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住房建设要办什么手续?向谁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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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 所属城市:重庆
信息描述
宅基地是保障农户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强化宅基地管理,对于保护农户权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施行乡村振兴战略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这么,农村住房建设要办哪些手续?向谁提出申请?要初审哪些内容?流程是怎样样的?
一、农户提出宅基地书面申请
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民,以户为单位向所在居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盖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
二、村民小组大会讨论通过并公示
居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递交居民小组大会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盖房进深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创立的,居民小组将农民申请、村民小组大会记录等材料交乡级组织审查。
三、村级组织举办材料初审
乡级组织重点初审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盖房是否符合村落规划、是否征询了用地盖房相邻权力人意见等。审查通过的,由乡级组织签订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四、乡镇政府组织各相关部门审查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查申请人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在宅基地建彩钢房办什么手续,宅基地和盖房(规划许可)申请是否经过村组初审公示等。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审查用地盖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在申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涉及林业、水利、电力等部门的要及时征询意见。
五、乡镇政府审批
依照各部门联审结果,由乡镇政府对农户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并核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六、县级政府备案
乡镇要完善宅基地用地盖房审批管理表册,有关资料归档存留,并及时将审批情况报市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备案。
七、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
收到宅基地和盖房(规划许可)申请后,乡镇政府要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等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和地类等。
八、批准后丈量批放在场
经批准用地盖房的农民,应该在复工前向乡镇政府或授权的部门申请划定宅基地用地范围,乡镇政府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到现场进行复工查验,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确定盖房位置。
九、住宅完工后初验到场
农民盖房竣工后,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初验,实地检测农民是否根据批准面积、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根据批准面积和规划要求建设住房,并开具《农村宅基地和盖房(规划许可)初验意见表》。
十、申请代办不动产登记
通过初验的村民,可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代办不动产登记。
注意事项
一、严格落实农村盖房行为“八不准”
1、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盖房;
2、不准侵占多占耕地盖房;
3、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规盖房;
4、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规盖房;
5、不准巧立名目违规占用耕地盖房;
6、不准违背“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盖房;
7、不准非法转让占用耕地建的房子;
8、不准违规审批占用耕地盖房。
二、所有行政村禁止搭建彩钢房
三、所有新建楼房,不管是旧址新建(翻新)或是异地重建都需进行审批
申请流程下发后在宅基地建彩钢房办什么手续,凡未经过国土所、执法队和镇农业农村办公室现场考察后出现的新增违规违法盖房,先问责负责人,后强制拆除,做到“早发觉、早阻止、严查处”。
农村宅基地申请材料清单下载:
农村宅基地申请材料清单.docx
农村宅基地申请所需材料汇总下载:
农村宅基地申请材料汇总.xlsx
注:相关材料及审批表均可在所在村委会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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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王永刚
初审: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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