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人民政府印发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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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 所属城市:重庆
信息描述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昌市违规建设分类处置工作施行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
《利川市违规建设分类处置工作施行方案》已经市九届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大家,请认真贯彻执行。
宜昌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9日
宜昌市违规建设分类处置工作施行方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湖北省城乡规划细则》、《湖北省农地管理施行办法》、《湖北省城市建成区违规建设专项整治工作三年行动方案》(鄂建办〔2016〕266号)、《利川市违规建设分类处置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政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央城市工作大会精神和工信部、省、州关于取缔违规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要求,全面整治并处理建成区违规建设,坚决杜绝新增违规建设。下定决心,多措并举,治旧控新,全面推动违规建设疏导工作,通过建立城市整治机制,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在宅基地建彩钢房办什么手续,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力争在2020月底前将我市存量违规建设全部处置完毕。
二、工作目标
全面取缔城市建成区现有违规建设,坚决杜绝新增违规建设形成,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空间,确保“三违”行为零下降,力争在2020年末前对历史存量违规建设清零。
三、组织领导
(一)创立领导小组。
创立由省委副主任、市政府部长任主任,省委副主任、市委政法委主任,省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校长,市政府分管城建工作副校长任副主任,市纪委副主任、监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主任、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市人民法庭副庭长、市政府办联系城建工作副部长、市公安局局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任、市财政局主任、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主任、都亭街道办事处主任、东城街道办事处主任、元堡乡党委主任、凉雾乡党委主任为成员的宜昌市违规建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由聂广慧同志担任办公室科长,杜致勇同志担任办公室常务副部长,办公室人员由“两办两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明晰1名领导党员及1名工作人员作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协调、督办及研究解决分类处置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二)组建工作专班。
由“两办两乡”分别成立处置工作专班,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分别选派14人(都亭、东城、凉雾各4人,元堡2人),各相关单位按照工作须要选派相应人员到“两办两乡”分别进行集中办公。
四、工作方法
(一)摸底排查现有违规建设。“两办两乡”要组建相关的领导小组,对城市建成区现有违规建设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以2015年末“三违”整治专项清除数据为基数,分别以“两办两乡”和村(社区)为单位分类登记,全面查清违规建筑(未登记的建筑)的底数在宅基地建彩钢房办什么手续,并报市“三违”整治办备案,明晰处置目标,并按《利川市违规建设分类处置办法》进行处置。
(二)试点推动。按照各辖区清查出的违规建设,“两办两乡”先行指定一个村(社区)进行试点,争取在半个月内完成试点村(社区)的分类处置。
(三)统筹安排。将违规建设分类处置与彩钢房(棚)治理专项工作及“三违”整治大数据比对成果清除规范工作统筹安排,同步进行。
(四)构建取缔周报和公示制度。“两办两乡”和各省直职能部门每周向违规建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单位违规建设处置情况和进度,包括既有和新增违规建设取缔、拆除和处罚疏导办证等情况,同时进行公示。
(五)构建处置举报机制。畅通举报途径,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通过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举报和投诉。要指定专人做好举报记录,认真取缔举报的问题,及时将代办情况反馈举报人。
五、处置流程及标准
(一)对已取得农地手续未取得规划许可的处置。由“两办两乡”的“三违”整治办递交名单,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结案调查。在不影响规划的前提下,对自愿接受处罚的:办案人员充分借助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两权登记”调查成果,提取基础数据制做权籍调查表,并核实城市控制性详尽规划,确定规划情况。产生初步处理意见,报法治机构初审,并依照案情须要举行案件讨论会,产生最终处理决定,根据工程造价的5%处以罚金;对不自愿接受处罚的:办案人员根据规定进行结案调查,并根据工程造价的10%处以罚金,案件终结后,专班工作人员填写《利川市违规建设分类处置年审一体审批表》,并按程序上报初审审批。不动产登记中心凭《利川市违规建设分类处置年审一体审批表》及其他相关资料代办不动产权证书。根据(利政规〔2019〕2号)文件第八条规定:严重影响城市规划须要拆除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结案调查处理;如有不能拆除的,依法没收实物或则违规收入,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以处罚;符合暂缓拆除情形的,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和市“三违”整治办等部门进行认定,经征询利害关系人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届满无异议后,书面报市“三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备案。
