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美林国际小区业主发现监控正对家门,维权揭露隐私泄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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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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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描述
日前,重庆美林国际新村住户饶先生发觉新村有监控正对着自家家门,他报案并抵达监控室和物管中心维权,发觉物管中心办公室的大屏正单独播放着自家的监控录相。
监控视频显示,该监控正对着饶先生家的书房及露台,房屋房门、走道、客厅阳台一览无余,并未拍摄到新村的公共区域。饶先生说:“我家布帘拉开,整个书房就是完完全全敞开的,各个角落都可以见到。”
新村监控视频。图/视频截图
饶先生告诉九派新闻,“我不晓得监控哪些时侯开始对着我家的,之前还是照在外边的路上。新村的监控室和物管中心分开在两地,调查监控不可能会立刻同步到物管中心办公室,单独播放摆明是故意的”。
饶先生称,新村物管中心坚持申明该监控录制的是公共区域,与住户没有关系,物管有权在新村任何公共区域设置监控。他于7号、8号分别报案一次,拨通几十通电话寻物管中心负责人无果,民警则觉得此事为住户与物管之间的刑事纠纷,须要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向法庭控告。
“我肯定是要坚持维权的,必须得给我一个说法”,饶先生称,自己订制的维权条幅已挂在新村物管旁边。
维权条幅。图/视频截图
著名民事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所长付建觉得,在中国,公民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监控别人私人生活空间,如直接对准住户屋内进行监控并在办公室播放,属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则个人不得以打探、侵扰、泄露、公开等形式侵犯别人的隐私权。
住户应该注意搜集相关的证据,比如监控设备对准自家的相片、物业办公室播放画面的视频等。凭着这种证据向人民法庭提起刑事诉讼,要求物管承当侵权责任,包括停止侵犯、赔礼谢罪、赔偿精神损失等一系列刑事责任。
九派新闻实习记者李书洁记者李杨
编辑武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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