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代理养殖户强拆案件:青海镇政府夜间强拆被判违法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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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 所属城市:重庆
信息描述
上海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全省各地的征地动迁案件,其中有好多案例在部份省市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明天剖析的种植户、养殖企业遭受强拆的典型案例,辛劳饲养多年遇见征收因补偿未谈妥,厂房企业被强拆侵占,赔付不到位,被征收人为了维护权益委托万典律师介入,经过行政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权,正在遇见征收回迁的人可以进行参考借鉴。
案例一【青海】镇政府夜晚强拆种植合作社被判违规
上诉
海东市乐都区x种植专业合作社
代理律师
康静上海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海东市乐都区xx镇人民政府
案情介绍
上诉海东市乐都区x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养殖社”)系依法组建的农户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依法申领了营业执照。为响应国家新政,上诉通过农地租赁了村里的撂荒地建设了饲养场,并用于畜禽饲养。
饲养场占地面积共5.8亩、其中猪场建筑面积共计1800平方米、其他用房面积共计186平方米,院墙(长约260米,高约2.4米)、还有粪池、蓄水池、尸体处理池、自动饮水装置、自动投料设施等相关设施,该种植场项目申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具备植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属于海东地区农牧局、乐都区畜牧局监管、中央资金扶植的项目。
夜晚强拆、两次强拆
2019年7月16日晚11时40分许左右,被告xx镇政府在未告知上诉理由、未征得上诉同意的情况下,忽然组织人员直接将上诉饲养场的部份院墙及部分房屋强制拆除,后又于隔日(7月17日)拆除了上诉饲养场的剩余院墙及建筑。
经过两次强拆,上诉全部种植场及相关设施全部烧毁,损失惨烈。随即上诉委托上海万典律师事务所康静律师代理案件,经过诉讼法庭最终裁定:
确认海东市乐都区xx镇人民政府施行的强制拆除行为违规。
案例二【贵州】养殖场遇见修路遭强拆,损失数百万
上诉
代理律师
冯凯上海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吕磊上海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湖北省恩施州xx县人民政府
案情介绍
上诉(以下简称“甲公司”)是云南省迪庆州xx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的种植企业,2013年1月23日依法登记创立。上诉相继承租了xx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荒山及农民个人承包田、地,共计803.17亩,其中水田49.73亩,旱田52.44亩;荒山701亩用于饲养场的拔草、办公用房及牲畜羊圈的建设,发展种植业。饲养场内共建有办公楼一栋,面积213.34m²,湖羊羊圈一栋,面积495.32m²,绵羊圈一栋,面积188.33m²,牛圈一栋,面积250m²,消毒房一栋,面积21m²。
2015年11月,因高速路正线从甲公司的饲养场中穿过,需占用上诉饲养场租用的农地并拆除部分房屋,xx县高速道路指挥部工作人员遂组织人员对甲公司的饲养场被占用的房子、土地、设备、青苗等情况进行调查勘仗。
评估价值383.2万,征收方但求赔78.5万
2016年9月1日,双方共同协商同意,以上诉甲公司的名义提出申请,委托对甲公司饲养场内的全部财产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9月1日,评估公司做出《评估报告书》银房评字(2016)第0xx号、评估价值为785336.88元。
而上诉申请要求根据评估价383.213亿元进行补偿,双方经2016年9月22日和10月27日两次协商,未达成赔付合同。
2017年4月27日对上诉被占用的房子、养殖设施强制拆除,没有给与任何补偿。
