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高兴兴去收房仅隔0.8米竖起彩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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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 所属城市: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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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高兴兴去收房,不曾想,与房子仅隔0.8米竖起了一栋彩钢房,将大门和阳台遮挡得严严实实。新盘负责人还说,彩钢房将作为物管办公室不予拆除,这让住户高先生很苦恼。
日前,汉中居民高先生反映,2012年8月25日,他在汉中市宝塔区清涧镇花溪湾新村订购了一套房屋,房屋坐落该新盘1号楼3单元一楼,沙盘显示,该房的入户门坐落独栋楼的西北侧,大阳台也坐落同样位置。买房合同并未约定具体的收楼日期,开发商口头承诺2014年年末前收楼,但是因种种缘由,直至明年4月,住户们才陆相继续开始收房。当时高先生高高兴兴地去看房建彩钢房需要什么手续,却发觉大门正对面竖起了一栋彩钢房,与其所买房子仅隔0.8米,将大门和阳台遮挡得严严实实。
经高先生了解,这栋彩钢房此前曾作为售楼部。本以为作为临建将会拆除,新盘现场负责人冯某却告诉他建彩钢房需要什么手续,彩钢房将作为物管办公室,不能拆除。
明日下午,华商报记者来到花溪湾新村,在1号楼西北侧看见一栋两层彩钢房,高先生所买房屋的入大门和阳台均被彩钢房遮挡,现场用卷尺检测,高先生所买房屋与彩钢房之间相隔0.8米,进出极为不便,采光更是奢望。
该新盘现场负责人冯某直言,这栋彩钢房没有任何审批手续,他也理解高先生的苦处,但这栋彩钢房将作为新村物管的办公室,不能拆除,“拆了彩钢房,物管到哪里办公啊!”
明日早晨,华商报记者和高先生一齐来到渭南市宝塔区交警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没有相关审批手续的临建房子肯定属于违规建筑,必须依法拆除,镇政府是办案主体,为此,她们凑合高先生反映的情况,向清涧镇政府发出违规建设案件受理移交单,要求清涧镇政府首先对该栋临建房进行调查查证,若情况属实,将依法给以拆除。华商记者魏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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