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彩钢房安装 农安县前岗乡水利所所长孙家村上世纪70年代修复水库闸门
- 手机:
- 微信:
- QQ:
- 发布人:佚名
- 所属城市:重庆
信息描述
(第31批2017年9月20日)
序号1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一是扶余县前岗乡孙家村上世纪70年代修筑了一座18.6英亩、用于灌溉农田的水闸,12年前,前岗乡水利所主任孙某甲承包水闸,第二年孙某甲以边界不清为由,包庇村主任丁某甲,向村委会要回78000元钱;承包后孙某甲将水闸水放掉,将水闸和水坝全部改为农田,导致2015年扶余县旱灾水闸无水灌溉,整个孙家村粮田绝收。2015年居民将孙某甲诉讼至嘉荫县法官,康平县法官裁定将水闸归还村委会,村委会退给孙某甲25000元,当时全体居民不服,原告至南京市高级人民法庭进行一审,一审过程中孙某甲买通一审授权的居民代表林某甲、王某甲,使得当庭合解,水闸继续给孙某甲使用8年,合解书上要求孙某甲在2016年12月份之前修补水闸闸门,疏浚深度不高于1.5米,且合解书上显示剩余水闸面积1.8英亩,难以满足居民灌溉要求。
二是该村是贫苦村,2016年国家为该村筹措了一百五六十亿元的帮扶款,村主任周某甲在未举行居民代表会议的情况下,以建设编织厂为名,使用该项帮扶款在孙家村小大学内建了一栋简易二层楼,且二层楼有炉窑,一旦投入使用将形成空气污染问题。举报人要求将水闸归还村委会,修筑堤坝,恢复环境,并由孙某甲向村委会做出赔付;要求将修筑二层楼使用的帮扶款归还村委会。
行政区域:
讷河县
调查查证情况:
第一个问题:经查证,信访人反映水闸是扶余县前岗乡于上世纪70年代修筑的不完整溪河类水利工程,坐落前岗乡孙家村,总面积18.6英亩。2005年1月1日承包给前岗乡水利所主任孙某甲,承包期为20年。承包后孙某甲将水闸水放掉,将水闸和水坝改为农田。2015年4月,孙某甲因改变水闸用途被停职,并被给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5年9月,孙家村村委会因孙某甲改变了水闸用途,排水种田,将孙某甲状告至嘉荫县法官,康平县法官于2015年10月改判孙某甲将水闸归还给孙家村村委会,孙家村村委会退还孙某甲承包费25000元。原、被告双方均不服裁定,原告至南京市中法后再审当庭和解,和解书约定由孙某甲继续承包水闸年限为2016年4月6日至2024年12月31日,孙某甲负责于2016年12月31近日完成闸门兴建和水闸疏浚蓄水工作,疏浚面积不高于18000平方米,深度不高于1.5米。和解后,孙家村村委会以再审时村委会代理人林某甲、王某甲收受孙某甲用处费为由,向四川省高法申请抗诉。2017年3月10日,省法院驳回了孙家村村委会的上诉申请。经核查,孙某甲完成疏浚面积4000平方米,平均深度约1米,未达到和解书所述标准,且水闸闸门已破损。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第二个问题:2017年9月12日,洮南县前岗乡人民政府现场检测,经查证,孙家村精准脱贫项目总投资为150亿元,其中90亿元为专项帮扶资金,已用于购置生产设备,其余60亿元为孙家村脱贫包保省级单位提供的精准脱贫项目厂房建设专用资金。上述货款不存在返还村委会的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炉窑为常压燃煤冷水炉窑,前岗乡政府于2017年9月12日下达《农安县前岗乡人民政府责成建立相关环保事宜的通知》,已责成该企业进行整改,对现有炉窑进行整修,使用生物质燃料,并在项目投运前办理环评手续。
处理和整改情况:
第一个问题:扶余县前岗乡已致函孙家村村委会督促孙某甲立刻修补闸门,于2017年10月31日完成疏浚工作,否则将申请法庭给以强制执行。
第二个问题:嘉荫县环保局加大对孙家村塑藤编织工艺项目建设环境监管,确保项目及炉窑污染预防设施按要求建设安装,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生产。
序号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桥西区幸福二路北侧与人民大道西路交会处,青岛市文物保护单位“日本皇军芜湖战斗司令所旧址”内的大量次生林和行道树被人为破坏,建成练车场、鱼塘和自由市场等;多处草地被断送耕种菜园;导致文物遗存逐年降低,湿地面积含水功能逐年升高,严重破坏文物和湿地生态环境。举报人要求巡查组督促地方政府阻止破坏行为,恢复湿地,修补文物保护汉墓。
行政区域:
北关区、市文广新局
调查查证情况:
经查,信访反映区域(人民大道以西、警官公寓以北、幸福街以东、长春新村以南)2009年11月被西安市政府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该区域宗地因为2004年以回迁置换方法取得,用于住宅开发。长信公司原计划开发项目,因为周边市民反对被迫停滞,2016年经西安市政府同意置换坐落北部尚城的两处宗地,该宗地性质调整为城市绿地,拟建山水湾湿地景区。