(二)无两证的处置。由“两办两乡”的“三违”整治办递交名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递交名单进行结案调查。充分借助“两权登记”调查成果提取基础数据制做权籍调查表,并核实农地借助总体规划和城市控制性详尽规划,确定规划及地类情况。使用“两权登记”资料涉及中介人员薪资及资料制做的按50元/宗进行补偿。按照调查情况,属国有建设用地的直接合同出让,属集体农地符合两规的组卷送审,组卷送审宗地数据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组卷前期资料由“两办两乡”负责搜集并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移交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进行取缔,其他案件由“两办两乡”组成的专班人员结案调查,产生完整案卷及处理意见,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初审,产生最终处理决定。对违规占地没收建构建物的处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移交给“两办两乡”负责处理。对违规占地建设拆除的处理,质权到期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申请人民法庭强制执行。对没收的建构建物当事人自愿申请回购的,按照《利川市违规建设没收处置方案》执行。本次清除处置工作属违规违法用地处置,规划条件按现况认定,回购后根据(利政规〔2019〕4号)文件规定合同出让,专班工作人员拟订出让协议及《利川市违规建设分类处置年审一体审批表》,并按程序上报初审审批。不动产登记中心凭《利川市违规建设分类处置年审一体审批表》及其他相关资料代办不动产权证书。案件查获及审批档案资料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保存。原国土局执法取缔458户遗留问题、各安置新村盖房手续规范问题、凉雾乡100户遗留问题、检察院申领黄腾等职务犯罪涉及117本农地使用证书问题及“三违”疏导未申领相关用地及规划手续问题依照此流程代办相关手续。
(三)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宅基地安置新村盖房手续的处置。一是符合农村居民盖房条件的,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后,代办农村集体农地使用权证。二是不符合农村居民盖房条件或出售买卖的,缴纳农地出让金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后,代办国有出让农地使用权证。三是违背城市规划,超楼层超面积的,根据《利川市违规建设分类处置办法》处理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一是原国土资源局执法取缔458户、凉雾乡100户及有关部门已缴纳相关养路费,没有核发农地使用权证问题。对房子早已修筑的,由查证名单及占地情况,代办建设用地送审后,补发农地使用权证。对没有取得规划许可或未按规划许可内容建设的,由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进行处罚,缴纳基础设施配套费后办理规划手续。对没有建设的宅基地或空地,由市人民政府竞购储备。二是检察院申领职务犯罪案件涉及117本《土地使用证》和难以核实农地登记档案的《土地使用证》处理问题。按未取得建设用地许可和规划许可处理。由查证名单及占地情况,代办建设用地送审后,根据《利川市违规建设分类处置办法》处理后,办理相关手续。三是原“三违”疏导未申领相关用地及规划手续问题依照此流程代办相关手续。
(五)高层(七层及以上)违规建设的处置。对七层(含七层)以上的违规建设处置时,要求违规当事人提供省住建厅备案公示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查鉴别机构开具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查鉴别合格证明书、测量机构开具的宗地图和房子面积检测报告。
(六)其他问题的处置。本方案中没有做出具体处理规定的违规用地违规建设,由市违规建设分类处置领导小组举行专题大会研究解决。
六、实施步骤
(一)摸底阶段(2019年10月1日—10月31日)。
城市建成区内各乡、街道以及村(社区)要认真整治本辖区内的违规建筑,并结合全市前期(2015年)清除出的数据进行分类,根据有农地使用证(国有或集体)无规划许可证、无两证以及楼层在7层(含7层)以上和6层以下分别统计。
(二)试点阶段(2019年11月1日—11月20日)。
以都亭街道办事处羊子岭村、东城街道办事处城隍村、元堡乡小南村、凉雾乡老河村为试点村,半个月内完成试点村违规建设的分类处置工作。试点结束后,“两办两乡”根据试点情况拟定具体的施行方案,并牵头全面举办违规建设的处置工作。各有关单位按照《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办法》规定的职责分工制订颁布具体的施行方案,并完善工作协调机制。
(三)全面施行阶段(2019年11月21日—2020年8月31日)。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把分类处置工作列入年度的重点工作计划,成立处置工作专班,全面举办城市建成区违规建设的分类处置工作,“两办两乡”及省直职能部门应于每月4近日向违规建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月案件查获情况和进度,首次上报时间为2019年11月4日。2020年5月30近日,完成已取得农地使用权、未取得规划许可或未按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和城市规划区内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安置新村的违规建设处置工作;2020年12月30近日,完成市区所有违规建设的处置工作。
(四)考评初验阶段(2020年9月1日—12月31日)。
由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分类处置工作的施行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初验。
七、工作要求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两办两乡”及村(社区)要组建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要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周密布署、精心安排,产生统一领导、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非常是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勿必严格依照领导小组专项工作方案确定的任务分工,悉心制订工作施行方案,集中力量认真组织举办违规建设分类处置工作。
二是要加强职能职责。各级各部门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安排布署,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积极配合,协同联动,围绕中心,竭力做好分类处置工作。强化信息交流,构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大会制度。领导小组每月召集一次大会,主要听取本月工作情况及对明年工作进行布署,研究分类处置施行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安排各成员单位具体落实。
三是要严肃工作纪律。这次违规建设分类处置所涉及群体较大,禁止任何人员以这次分类处置进行非法敛财等行为。对相关职能部门或则公职人员在分类处置工作中玩忽职守、涉嫌滥用职权、不作为或乱作为的行为由市纪委监委根据相关规定给以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抄送:省委各部门,市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政协办公室,市中院、检察院。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9日印发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二手彩钢网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