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学区房遭遇租赁纠纷,南京六合法院助力解决居住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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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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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描述
好不容易通过法拍买下的学区房,结果发觉房屋里不但有人居住,但是对方一直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拒不腾房。回过神来的杨先生一家傻了眼,当年买楼子是为了便捷女儿就近念书,如今花了1200多万,房屋却住不进去……无奈之下,杨先生只得到法庭求援。辛运的是,最终在上海六合法庭执行法院的沟通下,双方达成了搬进和补偿合同。
法拍买来的学区房竟弄成揪心房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家住广州的居民杨先生一家为了给儿子上一个好学校,选择了跨区就读,但念书后单面通勤就达一个多小时。后来为了节约时间就选择在中学附近租房子。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老杨一家没少研究附近的学区房,但热门新村在售房源极少,属于有价无市。
后来,杨先生一家发觉关注的新村出了一套法拍房,估价比市场价实惠不少,当即就动了心。浏览完北京六合法庭发布的这套房源信息后,老杨认为这是个捡漏的好机会,心中暗自高兴,立即决定参与竞买。去年8月,杨先生以1266亿元的价钱成功拍下了这套间产。领到房产证的那一刻,他觉得自己简直像中了体彩一样。
可当杨先生兴冲冲地去收房时,却发觉房屋里有人在居住,当场蒙了。他急忙上前寻问。对方告诉他,这套房屋是她租出来的。直至这时,杨先生才想起当年竞买房子时拍卖公告中,确实载明了房子已转租,并附有租赁协议以及相关风险提示。
租客以“买卖不破租赁”拒不撤走
起初以为自己拍下这套房屋,领到房产证后住户都会立刻撤走,但现实并不如他意。不管杨先生如何说服,住户都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拒不腾房。杨先吵架得不行,自己花钱买的房,竟然不能住,如何想都认为太亏了。无奈之下,杨先生只能向执行法院汪莉珍打去求救电话。
访谈中记者了解到,原先,在该房子因建筑设备租赁协议纠纷案件被法庭查封前,住户王某就已实际承租该房子,但此前未签署书面租赁协议,而近来一份租赁协议的签署时间则在法庭查封以后。考虑到当前房地产市场疲软,在王某承诺配合拍卖后的房子腾空,同时向王某讲明腾房新政,指出拒执责任后,法庭暂未要求王某腾空并迁入楼房。
参拍时,杨先生认定在法庭查封后签署的租赁协议无效,打定主意在拍卖成交后要求王某腾空房子并交付。没想到,当房子成功拍卖后王某居然毁约了,除了在拍卖期间将房子出租给一对陪读父子,更赖皮不愿腾空。
执行法院介入帮双方“谈判”
深知腾退法拍房一事除了关系到买受人的切身利益,还关系到司法的公信力,汪莉珍多次与杨先生、王某沟通,并向执行局汇报案件情况。
经过执行局内部举行的法院大会对案件进行剖析后,初步产生三种解决方案:一是由买受人自行通过诉讼,确定租赁协议的效力问题后进一步采取举措,但此种方法会产生多个诉讼,降低相关当事人的讼累,扩大矛盾;二是异地强制腾退,但在租赁关系尚有争议的情况下,风险较大,且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执行异议,通过执行异议、复议程序解决,历时耗力;三是组织双方协商解决,最为经济方便。最终,执行局决定由杜道靖带队抵达北京,组织双方调处,力争高效化解矛盾。
抵达北京的当日早晨,执行法院们先分别约谈杨先生和王某,“背靠背”了解双方的意愿,与双方充分剖析法律关系,让双方权衡优劣,为后续和解作铺垫。令人惊讶的是经过一晚上的努力,双方当事人的心理差别正在逐渐缩小。
双方达成弹性搬进与补偿合同
第二天一早,执行法院一行即将将杨先生和王某约见,就腾房一事进行谈判。一碰面,双方就开始唇枪舌剑,互不相让。杨先生觉得,自己租的房屋快到期了,搬不进房子又得签一年协议,而买法拍房的贷款也出来了,还得还贷款。关键王某交的租金也不是交给自己的,完全是在做赔本的买卖。
而王某则表示,自己也不是不搬,只是希望杨先生能延后几个月,虽然租客要撤走,找楼房也要时间,并且自己房租早就付了,没道理给了钱不让住。
听了双方的话,杜道靖和汪莉珍分别给双方讲情讲理,明晰双方的矛盾点,剖析调处和强制执行的利与弊,希望双方能和和气气把这件事解决好。
最终,经过面对面沟通,杨先生与王某达成弹性搬进与补偿的合同。半个月后,杨先生一家顺利搬到了房子,事后他还专门带着锦旗来北京对执行法院表示谢谢。
通信员吴迪现代快报/现代+记者王瑞
(通信员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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