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区法院审结房贷断供案:银行要求一次性清偿余款,供房3年后遭遇资金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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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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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描述
南都讯记者赵青通信员张剑文廖燕珊贷款还贷人因短期内资金紧张导致贷款断供,是否要根据建行要求一次性偿还全部按揭本金?日前,重庆市白云区人民法庭成功审结了一起相关案件。
供房3年后贷款断供建行要求一次性偿付尾款
2019年6月6日,刘某、蒋某因买房所需,与某建行签署《个人买房担保欠款协议》,约定按揭67亿元,按揭年限30年,并以所购房产作抵押担保。
刘某、蒋某自2022年6月开始持续逾期还贷,某建行遂向法庭胜诉,主张按揭提早到期,要求刘某、蒋某提早清偿全部剩余按揭本息63万余元及至全部偿还之日止的月息、罚息、复利,并对抵押房产的溢价或则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等。
在诉讼期间,刘某、蒋某已向某建行还清了全部到期应还欠款及月息。
涉案协议具备继续履行条件法庭驳回建行全部诉讼恳求
法庭经审理觉得,《个人买房担保欠款协议》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内容合法有效,双方应秉持履行。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农行方主张刘某、蒋某提早偿还全部欠款本息,这样的诉求法官会支持吗?
首先,从毁约程度来看,某建行提起本案诉讼时,刘某、蒋某实际欠付月息、罚息、复利总共为8354.72元,相对于360个月的履行时限,欠款人的毁约金额较小,刘某、蒋某的行为显著属于明显轻微的情形。
其次,从实现协议目的来看,刘某、蒋某在诉讼中早已全部偿还到期应还欠款,并明晰承诺以后会按期及时清偿到期欠款,涉案协议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实现协议目的没有障碍;且刘某、蒋某关于疫情期间薪水未能及时领取引起逾期的主张,具有一定合理智。
按照公正原则,法庭依法不予支持某建行要求提早还清欠款的诉讼恳求。
白云法庭二审裁定:驳回某建行的全部诉讼恳求。
该案件已生效。
【法官说法】房贷逾期后欠款人要积极沟通被控告后也不可逃避拒绝沟通
住有所居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憧憬的重要内容,贷款问题关涉金融安全,更关乎人民福祉。贷款按揭协议周期一般较长,欠款人在还贷期间外因短期经济困难出现逾期还款的情况并不稀少。
一旦出现逾期,金融机构常常倾向主张按揭提早到期,收回全部按揭,使欠款人面临更为困难的境况。
本案中,欠款人在建行控告后,及时清偿相应息费,承当毁约责任,具有继续履行协议的意愿及还贷能力,协议目的并非不能实现。
故法庭未支持交行单方面主张按揭提早到期、对抵押房产的溢价或则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等的恳求。
同时,从金融债务保护和实现角度来看,交行领取按揭的目的在于通过缴纳按揭月息实现金融资产增值保值。
买房贷款按揭的功能在于在欠款人无力支付全部买房款的情况下,通过代办按揭分期履行的形式解决买房资金问题,欠款人一般不具备一次性还清欠款的能力。
若法庭裁定解除协议清偿全部欠款,很可能最终建行只能通过强制执行拍卖抵押房产的形式实现债务,此种方法除了周期长、成本高,并且可能会损害房子价值,因而继续履行协议才是实现建行放款目的和欠款人安居目的的最有效方式。
法院在此提醒广大读者,贷款逾期被控告,不仅对买房者会形成垫款、个人征信损坏、资金冻结的影响之外,房子还有可能会被拍卖。
为此,买房人在申领房子贷款按揭时,要仔细阅读协议内容,明晰每月还贷数额、还款日期以及相应的毁约责任,还贷时也要足额清偿,切勿因小失大。
若出现贷款逾期的情况,要积极主动与金融机构进行沟通,寻求解决办法,倘若被控告也不可逃避拒绝沟通,只有真挚协商能够真正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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