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不能再用来建房了,是不是损害农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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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 所属城市:重庆
信息描述
近段时间,全省各地都出现好多让农户怎样都无法理解的现象耕地上建彩钢房需要什么手续,例如说自家宅基地是合法有证的,只是因经济条件暂不容许等诱因空闲了几年,合理借助种上了庄稼,等到近日要盖房时,却被告知这块地早已变更成耕地,不能再拿来盖房了,如再盖房都会视为违规占用耕地,面临拆除、罚款等处罚;还有的是农户自家林地或园地不知不觉变更成了耕地,有的甚至成了永久基本农田,只能拿来养殖粮食小麦,砍树、养殖等都被严格严禁,等等。
虽然,这类现象都是源于国土调查中的地类认定问题,在国土调查中,是根据实地现况认定的,也就是人们浅显讲的“所见即所得”,反映调查时点的农地借助现况。例如,对某块正在养殖粮食小麦的农地,不管之前是不是当初建设房屋,是不是有合法农地使用护照,调查时都按实地现况认定为耕地;假如有人未经批准在耕地上建了房屋,虽然房屋没有申领农地使用证,属于违规占地,但调查时依然会认定为建设用地。
这些现象假如处理不当,才会给人们用地和生产生活带来很大的困惑,非常是农户已发证宅基地被调查为耕地后,再盖房都会认定为违规占用耕地。当前国家正在举办农村乱占耕地盖房专项治理,未经批准占用地耕地盖房将面临严肃取缔,有的可能会被强制拆除。
明明是自家的合法宅基地,就由于一个自己毫不知情的地籍调查认定,就弄成耕地不能盖房了,这是不是损害了农户利益?是不是对农户的不公?
农户分配取得一处宅基地极其不容易,假如按耕地来认定处理,再来盖房须要经过复杂的转用、审批程序,还须要落实占补平衡,这对农户来说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遇见这些情况如何办?近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涉及地类的有关问题解答》,要求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牢靠树立人民群众立场,设身处地站在人民角度想问题,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地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各种急难愁盼问题,着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也就是说,处理问题不能让群众吃亏,不能由于一个地籍调查就损害农户群众的现实利益。
该解答的第11个问题是:村落范围内原批准的宅基地,因种种缘由仍然未盖房耕地上建彩钢房需要什么手续,目前仍在养殖农小麦,是否会影响后续盖房使用?
对问题的解答为: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送审地类认定的通知》规定,对有合法权源(包括村落范围内原批准的)的宅基地,后续盖房时可直接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无需申领建设用地送审手续。
这样一来,手里有宅基地证的农户不用再害怕了,虽然多年没有盖房,虽然种上了农小麦,虽然在农地调查时认定为耕地,只要手里有宅基地证,依然可以用地盖房,不会被判断为违规占用耕地盖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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