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林溪大街附近饭店私盖彩钢房,影响居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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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 所属城市:重庆
信息描述
王先生是长春市民,其家处在林溪大街附近,在他家对面,有他人开了一家饭店,最近他察觉到,那家饭店私自连接楼体,并违规加盖了建筑物长春彩钢房二楼,这对附近多户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小区业主 王先生:
位于我们房屋南侧之处,原本是一间门市房,这间门市房被用于开设饭店,之后又额外加盖了一个彩钢房该彩钢房是后来才搭建的,以前本不存在这样的东西,我们判定其属于违建,是不是这样呀。
于王先生家之处,记者经由卧室窗户得以目睹,对面饭店增添了彩钢房,且存有外接楼梯之迹象。并且不惟如此,附近其他居民对于此饭店之举亦持有诸多意见。
小区业主:
我是一楼和二楼,它肯定是挡我光。
小区业主:
正好对着我的这个窗户,两者之间间隔的距离恰恰就是二三十米。从这个风机那里出现的动静,对我们正常的生活造成了影响。
小区业主王先生:
我们找了执法局,也找了物业,一直没有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答。
随后,记者来到小区物业核实情况。
记者:
他这个情况是否属实?什么时候发生的?
小区物业公司 工作人员:

2019年长春彩钢房二楼,几月份我记不住了,属于个人私自违建。
记者:
都有哪些地方属于违建?
小区物业公司 工作人员:
不符合产权规定范围之外的全部改动均被称作违建,鉴于此情况已然牵涉到行政执法机构了。
该如何去解决业主们所反映的情况呢,记者把问题反映给了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市管理局。
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井凯:
私接在建筑体之外的那一层,面积大概处于70多平方米的范围。在2020年5月这个时间点,我们头一回给予他告知书,于告知书之后我们又下达了决定书。
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井凯:
鉴于其归属建成后的违建范畴,业主具备六个月的申诉期限。当申诉期限届满之后,要是没有自行拆除的行为,我们便会实施强制拆除举措。
执法局中的工作人员宣称,这些人员会依据相关的流程规定,针对违章建造的建筑展开强制拆除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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