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开展拆除违法违规危险房屋建筑专项行动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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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 所属城市:重庆
信息描述
大同市朔市区人民政府
关于举办拆除违规违法危险楼房建筑专项行动的
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电视电话大会精神,一直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原则,以城乡建筑领域为重点,全面举办拆除违规违法危险楼房建筑专项行动高层楼顶建彩钢房,着力做到城乡房子建筑全部排查、危险楼房全部改建、“两违”房屋全部拆除,彻底清除安全隐患,为构建高质量变革发展的“幸福之城、首善之区”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一、专项行动范围和内容
专项行动范围为全区城乡建筑领域,重点是农村、城中村城边村和城市社区;内容为拆除违规占地、违法建设、违规整修和家装、擅自改变房子用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子建筑。
通告所称的违规违法危险楼房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和自然资源、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私自搭建的阻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和市容水景的建筑物、构筑物。具体情形如下:
1、在城市主次干道、主要出入口以及其他公路两旁建设的违规违法建筑;
2、占用广场、消防通道、供电过道等公共用地或耕地、绿地、林地、湿地、河道等自然资源建设的违规违法建筑;
3、在建筑物屋顶、高层平台上建设和楼体外改建的违规违法建筑(含私自搭建的广告牌);
4、重点工程、棚户区及危旧房整修和保障性住房等工程竣工后未及时拆除的彩钢房、工棚等违规违法建筑;
5、商场商铺、商贸货运市场、宾馆、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搭建的违规违法建筑;
6、城中村城边村和城市社区中的违规违法建筑;
7、其他区域违规违法建筑。
二、责任界定
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是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负有属地责任。主要对本辖区内违规违法危险楼房建筑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占用农地进行建设的,一律限期停建,并依法处置;对违规建筑且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立刻停止使用;对人员集聚场所存在建设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的,勒令建筑产权人采取加固和改进举措,不能保证安全的,一律不得进行营业活动。区人民法庭、市公安局朔城大队、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朔城大队、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等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是专项行动的责任部门,负有监管督查责任。在专项行动中,为乡镇街道拆违治违提供新政咨询、责任认定、法规宣传、技术指导、行政处罚和法律保障等,产生部门合力,督查乡镇街道依法依规、公平公平做好拆违治乱工作。房子建筑所有权单位或个人在专项行动负有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应积极配合属地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拆除违章违法建筑,早日完成存危房子建筑的整修加固。对于恶意阻碍或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处罚;情节严重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民事责任。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从2020年9月23日开始,至2020年11月末结束高层楼顶建彩钢房,共分三个阶段施行。
第一阶段:2020年9月23日至10月4日,动员布署,全面摸排;
第二阶段:2020年10月5日至10月15日,下达通知,自行拆除;
第三阶段:2020年10月16日至11月10日,全面拆除,常治长效。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违规违法建筑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349-8812319。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大同市朔市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3日
监制:张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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