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 彩钢房 擅自搭建房屋不予补偿执法分局应承担赔偿责任?
- 手机:
- 微信:
- QQ:
- 发布人:佚名
- 所属城市:重庆
信息描述
在国家法律法规越来越建立的明天,征地动迁本应当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优厚的动迁补偿让好多被征收人可以过上幸福的生活。但有人欢喜有人愁,有些被拆户当年没有经过任何批准,便私自搭建房子用于居住,法律规定对于这种私自搭建的房子是不予补偿的。并且,假如回迁部门通过违规强拆的手段拆除违建,这些情况下被拆户是否有权获得赔付?
接出来通过一则案例详尽剖析
姜某在没有任何建筑手续的情况下,于北京市于洪区搭建了890平方米的彩钢房。3月27日,执法支队分两次焚毁了姜某的彩钢房,期间姜某没有接到任何通知,于洪大队也没有向姜某出示任何手续和护照。
此后姜某向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提起诉讼。
此案的特殊之处在于,姜某搭建的彩钢房属于违建,但执法大队的拆除行为也违规。行政机关以违规行为应对公民的违规行为,公民是否有权力获得赔付?
对于这个案件有以下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觉得,执法大队应承当赔付责任。行政机关应该依法行政,其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规,对违规的行政行为导致的损害应该赔付。
第二种观点觉得,执法大队对违规建设行为的拆除不予赔付,应驳回诉讼恳求。其实执法局违背法定程序,滥用职权,但因为上诉的房子系违规建筑,而法律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保护其非法权益,因而,应该裁定驳回上诉要求赔付的诉讼恳求。
第三种观点觉得,行政机关应该对上诉进行部份赔付。即可以在上诉合法权益的范围内,裁定执法大队做出相应赔付。例如因违规拆除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建筑原料成本费等。
前两种观点都比较片面,第三种观点既保护了合法权益,也制裁了违规行为,在监督依法行政和支持行政效率之间找到了一个平衡点。简单来说就是:上诉应承当违规建设的责任,被告应承当违规拆除的责任。
随即经法庭裁定,执法大队的强拆行为被确认违规,姜某也获得了部份的损失赔付。
从上述案件我们可以看出,违建不可取,并且以“违法强拆”的手段来拆除违建更不可取。
回迁房被认定为违建
在动迁实际操作过程中,好多情况下回迁方为了减少成本,就会直接将被回迁无证的房子认定为违建,因而不予赔付,面对这些情况,我们该怎么维权?
一、由于历史缘由引起的无证房,收集证据
好多违建的产生有非常具体的诱因,例如,只申领了农地使用证,没有进行规划审批;由于楼房受损严重而进行了改迁建;具备了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并且村里不批、镇里不批,不得不在农用地上建造;当地以前有过新政,让你们可以根据一定条件进行自建楼房等等。
那些因为历史缘由导致没有申领房产证的房子,在动迁时不能一律依照违建进行处理沈阳 彩钢房,此时我们尽量要找到一些证据资料可以证明曾经盖房时有一定的客观缘由或新政条件,把资料照相和录象备用。
二、如果房子真的属于违建,尽早找回迁方的违规点
假如你的房屋确实属于违建,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来说,不但可以直接强拆,并且还可以对你处以罚金,所以,假若你找不到任何就能证明房子合法的文件,但是此时房子早已被认定为违建,这么你就要将注意力转移到回迁方了。
面临这些困境,惟一能做的就是在房子被强拆之前找到回迁方的违规点,假如对方的动迁程序违规,认定违建程序违规沈阳 彩钢房,这么,你就可以后发制人,促使回迁方做出让步,因而进行补偿协商,否则的话,就只能任由回迁方宰割了。
必须提醒你们的是,征地动迁活动中,假如你的房屋被认定为违建,不要慌乱,更不要讳疾忌医,第一时间与专业回迁律师取得联系,看一看是否有机会争取正常的补偿,如同案例中的姜先生一样,假如没有提起诉讼,不但不能确认执法大队违规,甚至一毛钱的赔付都拿不到。所以面对违法强拆切勿错过时机,防止何必要的损失发生。
▼
往期精彩回顾
▼
万典简介
上海万典律师事务所系专业化、规模化农地回迁领域的律师团队,在多年的维权公路中律师团队已逐渐探求出诉讼、裁决、调查、协调磋商等多种程序密切配合的有效维权战略体系,作为弱势群体的代理团队,凭着法律与智慧无数次将强势的行政机关、开发商推上法律被告席并运用法律武器成功解决当事人的补偿问题,申领了无数精典案例,其强有力的风格、智慧的方式在司法实践中取得了卓越的成效。
业务范围:农地征收纠纷;房子回迁纠纷;房子征收纠纷,征地动迁引起的行政处罚和民事辩护案件;农地权属争议、承包、流转、出让、转让纠纷。
律师热线:400-150-9288
固定电话:010-8639-3036
地址:上海市西城区上地东路9号金隅嘉华大楼A座1210室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二手彩钢网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