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彩钢房 ADMINISTRATIVELITIGATION行政公益诉讼革命文物保护履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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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 所属城市:重庆
信息描述
ADMINISTRATIVELITIGATION
行政公益诉讼
典型案例
行政公益诉讼革命文物保护判令履责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建立公益诉讼制度,指导各级人民法庭、人民检察院着力提高代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精准性、规范性,促进行政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最高人民法庭、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选编了8件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此篇案例为广东省讷河市人民检察院诉讷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不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义勇英灵塔位于于长春市翰章乡翰章村,系1946年由当地民众集资为抗战烈士于宪睿构建的记念塔,2007年被定为延吉北韩族自治州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为旧址外延30米,建设控制地带为保护范围外延100米。2021年9月26日,长春市人民检察院经现场勘察发觉,义勇英灵塔周边2米左右建有彩钢房临时建筑物,造成该塔所在宗地被非法侵吞,旧址存在被破坏的风险。检察机关觉得讷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以下称长春市文旅局)存在怠于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的情形,使得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到侵犯。
检测监督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对德惠市文旅局结案调查,鉴于彩钢房临时建筑物离义勇英灵塔仅2米左右,逼近塔本体,且存在继续改建影响塔本体安全的现实急迫风险,遂于2021年10月20日向其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在十五日内履行法定职责,对义勇英灵塔筹建界碑,划定保护范围。两日后延吉市彩钢房,长春市文旅局组织工作人员对义勇英灵塔保护情况进行了核查,反馈检察建议反映的问题属实延吉市彩钢房,承诺整改问题,认真举办自查,着力做好文物保护工作。但回复时限期满后,长春市文旅局尚未履行法定职责,对义勇英灵塔筹建界碑,划定保护范围,长春市人民检察院遂以长春市文旅局为被告,于2021年11月25日向讷河市人民法庭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恳请判令被告继续履行职责,依法对义勇英灵塔筹建界碑,划定保护范围。
法庭裁定
长春市人民法庭审理觉得,义勇英灵塔作为具有重要革命教育意义的代表性建筑,已被列为自治州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得在其保护范围内添建任何建筑物。因为主管行政机关履责不力,使得义勇英灵塔的宗地被强占,文物存在被破坏的风险,社会公共利益遭到侵犯,据此裁定勒令讷河市文旅局继续履行职责,对义勇英灵塔划定保护范围,筹建界碑。裁定生效后,长春市文旅局迅速依法清不仅涉案彩钢房临时建筑,对义勇英灵塔周边环境进行了清查,并划定了保护范围,筹建了界碑。
典型意义
革命文物承载党和人民骁勇拼搏的光荣历史,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传承革命传统和革命文化、激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的生动教材。总主任多次指出,强化革命文物保护借助,传承革命文化,弘扬蓝色基因,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文物保护部门对已纳入重点文物保护名录的具有革命教育意义的建筑,应尽到监督管理职责,筹建标志碑、界桩,明晰保护区域,划定保护范围。本案中,检察机关对怠于监管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在其做出承诺后紧抓不放,在整改遭拒后适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人民法庭本着尊重烈士、弘扬传统的原则依法裁判,督促文物保护部门依法履责,及时救治濒于灭失的文物,着力保护了义勇英灵塔这一革命建筑。法检两院以特有方法颂扬了爱国主义与革命传统,具有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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