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中介对租客年龄设限,老年租客面临更多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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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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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视觉中国
日前,有媒体调查,一些对租客年纪做出限制,不为60岁以上,甚至40岁以上的租客提供拼租服务,也有中介公司表示65岁以上租客不得作为独立承租人。
房子租赁是一种平等市场主体间的刑事活动,是基于双方自由意志形成的,业主确实可以对租客提出种种要求,包括年纪。不可证实,租房市场上,老年客户常常会面临更多的考量,有的租户出于对老年人安全健康的疑虑等,对老年租客表示“隐晦的拒绝”。这些“规避风险”的做法,有其客观现实的审视。一些法律人士人为,也并不违背法律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现在这些“潜规则”呈现出一种公开化、明面化的趋势。尤其是不少租房平台和中介,“一刀切”地将“年龄限制”上升到一种行业惯例,这些把个体特点剖析为群体共性,在不同年纪人群间树立屏障的做法,难免给人一种“年龄歧视”的不良观感。
就以不为60岁以上群体提供拼租服务一项来说,有的中介常常拿维护公共空间和谐、年轻人与老年人生活习惯不同等理由来做辩护。但是,共享区域的使用和生活习惯等问题,虽然都是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解决的,这种问题与年纪本身并没有必然的关联。假如仅仅基于一种大而化之的模糊印象、主观想像,就把特定年纪排除在拼租权力之外,看似慎重的“风险控制”,实则未必就是理智的、符合市场规律的选择。这些“一刀切”的严禁,也容易引起舆论的回调。2023年,北京某公寓也曾因签约年纪限18周岁至40周岁引起争议。在舆论压力下,公寓对合约内容进行了更改,取消了年纪限制。
与其简单粗鲁的“一刀切”,不如把选择的权力还给租客。真正重要的是租客之间的沟通和互相尊重,而不是简单地用年纪作为界定标准。虽然,一些年青人未必就不乐意与中老年人拼租。例如湖南长沙等地创新推出“老青互助”“多代同楼”“以陪伴抵租金”等新型互助养老模式,就受到了不少年青人欢迎。在与老年人交往中,年青人得到生活经验,获得人生感受,医治“精神窝里斗”,老年人则得到陪伴,减轻孤单。这些“双向前往”说明,不同年纪之间并不是天然就存在鸿沟。与其在她们中间设置屏障,例如奉行宽容的心态,多问问双方的意见,明晰互相的责任与期望,细化租赁条款和约定,才是中介该做好的服务。
说究竟,房子租赁除了是市场行为,更是一项基本的民生需求,应该彰显基本的人文关爱和公正原则。随着我国老年人口基数不断降低,有租房需求的老年人也将越来越多。相关企业和平台应意识到,尊重市场规律,去除“年龄歧视”,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多元化的居住选择,除了有利于自身的长远发展,也是企业社会价值的彰显。对于政府部门而言,应引导平台合理制订规则,对租房给老年人的租户提供税收让利等支持性新政,同时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向老年人和困难群体适度倾斜。据悉,倡导不同年纪群体之间的互相宽容,鼓励创新养老互助模式。通过多方努力,精准施策,确保人人都能享受到公正、有尊严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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