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不动产登记确权问题屡遭波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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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 所属城市: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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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县城北旺庄街道某村的居民老张来信反映,他的房子不动产登记确权问题饱受磨难。
这个村庄是朔县城城乡结合部的小村子,一条高铁从村北横过,大部份居民居搬去这条高铁和一条河之间,产生个“亘”字形。后来高铁东侧的农地人们瞎建房,大约是为了易于管理吧,就也并入这个村来管了。
说上去老张这情况的确也有些特殊。他有带庭院的五间房,2013年政府修路,征了这五间房及所含农地,庭院并未征用,于是这五间房被拿掉后,他根据要求(不得再建三层及以上楼房)在庭院里新建了二层房屋。
不过后来不知哪些缘由建彩钢房需要什么手续,公路规划有变动,最终他被征走的五间房的地皮政府并未实际使用,闲在哪里空置着。于是2015年为了圈入院子,老张就在这块地皮上建了五间彩钢房作为仓库使用。
2019年,朔县城治理违建,村村长对老张说这彩钢房得拆(包含其邻居的另外4间彩钢房共9间),她们问能通融不拆不,哪怕花点钱。乡长吱唔了几句,两人表示可以出一万块钱,但村村长说想过M校长的关须要三亿元。老张和邻居合计了一下,认为村村长假借领导名义恐吓自己,且三万块保一年太贵了,最终没有出这份“打点钱”,而彩钢房也拖拉到现现在也没拆。
这不去年房子不动产登记开始了建彩钢房需要什么手续,老张的二层楼房即使符合条件,但遭到推辞。最后,村委会大会决定,老张的二层楼要想登记不动产,得先把彩钢房拿掉。
老张认为捆绑这样的条件完全是无理取闹。不动产的事是不动产的事,彩钢房是彩钢房的事,两回事为何要绑在一起?根据哪些规定可以绑在一起?这是不是对于当初没有出三万块钱的报复?村村长自己也曾在耕地上盖房,地下地上两层,是不是也得拿掉呢?其实,人家是村村长,人家的房屋倘若已取得了合法手续也没啥好奇怪的。
另有这个村的其他居民也反映了不动产登记中遭到责难,还有那位村村长的一些其他问题,比如集中大量迁户、填湿地造地转让等等。她们又想反映问题又害怕被报复,十分焦急,希望上级能对相关情况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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