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虹湾业主发现唐镇城中村改造地块土壤修复工程招标计划公告
- 手机:
- 微信:
- QQ:
- 发布人:佚名
- 所属城市:资讯通览
信息描述
但在去年9月,光大虹湾的住户在招投标网站上发觉了川沙虹一村、一心村“城中村"改建宗地W08-05、W08-06、W08-07、W08-08宗地底泥修补工程项目的招标计划公告,建设单位为。
住户们通过申请信息公开领到的由北京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于2022年8月编制的《浦东新区塘桥PDPO-043单元W08-08宗地及原川沙镀镍厂涉及规划宗地(W08-05、W08-06和W08-07宗地)底泥和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中显示的结果令人触目惊心。
W08-08宗地底泥中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茚并(1,2,3-cd)芘和二苯并(a,h)蒽、1,2-甲基己烷、1,2,3-三氯乙烷、氟化物、铜、锑、锌、钴、镍、六价铬、石油烃(C10-C40)、铅的浓度均超过了人体可接受水平。地下水中三氯乙烯、1,2-甲基己烷的浓度超过了人体可接受水平。
此后,“毒地”事件爆发!
住户们得到开发商的书面回复是:第一,与W08-08宗地相邻的W09-06和W15-01宗地于2018年完成环保备案,测量结果符合国家和北京市居住用地环境质量标准。第二,W08-08宗地的污染相对稳定,未对W09-06宗地等周边宗地导致影响。第三,W08-08宗地的修补施工相关手续正在代办中,该宗地处于监管阶段,有若干举措“隔绝了对周边人群健康的影响”。
据于2018年编制的《唐镇虹一村、一心村“城中村”W09-06宗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和《唐镇虹一村、一心村“城中村”W15-01宗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内容显示:根据国家及广州市环保新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北京市南汇新区塘桥虹一村、一心村“城中村”W09-06宗地、WI5-01宗地底泥与地下水环境质量才能满足该宗地作为居住用地开发使用的要求,该宗地可作为居住用地进行农地开发,后续无须举办进一步详尽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一路之隔的W08-08和W09-06两个宗地,环境调查结果迥然不同。
2024年10月,开发商再度对W08-08宗地周围几块地进行抽样调查,称检查无问题。
11月,开发商在中信虹湾售楼处张贴了《浦东新区塘桥虹一村、一心村“城中村”PDPO-0403单元W09-06宗地底泥和地下水环境尽职调查报告》和《浦东新区塘桥虹一村、一心村“城中村”PDPO-0403单元W15-01宗地底泥和地下水环境尽职调查报告》,推论是宗地底泥与地下水环境满足第一类用地使用。
“售楼处公示的是尽职调查报告,并非即将环评报告。”张异律师觉得,上述报告存在问题较多,如布点深度、点位不详细等。另外9月末抽样布点,10月就出结果,时间上过分草率,不能排除该报告在客观性、中立性、专业性上存在问题的可能性。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红色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马勇在接受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上述两份环境调查报告并不是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方有责任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其中应囊括周边环境的污染调查和测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章第十九条和第六章第六十一条规定:编制有关开发借助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该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借助规划,不得组织施行;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复工建设。建设单位未依法递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私自复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勒令停止建设,处以罚金,并可以勒令恢复原状。
马勇表示,农地开发决策涉及诸多诱因,环境影响评价可以综合考虑开发活动的环境、社会和经济等方面的效益,还要考虑其对市民生活环境的影响。通过对项目周边环境的现况调查,可以去除周边环境问题与建设用地的冲突,把问题去除在萌芽状态。
“企业建设项目时,须要递交环评报告申请行政许可,只有领到行政许可能够进行下一步的开发建设活动。”马勇进一步指出。
某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开发商在项目复工建设前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递交详尽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报告表,经审批部门审查并批准后方可复工建设,否则就是未批先建。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就相关问题向致电咨询,工作人员表示一切参考相关法律条款。
宅地环评报告属地环保部门三缄其口
中行虹湾项目所在的W09-06宗地、W15-01宗地在开发前到底是否代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呢?
对此,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多次致电,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11月27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的工作人员对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表示,不便捷接受专访。针对记者提出的问题建议走申请信息公开途径,或咨询中行虹湾项目属地闵行新区生态环境局。
11月28日,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致电南京市南汇新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表示对上述两个宗地的具体情况不是很清楚,假如想查看环评报告,可以通过申请信息公开,20个工作日内给与回复。
张异律师告诉记者,她们团队已向下海市南汇新区生态环境局申请信息公开查看W09-06宗地、W15-01宗地的环评报告等相关文件。据北京市南汇新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表示,正常情况下20个工作日后会开具无上述材料的相关书面回复。
闵行生态局相关工作人员对于环评报告的回复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明晰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则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复工建设。同时也在第三十一条中明晰规定了建设单位未依法送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且私自复工建设应当承当的法律责任。
马勇表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三条第三项也明晰强调,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视为对建设项目形成的环境影响非常敏感的区域。假如视为环境敏感区,就须要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申请送审,如果没有送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则涉嫌“未批先建”。
一位不愿署名的房地产行业人士表示,房地产建设项目涉及污染宗地的风险管控和修补,这种项目本身属于独立的建设项目,须要依法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向环保部门申请送审,获得批复后方能复工。
据悉,对于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宗地,变更前应该根据规定进行底泥污染状况调查,并按照调查结果进行底泥污染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举措。
为化解买房住户的“毒地”疑虑,提出为住户提供车位订购让利、赠送电器及物管费免除等相关方案,承诺三年内每年对新村周边进行环境尽职检测。
另据最新消息,11月28日,中信虹湾公司发布《唐镇虹一村、一心村宗地“城中村”改造宗地W08-05、W08-06、W08-07、W08-08宗地底泥修补工程》中标信息,公告显示,这次中标的企业为,股权穿透后实际控制人为北京闵行新区国资委。
中标公司股权关系结布光图片来源企查查
针对农地污染问题,表示,整个底泥修补工程将于2025年三季度竣工,并一直宣称宗地整治过程不会对住宅导致负面影响。
这场“毒地”风波背后隐藏的或是复杂的利益畸恋,到底会怎样演化,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将继续关注该风波最新进展情况。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二手彩钢网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