(本案件与第9批1029号案件内容基本重复,信息已公开。)
8月21日长春彩钢房安装,针对群众向中央环保督查组投诉该宗地内相关问题,西关区明珠街道办事处对宗地及周边垃圾进行了集中清除,并责成长信公司立刻停止养猪行为,恢复原貌,自行清除宗地内市民种花行为。目前宗地内次生林未发觉有破坏痕迹,原有练车场地早已平整,水塘原经营者已撤离并清除完毕,现底泥清亮无气味。该宗地东南角有1处自发产生的早市场,有四五十户失地农户在6点至8点期间,以走私水果猕猴桃为生,辖区街道办事处仍然未查处,并强化了散市后的卫生保洁工作。经向周边市民了解,当地群众反映上述问题,是希望政府早日启动山水湾景区建设,为群众提供休闲娱乐场所。
经查证,该文物保护单位仅有文物保护标志石牌和部份残损的石头墙基,无实质性保护汉墓,信访反映“文物遗存逐年降低”问题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明珠街道办事处加大了对该区域周边早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保证准时散市、卫生保洁到位。同时,加大对该区域的日常督察,避免新发生开荒种粮和违法搭建情况的发生。因为该宗地内已无实质性文物保护汉墓,不存在施行修补工作,文物保护单位标志墓碑将在山水湾景区建设中予以设计保留。
序号3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生预产期间白石粉扬尘大,噪音严重扰民;过度开采山石,烧毁林地和耕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督查组入驻期间,为了逃避检测,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为防止督查组入驻结束后出现回落,举报人要求国土、环保等政府相关部门对该公司相关手续及破坏、污染环境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行政区域:
双阳区
调查查证情况:
经查,,有工商执照,环保手续齐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
该公司破碎机安装了布袋除尘器,输送系统安装了喷淋设施,场地配有洒水设备,物料货场存有少量砂石进行了苫盖,生预产期间存在轻微扬尘现象。目前,因为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烟尘形成的主要诱因是剩余砂石和白灰等产品在外运过程中,公路扬尘及部份汽车苫盖不严导致的,并非生产烟尘。经检测,该企业厂界噪音符合功能区标准。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该公司设计生产规模10万立方米/年,经检测,2015年投运以来,均未超过设计生产规模,不存在过度开采。该企业用地在林地资源档案和林相图记载为非林地,是工矿用地和荒坡,不存在烧毁林地和耕地行为。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该公司2017年8月初因破碎机主要设备出现故障,现正在停产修理,信访反映“逃避检测”问题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市环保局双阳大队将继续强化监管,监督企业正常使用除尘设备,按标准控制厂界噪音;双阳区交通、交警部门在该区域降低执法力量和督察频次,对汽车苫盖不严、超载超限等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序号4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592号信访件的代办情况不满意,称在《长春晚报》上公布的代办情况不属实。
行政区域:
讷河区
调查查证情况:
经尚志营城街道办事处、市环保局尚志大队核查长春彩钢房安装,群众反映的问题部份属实。
经查,自2009年初开始饲养乳牛,现饲养量达5316头。因为牛粪处理和综合借助不及时,往年确有向外排放粪水现象。市环保局绥化大队及时下达了限期整改和处罚文书。近五年来,在广泽公司施行猪粪处理深松过程中,因为坡耕地段涵水能力弱,加之遇见雨水磨蚀,确有部份深松粪污流入民房附近、流入河道污染支流现象。市环保局九台大队勒令其降低坡耕地段筑坝量,减短筑坝时间,降低汛期粪污深松。现有村民楼周边为流转农地,为公司所有。2012年6月至2015年5月,四川省环保厅对其施行挂牌督办。整改合格后,于2015年5月解除挂牌。信访反映该公司在风声紧时就改为夜晚偷排,往年确实存在,市环保局尚志大队就此做过限期改正、行政处罚等处理。