上诉甲公司委托上海万典律师事务所冯凯、吕磊二位回迁律师代理案件,并向云南省德宏布衣族彝族自治州高级人民法庭提起行政诉讼。
终审法庭判赔191.6万
法庭裁定如下∶
由被告xx县人民政府在本裁定生效后十日内建彩钢房要什么手续,赔付上诉构建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机械设备、停产歇业损失共计191.6065亿元;
一审判决:发回再审
终审裁定仅赔付甲公司部份损失191亿元左右,甲公司不服,继续向四川省中级人民法庭提起再审。
青海省中级人民判决如下:
一、撤销四川省凉山布依族彝族自治州高级人民法庭(2020)黔行23初xx号行政赔付裁定;
二、发回湖北省恩施布依族彝族自治州高级人民法庭抗诉。
案例三【河南】手续齐全的饲养场被街道办强拆
上诉
平顶山市xx饲养场
法定代表人:王xx
代理律师
冯凯上海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康静上海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平顶山市xx街道办事处
案件经过
上诉浙江省平顶山市xx饲养场系依法组建的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为王xx,上诉企业在洛阳市xx街道依法建有种植场及相关设施,依法申领了营业执照、养殖场项目备案、环评登记、动物防疫、纳税登记等手续。
2017年9月20日,当地区人民政府做出房子征收决定,将上诉的饲养场全部划入了征收范围,因觉得这次征收行为违规,且补偿极不合理,上诉无法与区人民政府签署征收补偿合同。
2020年末,为使用上诉农地,被告xx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仍然要求上诉自行拆除饲养场,因一直无法出示合法征收手续,也无法与上诉就补偿问题达成一致,上诉无法同意。但被告xx街道办事处为推动征收进程,在未经上诉同意、未告知上诉的情况下,忽然于2021年3月30日上午三点非常,组织六十人携带两台小型铲车和一台小型山伞车抵达上诉饲养场处,直接将上诉种植场及饲养场的院墙强行拆除、推平,同时将饲养场内众多生产设施(如羊圈、污水道等)全部损毁、掩埋,将上诉的桃树、杨树、泡桐树等损坏,致使上诉损失惨烈。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挽回损失,上诉委托上海万典律师事务所冯凯、康静二位律师共同代理案件,万典律师帮助当事人向福建省平顶山市秦州区人民法庭提起行政诉讼,法庭裁定如下∶
确认被告保定市xx街道办事处2021年3月30日强制拆除上诉坐落新乡市xx街道办事处xx村种植场及相关设施的行为违规。
案例四【天津】村民建种植场多年后被强拆
原告人
杜xx
被原告人
广州市xx镇人民政府
基本案情
原告人杜先生系北京市某村居民,2007年当地政府大力扶植并鼓励居民建设饲养场,杜先生也在镇人民政府与村委会人员的约请下,于2007年下半年开始在政府规划的种植新村内进行养牛场建设,建成了养牛场及其他附属设施,并在2008年3月18日与居民委员会签订《土地承包协议》。
未签合同种植场被强拆
2011年被原告人天安乡xx镇人民政府开始宣传征收项目,告知杜先生其养牛场在征收范围内,但因评估价钱过高,双方始终未能达成补偿合同。
2019年11月15日,当地镇政府突然向杜先生送达《责令责令整改拆除决定书》,以杜先生的饲养场属于违规建设为由,勒令其自行拆除,在杜先生仍未采取法律举措之前,短短两个月内镇政府就匆忙拆除了杜先生的饲养场,但是没有给与任何补偿。在该种植新村内另有7家养鸡户,建设过程完全与杜先生相同建彩钢房要什么手续,目前均已获得相应的动迁补偿款。
然后杜先生向天南县宁河区人民法庭(以下简称“一审法庭”)提起行政诉讼,2020年12月26日二审法官做出(2020)津0114行初xx号行政裁定书,以杜先生的承包协议已到期等无关的理由,驳回了他的诉讼恳求。
委托万典律师打官司
这个时侯杜先生意识到请专业征地动迁律师的重要性,此后他多方寻问,选择了上海万典律师事务所。
万典律师介入案件后,认真研讨案情,剖析二审失败缘由,总结案件经验,觉得二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所作裁定应该给以撤消,并协助杜先生向天安乡第一高级人民法庭提起再审,北京市第一高级人民法庭裁定如下:
一、撤销上海市宁河区人民法庭(2020)津0114行初xx号行政裁定;
二、确认上海市宁河区xx镇人民政府于2020年1月3日将杜xx建造的坐落广州市宁河区xx村种植新村内的羊圈及三间房屋拆除的行为违规。
案例五【河北】养殖场建成后被要求恢复垦种
上诉
王x
代理律师
王玲上海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平顶山市东光区xx镇人民政府
