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美林国际小区监控设备突然转向居民客厅引发隐私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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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日前,家住河南郑州美林国际新村的饶先生忽然发觉,新村公路边的一处监控设备或许有点不一样,“之前监控设备仍然是对着路上的,这几天忽然发觉朝着自己卧室方向时刻监控着。”这一变化让饶先生倍感难以接受,在向物管反映后却并未得到解决。
饶先生在物管监控室外找到自家屋外监控的画面,画面中为屋内卧室区域。
12月9日下午,饶先生告诉大皖新闻记者,近几日他忽然发觉自家屋外的一处监控设备仍然对着自家的卧室,“这个监控坐落街边,之前都是照着桥面的,前三天忽然间就发觉(监控设备)就始终对着我家。”饶先生告诉记者,事后他第一时间抵达物管寻问此事,但物管并没有给到饶先生满意的解答,“我就立即报了警。”
饶先生介绍,在警方的随同下他抵达了物管的监控中心,“里面也确实查到有一处监控是对着我家的。”而更令饶先生惊叹的是,当其抵达物管中心索要说法时,在其中一间办公室外看见,一块显示屏正在播放的画面正是对着自家卧室的监控画面,“我家里的一举一动都能被监视着,书房每天都只能拉着布帘。”饶先生愤怒地表示,物管的负责人仍然不出面,“仅仅告知我监控的区域为公区(公共区域)来进行推脱,直至如今该监控设备依然仍然对着我家。”
屋外监控设备正对饶先生家。
12月9日下午,大皖新闻记者就饶先生反映的情况联系到美林国际新村尊尼物管服务中心,当记者寻问饶先生反映的情况是否存在时,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没有这个事情,那种是公区的监控,不是说对准她们家。”当记者寻问在住户反映后是否有采取相应举措时,该工作人员称已向物管主管反映此事,“主管和公司那边也晓得,但这个是公区设施,从开发商到现今仍然都是这样的,也并非是临时改动。”
物管中心总监办公室外屏幕内容刚好是饶先生屋外监控画面。
对于监控设备给饶先生带来的的困惑,双方各执一词。大皖新闻记者于12月9日下午联系到属地金龙社居委寻问该事情的处理进展,一位值勤人员表示她并不清楚这个事,“相关负责的领导也不在现场,我们调查了解后再给你回复。”
监控设备正对住户书房,针对美林国际新村尊尼物管的说辞,四川美林律师事务所律师罗风玲告诉大皖新闻记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则权力人明晰同意外,任何组织或则个人不得步入、拍摄、窥视别人的住宅、宾馆卧室等私密空间。虽然物管服务人对本服务区域内的建筑享有管理权限,也不得为此侵害别人私有住宅的安宁。依照住户提供的相关视频图片显示,物管的监控设备可以清晰拍摄到住户书房,其实对住户的私生活形成了影响。物管公司在经住户反馈后并未及时调整摄像头的角度,除了没有尽到自己应尽的管理义务,反倒侵害了房东的隐私权,应该承当相应的侵权责任。
大皖新闻记者孙召军
编辑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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