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拆迁未拿到补偿就遭遇强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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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 所属城市:重庆
信息描述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针对种植场回迁补偿有明晰的规定,各地在施行饲养场回迁时,好多征收部门会通过各类手段和理由减少对饲养场的补偿,以节约回迁成本。但好多时侯,饲养场在动迁时还未领到补偿,就遭到了强拆。此时,该怎么进行维权呢?
案情简介
张某系湖南省长沙市XX县XX镇XX村居民,其在居住的宅基地范围内投资建造了一种植场,饲养赛鸽。2017年11月底,镇政府在未与张某就搬迁事宜订立补偿合同的情况下,强拆其种植场及楼房,致使其繁殖的参赛肉鸽遗失,搭建的彩钢房、院中种植的桃树、名贵花木等均受到毁灭。张某立刻找到律师寻求帮助。
律师剖析
镇政府在多次与张某协商补偿事宜遭拒的情况下,未对张某进行补偿,也未经合法程序,就直接施行强制拆除,显著违规,镇政府应该对强拆行为所导致的张某损失进行赔付。为此,张某在律师的帮助下以镇政府为被告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强拆违规。
被告观点
镇政府觉得,按照县政府发布的搬迁安置施行方案以及《强制拆除通知书》内容可知,镇政府只是通知书的发布者,并不是拆除的主体。上诉在2017年11月晓得房子被拆除后,并未提出行初复议或行政诉讼,现上诉胜诉已超过诉讼时效。
法官观点
二审法官觉得,镇政府作为项目征收施行单位,曾多次与上诉就征收安置问题协商遭拒。2017年10月底,镇政府向上诉下发《强制拆除决定书》,通知中要求上诉责令自行搬离。虽然被告证实其对上诉种植场及楼房施行强制拆除,但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强拆当天曾给上诉做思想动员工作征地彩钢房赔偿价格表,协商补偿安置遭拒,在当天也曾对上诉房子及鸽舍做过勘丈工作,在镇政府未提供证据证明房子确系其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其他主体施行强拆的情况下,本案可以推定强制拆除行为系该征收项目施行单位镇政府施行。房子征收与补偿工作应该遵守程序正当的原则,依法进行。镇政府未按照法律程序,直接施行强拆的行为属违规行为。法庭确认镇政府强拆行为违规。
镇政府不服,提起再审。
一审法官觉得,镇政府在与张某未就动迁安置补偿事宜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对涉案房子施行了拆除,显著违规。虽然双方签署了安置补偿合同,张某足额发放了补偿款,其拒不交出土地,亦应由相关农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勒令其责令交出,并申请人民法庭强制执行。而镇政府对涉案房子施行强制拆除,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地管理法施行细则》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其拆除涉案房子的行为违规,一审法官维持了二审裁定。
案件总结
在动迁过程中,好多回迁部门为了推动进度会施行违规强拆,此时必将或多或少会导致回迁户财产损失,因而,及时启动救济程序进行维权就非常必要。蓝秦律师提醒您,倘若您也是一名饲养场的经营者,遇见强拆征地彩钢房赔偿价格表,一定要及时报案,并对强拆过程照相录象,保存好证据,为后期维权主张赔付做好充足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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