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区凤凰城小区地下停车位被开发商打包出售引发业主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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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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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描述
导读
新村里通过物管公司向房东租赁的一两百个地下停车位,被开发商打包借给第三方,而第三方对车位“只卖不租”,部份住户表示难以接受。日前,这部份车位开始对外转租了,却又出现了新问题……
房主:地下车位打包转让
“问上海”(上海新闻广播新闻热线65159063)明年2月报导,家住广州市朝阳区曙光西里凤凰城新村的多位居民反映,明年二月,新村1期、2期起初供住户租赁的180多个地下停车位,在没有告知住户的情况下,被开发商打包借给第三方,而第三方对车位“只卖不租”,这让部份住户难以接受,住户王先生当时表示:
住户王先生:我们住户都比较吵架,第一个呢是这个产权方,就是华润置地开发的这个新村,我们查了《民法典》,像新村地库的那些车位,应当优先满足住户,我们乐意买、愿意租,那是我们自己的选择权。我们还要去投诉这个物管不作为,物管是服务方,那你不帮我们争取权益,但是没有任何明面的通知。
房租下降近60%
近期,住户王先生再度联系记者表示,近来,第三方开始对外转租车位了,而且租赁价钱下跌了近60%,但是一年起租,好多住户认为不合理。
住户王先生:开始对外租了,而且租的价钱就是1150(元),就是比原先我们哪个750(元)承租的时侯要贵60%。我也督查过,我们新村附近的像裘马都啊、像时间国际啊,基本停车都是六七百,所以原先我们的七八百块钱是一个公允价位。
新村位置/百度地图
住户:不买不租不让车进新村
王先生说,目前,部份住户还在就开发商打包转让车位是否合法一事走法律程序,此前相关部门明晰表示,最终裁定之前,应当保证住户在新村停车的权力。不过近来,物管公司忽然严禁没有在新村订购或则租赁车位的房东将车开进新村。
住户王先生:我们后来找的街道(办)座谈,大约是在五六月份,当时的说法呢,由于我们当时早已开始走法律诉讼了,当时主张的是协议无效,所以房管所领导要求,在这个裁定包括产权没有认清楚之前,先让物管安排我们这种维权的住户在地库临时停车,但是要强化管理,然而现今有点反攻倒算了,现今有的车主就跟他抵御不过,就是每次回去都得被他拦着半天,有的时侯要报案,所以你们也耽搁不起时间,有的人就停在街边了。
新村地下停车场/受访者供
物管:没有临时停车位
为查证了解情况,记者联系到新村物管服务方——凤凰城物管管理部,工作人员表示,物管公司并没有针对某部份住户,而是根据管理规定,新村里没有针对访客的计时车位,只容许订购产权车位或则租赁车位的车步入新村。
物管:自己要有车位的话可以停您车位上,这没有临时的车位,一个冬瓜一个坑。
律师:新村车位要保证住户需求
针对开发商与物管公司的做法,上海京哲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林胜觉得,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新村车位必须首先满足住户的需求,开发商在没有充分保证住户停车需求的前提下,将大量车位转让,侵害了新村住户的利益;不过,物管公司根据新村管理规定管理车位,严禁没有车位的汽车步入新村,具有一定的合理智。
律师董林胜:首先我们表面看这个行为是一种商业行为,但实际上它是侵害了房东的一些权益的。首先由于《民法典》的规定,对于新村的车位,它必须首先要满足住户的需求,假如有多余的话,他可以借给住户之外的单位或则个人。由于现今这个东西属于不确定的状态,只能按照现有他们签署的协议去走,由于这部份住户在这个新村是没有停车位的,假如他有停车位不让进,那肯定是违规的。
属地:只能灵活把握
记者也就相关情况联系到属地左家庄街道办事处,巡警办的工作人员表示:
左家庄街道办事处巡警办:为了易于管理,她们就是说不让访货车下的话,咱从法条上来说它虽然不违规。并且呢,这个法律也规定,你不能拦着住户回去,所以这个东西就很微妙,只能是灵活把握。
属地:尽可能满足住户诉求
那位工作人员也表示,目前物管公司也在尽可能满足住户诉求,希望更多住户能以满意的价钱租到车位。
左家庄街道办事处巡警办:这个车位的事儿物管也在积极解决。民防车位,包括其他住户有可能出国的,包括常年不在这居住的,也有车位对外转租的需求,之后也有房客的那种车位,她们也在进行反弹,就是在消化解决维权住户车位的问题,假如它是民防车位的话,那就是750(元),没有任何价钱浮动,倘若是常年不用的车位,就是房东对外转让,可能也就涨个几十块钱,并不是很夸张的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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