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空地开小吃店遇无权出租 李女士状告出租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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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 所属城市:重庆
信息描述
据说某店面旁边有块空地转租,想开美食店的李男士心动了,并很快与转租人签了协议。交完房租,盖好简易房,一切就绪打算开业时,却被物管告知转租人无权转租这块空地,要求李男士抓紧拆除活动用房。近日,李男士将转租人小纪告上法院,要求转租人小纪返还房租、赔偿损失。
据李男士称,2016年,李男士与小纪签署了一份合同,合同约定,小纪将其承租的坐落密云区某新村一店面外的空地租赁给李男士用于面食店经营,年租赁费3亿元,租赁期为5年。协议约定:李男士可在小纪提供的空地建临时活动房,并为李男士代办美食店营业执照。
协议签署后,李男士交付给小纪租赁费3亿元,并按协议约定在空地内建临时活动用房两间。2017年,美食店还在试营业期间,新村物管公司即告知李男士,小纪对该空地无转租权,要求李男士拆除活动用房,且小纪至今未给李男士代办美食店营业执照,致使协议未能继续履行,故李男士将其控告至法庭。
小纪称,其确实把租的房屋旁边的空地租给了李男士用于经营面食店,如今协议未能履行彩钢房合同,其同意退还李男士租赁费,同意部份赔付李男士的损失,恳求法官调处。
最终,经过法庭调处,小纪返还了李男士租赁费3亿元,并赔付李男士建临时彩钢房的损失5000元。对此彩钢房合同,法院提醒,不要承租没有产权或合法审批手续的农地、房屋,否则易形成纠纷。
文/本报记者孔令晗通信员唐汉玲龚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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