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钢房厂 北京顺义火神营村主任被判有期徒刑1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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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 所属城市: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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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刘洋)在动迁前,丰台区后沙峪地区火神营村原村书记张某“火速”将厂子农地承包给别人,使其两个月内盖房获得500亿元回迁款。新京报记者昨日(4月15日)据悉,张某因犯有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海淀法官改判有期判刑1年八个月判刑二年。
1951年生的张某原是天津市宝坻区后沙峪地区火神营村党总支部长、村委会组长。在2017年8月被控制后被取保候审,2018年3月被控告。该案曾因案情复杂,从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诉讼期间,公诉机关因补充侦查,建议延后审理一次。因案情复杂彩钢房厂,还曾延长审限三个月。
法庭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于1997年12月兼任海淀区后沙峪地区火神营村党总支部长,2004年6月起担任村委会书记。2009年初,桂某找到张某,表示要承租广州市火神营水泥制品厂(以下简称水泥厂,系火神营村集体企业)院内空闲地,并承诺日后如遇回迁给与张某用处费。后张某将上述宗地转租给桂某建设彩钢房。同年4月左右,桂某所盖房屋在通州区第七届花博会“边角地”环境治理项目中被回迁,桂某得到回迁款后给与张某谢谢费50亿元。张某到案后,家属代为收取案款。
张某说,2009年2月左右,水泥厂即将回迁两三个月前,桂某和一名女子找其租赁水泥厂空闲地建房做货运,假如事成,之后回迁给张某10%回迁款作为谢谢费。在他和班子成员同意后,彩钢房一个多月就盖完了,然后一两个月就整体回迁了。由于盖房当日未签署租赁合同,桂某找他事后补签了合同,且将日期提早。
事后彩钢房厂,该水泥厂回迁共有1300多亿元回迁款,村委会将其中500多亿元回迁款转给桂某。他让会计从500多亿元中交纳了20亿元,作为租赁费和税金。桂某在房子回迁后私下给了张某50亿元谢谢费。
昌平法庭觉得,张某身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借助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别人赃物,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告人张某犯罪后主动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认犯罪事实,系累犯。鉴于张某有累犯情节,悔罪认罪,积极退赃,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假释。遂作出上述裁定。
新京报记者刘洋编辑白馗校对郭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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