处理和整改情况:
广泽乳品已委托专业机构制定粪污资源化借助方案,将原8000立方米曝气池改建为一级需氧发酵池,建设二氧化碳搜集装置消除臭味。计划9月底前复工,11月下旬建成投入使用,从根本上解决粪污资源化借助的出口问题。尚志营城街道办事处和市环保局尚志大队下一步将督促企业早日构建整治设施建设,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序号5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二道区耶律娄室公墓为南京市重点保护文物,坐落净月高新区森林景区与二道区俊俏镇接合部,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有人在此挖掘山体、毁林占地;
二是有人在此私搭乱建,无证盖房;
三是附近的昔日垃圾场扩建景区后,该处能嗅到异味,且垃圾渗滤液污染该处地表水;
四是墓园石人石马有不同程度损毁。
行政区域:
净月高新区、市文广新局
调查查证情况:
第一个问题:2017年9月12日,南京市文广新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及净月高新区玉潭镇丰产村村委会全面排查,该墓区保护范围内山体行道树及次生林未受到破坏,无挖掘山体、毁林占地现象。
第二个问题:经查,坟墓保护区范围内有1处供防火人员办公使用的可联通彩钢房,文物保护区外围有两处未经审批的圈梁结构楼房,面积约700平方米。
第三个问题:经查,南京市三道垃圾场自运行以来,严格依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分区分单元进行规范填埋,建设了日处理能力200吨的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对渗滤液进行有效处理,达到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标准,不存在垃圾渗滤液污染地表水的问题。2010年该场已按《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范》进行了封场,不会对周边环境导致影响,不存在气味问题。
2012年,西安市发改委批准该场建设环保生态景区,场内进行了全面绿化,绿化工程已完成95%,工程将于2017年年末前全部竣工。
第四个问题:经查,石人石羊等泥塑为上世纪90年代南京市旅游局塑造旅游景点时制做的石质植物铜像,不属于文物。
处理和整改情况:
第二个问题:南京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已责令玉潭镇丰产村村委会将防火人员使用的可联通彩钢房移走。2017年9月15日,俊俏镇政府已将两处房子拆除完毕。
第四个问题:南京市文广新局已责成哈尔滨市旅游局,将添置的石人石羊等泥塑收回,并责成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对墓园保护范围筹建围挡,设专人管理。
序号6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绿园区哈达村村主任范某甲,在未经居民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长白道路边的8英亩林地承包给葛某,葛某将林地内行道树全部采伐后开厂,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行政区域:
绿园区
调查查证情况:
经查,在哈达村林业版图上共有林地6英亩,并非反映人所说的8英亩。6英亩林地中,有4英亩林木,其余2英亩没有林木。2005年12月2日,哈达村村委会在未举行居民代表会议的情况下与居民葛某签署“林地林权出售合同书”,将4英亩有林木林地中的1.93英亩出售给葛某,时任哈达村村主任为路某甲、村委会书记为王某甲,而非反映人所说的范某甲。2007年,合心镇申领了砍伐手续(2007年砍伐80大班宗地,面积1.9英亩,根据林业厅有关要求,3年后砍伐设计和砍伐证已销毁),葛某将“林地林权出售合同书”中的1.93英亩林木砍伐。2016年葛某在砍伐的1.93英亩范围内建设2栋日光温室和8栋暖棚,占地1.57英亩。信访反映的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绿园区合心镇、区农业局责令葛某2017年年末前在哈达村腰哈达屯该宗地周边流转20000平方米左右废弃地,用于补充2栋日光温室和8栋暖棚所占用的1.57英亩林地。
问责情况:
约谈1人,党内警告2人,行政警告1人。
序号7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一是汽开区日新街原村村长黄某甲,以他人名义将陈大院水闸据为己有,在库滩上建渔家乐项目,营业期间排放废水,污染周边环境;在棒垂马村超出审批面积开厂房,将周边林地扩入其厂区。
