)。红庙村共有602户村民,环卫工5人,垃圾箱5个,居住人口与垃圾箱比列不均;被举报地垃圾点主要供100余户居民倾倒垃圾,导致垃圾积存,主要是装载运输汽车清除不及时所致。该举报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镇环保所致函中节能公司安福镇负责人立刻调用汽车清除垃圾点,并提出以下整改要求:1、垃圾点要做到每日及时清除;2、垃圾箱比列少的村,按实际适当添加;3、绝不能容许垃圾点外出现仅存垃圾。该问题完成整改。
十、“顺平县低于桥镇王各庄村新村北侧,东西迈向小道路南边,业主王进忠,十五八家合租一个大院,用废旧塑胶加工颗粒,气味刺鼻,废水不经处理直排地下”的查办情况。
该举报编号BX027,非重点问题。经永清县生态环境大队现场核查,被举报地北侧有二个大院,分别确权为王国庆、李硕,原先均从事塑胶加工,已于2018年根据“两断三清”依法查处。王家院内无生产设备和原料,李家院为王各庄村“散乱污”摊点清除后设备暂存点,有专人看守。举报反映的王进忠院实为李硕院,二家均无电力供应,不具备生产能力,也未发觉生产征兆。执法人员彻底排查举报区域周围,未发觉“散乱污”摊点。该举报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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