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法院成功调解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双方握手言和走出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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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 所属城市:重庆
信息描述
“定分”重在“止争”
日前,清徐州法官审理了一起农地租赁协议纠纷案件,经过调处化解了案件纠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谈笑着走出法院。
案件详情
原、被告系本村居民,2018年上诉与被告约定,被告租赁上诉部份的宅基地用于做生意并建造彩钢房。协议签署后,被告在上诉的宅基地上建造了彩钢房,但始终未支付房租,上诉多次催要遭拒。上诉诉请彩钢房年久失修,已殃及到上诉的人身安全,要求解除农地租赁协议、被告支付农地占用费并拆除彩钢房。
开庭之前主办法院韩清蓉提早与双方沟通了解案情,晓得双方因该农地租赁引起同学关系恶化、双方情绪兴奋。开庭当天,氛围剑拔弩张,上诉因迟迟未收到房租引来家人终日抱怨一腹部委屈彩钢房安装合同,被告也说自己的确碰到困难真的无奈。
主办法院遵循“如我在诉”理念,耐心劝解、安抚双方情绪,考虑到双方系本村居民且曾系好友,日后低头不见抬头见彩钢房安装合同,便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平心静气坐下解决问题。主办法院深入浅出地向双方讲解了各自的权力义务,以及在本案中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引导当事人互让互谅,换位思索,并结合双方意见,提出了可执行的调处方案供双方掂量选择。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处工作,双方坚硬的心态总算有所缓和,才能将心比心责怪对方的苦处,最终达成调处,上诉同意被告继续租赁,案涉宅基地上的彩钢房不拆除。被告当庭支付了部分租金,上诉也见到被告的诚心,双方当事人心中的成见解除,紧紧地握紧对方的手,频频向法院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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