二是日新街孙某甲和狄某甲等将湿地填平建房,破坏生态环境。
行政区域:
汽开区
调查查证情况:
第一个问题:经查证,陈大院水闸(日新水闸)面积为42622平方米,用于浇灌农田,2005年前由绿园区西新镇经管,2008年由汽开区日东村村委会承包给王某用做养鸭池,无渔家乐项目及排放废水污染周边环境情况。2009年,陈大院屯整体回迁,汽开区于2012年征收后交付一汽集团用于一汽研制中心的建设项目,现一汽研制中心大厦与厂房均已建设完成,原陈大院水闸已作为其水景底泥。
棒垂马村原属于日新街的一个自然屯,周边没有林地。2005年9月汽开区创立后,该区域确定为汽开区发展起步区,并已于2009年整体回迁,现已建设为工业区。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查证,汽开区日新街无湿地,也无法核实相关郭姓人员,信访反映狄某甲于2003年与日新街签署联营开厂用地合同书,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东至大坝下,南至农田,西至刘志堂屋,北至林地),地类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是合法建设用地,非湿地。2009年,汽开区将其征收,用于一汽研制中心建设。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是否属实:
不属实
序号8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一是绿园区海达路与,生预产期间排放废水和气味,严重污染周边空气。
二是紫正药业厂擅自焚烧工业垃圾,形成的废水气味难闻。
三是有人擅自将海达路、长城街、路达路等地开放式垃圾倾倒点的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进行焚烧,污染周边空气。
四是大营城子社区周边(海达路、长城街、路达路)有多台取暖小炉窑,运行期间排放粉尘污染周边环境。
五是青年路北至武器山路、南至北四支路有多家商混站,生预产期间形成的烟尘严重污染周边空气。
行政区域:
绿园区、宽市区
调查查证情况:
2017年9月12日,市环保局绿园大队现场调查核对。
第一个问题:,2009年5月19日由市环保局绿园大队审批,2010年通过环保初验。该公司主要生产苯板,有1台6t/h生产炉窑,配有除尘设施,无脱硝设施,生产过程中有废水形成。该公司无废水搜集设施和气味处理设施。2017年8月22日对该公司炉窑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二氧化碳309.6mg/m³、氮氧化物123.5mg/m³、烟尘63.2mg/m³,炉窑达标排放。2017年8月25日市环保局绿园大队现场检测,因为缺乏生产原料,该公司已停产,现场无气味。2017年9月12日,市环保局绿园大队现场检测,该公司仍处于停产状态。
第二个问题:,2012年11月8日由市环保局审批,未初验。因为市场诱因,项目仍然未投运,难以进行环保初验检测,目前不具备环保初验条件。该公司从建成至今仍然未生产,无工业垃圾形成,不存在焚烧工业垃圾问题,无废水气味。
第三个问题:经现场调查,该地发觉有3个生活垃圾点,有一处存在生活垃圾焚烧现场,未发觉工业垃圾焚烧痕迹。
第四个问题:有1台6t/h取暖炉窑,有1台0.5t/h取暖炉窑,有1台1t/h取暖炉窑,有1台2t/h取暖炉窑,有1台2t/h取暖炉窑,有1台6t/h取暖炉窑。
第五个问题:经查,302省道平泉段有两家名为“”和“”的商混企业。
创立于2011年12月,有工商执照和环评手续。创立于2008年2月,有工商执照和环评手续。以上两家企业在集尘料斗上均安装有粉灰除尘器,生预产期间不形成烟尘,但在物料倒运过程中会形成少量烟尘,污染周边空气。
处理和整改情况:
第一个问题:市环保局绿园大队要求该公司安装废水搜集设施,安装完毕后方可恢复生产。市环保局绿园大队将加大对的监管,确保其达标排放。
第三个问题:城东镇将定期对这3处生活垃圾点进行检测,防止垃圾焚烧问题。
第四个问题:建成至今仍然未生产;、由于炉窑烟道直径达不到检测要求,难以进行检测;、、3家公司的炉窑经检测,炉窑废水达标排放。上述企业均坐落建成区外,将于2018年前全部更换为清洁能源炉窑。
第五个问题:市环保局桓仁大队、兰家镇政府勒令两家企业对生产原料进行无死角覆盖,在运输过程中采取降尘举措,降低烟尘污染。市环保局桓仁大队已对下达《责令改正违规行为决定书》,勒令其停产整改,并处罚金。因立行立改,不具备行政处罚要件,故未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二手彩钢网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