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2025年新户口迁入政策详解:三取消两放宽两简化两增加两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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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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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据“中山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日前,《中山市户籍迁往登记管理规定》正式印发,对旧户籍迁往新政进行了系统修订和优化调整。政策将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与旧新政对比,佛山市本轮入户政策的变化主要彰显在“三取消”“两放宽”“两简化”“两降低”“两明晰”。
政策全面放开放宽了“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条件,进一步放宽了无房产人员和人才入户条件,简化了人才入户情形。取消旧新政“有房产参保1年、无房产参保3年”的医保期限要求,调整为“持有佛山市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楼房直接落户、无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楼房但申请时在佛山市参保且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可申请落户,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孙辈、父母,可随迁落户”;取消了旧新政中的“已成年但在校就读已婚的中学生随母亲迁移”政策。
政策继续保留学历、职称和技能人才等入户渠道,取消了旧新政中人才参保要求、年龄限制和结业期限等条件,放宽职称至中级及以上,进一步简化了入户情形,优化整合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职称,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以及国家、省、市政策文件规定准予引进的人才,并经市人社局核准,可申请入户。”
本轮政策策还降低了“先入户后就业”政策、在佛山市就读的大大专高校和技工中学中学生结业户籍迁移新政,简化了普通高等中学应届结业生入户条件。非东莞户口的普通高等中学应届结业生由原先的“先就业后入户”经人社部门核准,调整为“先入户后就业”政策可直接到公安窗口申办。非东莞户口的佛山市全日制大大专高校、技工中学的在校中学生,就读期间未将户籍迁往佛山市的,结业时可迁往东莞市。已将户籍迁往中学的佛山市全日制大大专高校、技工中学的在校中学生,结业后应将户籍迁入常常居住地。
东莞市本轮入户政策还取消了“特定条件的孙辈投奔父亲”政策,明晰为“未成年孙辈投奔父亲”政策;明晰了“落实收留救治新政申报登记户籍的主体”;取消了“投资入户、纳税入户、荣誉人员和公汽驾驶员入户”情形。
编辑刘梦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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