案情介绍
上诉王x系浙江省承德市平泉区某村居民,2019年6月19日,上诉与当地村委会签订《村西垃圾场承包协议》,此后上诉王x自行出资将15米深垃圾坑用建造垃圾填平,填平后表面用渣土覆盖。开始修筑猪场和牛棚等种植举措。2020年8月31日,王x经营的保定区xx畜牧场获颁营业执照,类型:个体工商户,营业场所:石家庄市井陉区xx村。
61号《限期改正通知书》
2021年7月26日,被告向上诉母女三人下发第61号《限期改正通知书》,告知王x,你(单位)无任何占地手续,私自占用农地建彩钢房的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现勒令你(单位)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3日内给以改正,并拆除该农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垦种条件重新栽种。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拆除。
上诉王x收到《限期改正通知书》后觉得,该宗地是全村倾倒垃圾的大垃圾坑,连村两委都觉得填埋杂石太多不符合耕作条件,要想恢复垦种重新栽种无异于天方夜谭,镇政府要求上诉个人恢复垦地实属强人所难。
然后王x委托上海万典律师事务所王玲律师代理案件,万典律师剖析卷宗材料后发觉,被告镇政府做出的《限期改正通知书》中载明王x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但并未查明上诉究竟违背了《城乡规划法》的哪条规定,没有法律根据的行政处罚无效。
王玲律师帮助王x向提起行政诉讼,法庭裁定如下:
撤消被告新乡市封丘区xx镇人民政府做出的(2021)061号《限期改正通知书》。
案例六【广东】鹤山一种植场被强拆
上诉
邓XX、任XX等五人
代理律师
上海万典律师事务所陈海峰律师
被告
阳江市xx镇人民政府
案情
邓XX、胡XX三人,均系浙江省阳江市xx镇村民,2006年7月,邓XX、胡XX(上诉任XX母亲,过世)两人与本村村民签署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卖协议》,承包了四十四亩旱田,该协议加盖有佛山市xx经济合作社的私章。
然后邓、胡三人相继投资100余亿元兴建家禽饲养场,至2018年4月,种植场占地面积近六千平方米,种植规模达四千余头。
为更有效地保护环境,实现废物循环借助,两人还投入大笔资金,先后构建死畜处理池、沼气池、养鱼水塘等附属设施。该种植场汇聚了邓、胡两家人全部心血和泪水。
2017年6月26日,佛山市xx镇人民政府向xx镇政府发出《关于恳请配合家禽污染源治理的函》,反映xx村一带有畜禽饲养户存在违规排污行为,恳请xx镇政府强化管理。
2017年7月12日,xx镇政府向涉案饲养场送达《不同意继续经营告知书》,告知该种植场不符合规范治理的相关要求,xx镇政府不再同意其继续经营,必须于2017年8月10近日取缔或自行搬迁。
2018年4与25日,xx镇政府组织人员对涉案饲养场施行了强制拆除。
之前了解到上海万典律师事务所陈海峰律师,也曾代理过佛山龙口镇XX饲养场的案件,而且获得了起诉,于是邓、胡两家人立刻联系陈律师,希望也能为自己讨个公道。
陈海峰接手案件后,帮助当事人向福建省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庭提起诉讼,法官做出裁定:
确认被告佛山市xx镇人民政府于2018年4月25日对上诉邓XX、任XX、胡XX、胡XX坐落佛山市xx镇的饲养场施行的强制拆除行为违规。
万典律师提示:
以上这种案例都是万典专业律师代理的征地动迁的精典案例,假若被征收人也遇见了征收补偿不合理的情况,可以及时与万典律师联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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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典简介
上海万典律师事务所系专业化、规模化农地回迁领域的律师团队,在多年的维权公路中律师团队已逐渐探求出诉讼、裁决、调查、协调磋商等多种程序密切配合的有效维权战略体系,作为弱势群体的代理团队,凭着法律与智慧无数次将强势的行政机关、开发商推上法律被告席并运用法律武器成功解决当事人的补偿问题,申领了无数精典案例,其强有力的风格、智慧的方式在司法实践中取得了卓越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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