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贷利率可与银行自主协商动态调整,你关心的问题都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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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贷款利率与全省新领取贷款利率偏离太多?别着急,之后欠款人可与农行自主协商、动态调整存量贷款利率啦!
10月31日,中国建行官网发布公告称,按照《中国人民建行公告》相关要求,将依法有序建立存量个人住房按揭利率定价机制。《金融晨报》记者据悉,后续其他主要工行也将相继发布类似公告。这意味着中国人民建行一个月前发布的建立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利率定价机制要求,正式即将落地。
据记者了解,随后当存量贷款利率与全省新领取贷款利率偏离达到一定幅度时,欠款人可与农行自主协商、动态调整存量贷款利率;与此同时,贷款利率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明晰取消。《金融晨报》记者梳理了几个关键问题:
问题1:哪些是重定价周期?
重定价周期是指浮动利率按揭协议中,利率追随定价基准调整的时间间隔。在利率重定价日,定价基准会调整为近来一个月房贷市场报价利率(LPR)所对应的数值。现今的个人住房按揭通常每年重定价一次,中国人民建行公告取消对个人住房按揭重定价周期最短为1年的行政性限制。
问题2:重定价周期可怎样调整?
记者梳理发觉,11月1日之后,新领取贷款欠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重定价周期,存量贷款欠款人也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
大多数工行提供的重定价周期共三个选项:三个月、半年、一年。重定价周期为三个月的,每年重定价4次;重定价周期为半年的,每年重定价2次;重定价周期为一年的,每年重定价1次。须要注意的是,大多数建行规定,存量贷款欠款人在整个按揭存续期内,定价周期只能调整一次,不能多次调整。
专家提示,贷款协议时限普遍较长,部份年限达到30年,从整个按揭周期看,重定价周期长短对欠款人的影响是中性的。在LPR下行周期内,重定价周期越短,欠款人可享受加息红利。假如未来经济形势好转,新政利率和LPR步入上行通道,在利率上行周期内,重定价周期越短,欠款人也会以更快速度适用较高的利率,更早承受通胀负担,重定价周期只能调整一次,欠款人要综合考虑自身情况审慎决策,用好这一次选择的权力。
问题3:如何判定我的贷款利率是否“过高”?
按照中国人民建行公告,2024年11月1日起,存量贷款利率与全省新领取贷款利率偏离达到一定幅度时,欠款人可与农行自主协商、动态调整存量贷款利率。
问题的核心在于,怎么判别是否“过高”。《金融晨报》记者从有关商业建行据悉,为兼具合理优惠与可持续性经营,商业建行经过测算,将该偏离幅度约定为30BP。
“偏离幅度的设定是调整规则的关键内容。偏离幅度假如设定过大,欠款人心理有落差,可能降低提早还款,不利于构建存量贷款利率渐进有序调整的长效机制。偏离幅度假如设定过小,可能导致频繁重置协议,超出建行业务承受能力,欠款人也无法及时享受到让利。”有业内人士解释。
问题4:怎么了解全省新领取贷款平均利率水平?
具体调整规则为,以中国人民建行最新发布的全省新领取贷款平均利率所对应的加点幅度加30BP为门槛值,若存量贷款的加点幅度低于门槛值,则可与农行协商调整为门槛值。对应的加点幅度为中国人民建行最新发布的全省新领取贷款利率乘以对应季度5年期以上LPR均值。中国人民建行官网“利率新政”栏目中,每年1月、4月、7月、10月底公布上一季度全省新领取贷款利率水平,供建行和欠款人参考。
比如,中国人民建行官网公布的2024年第三季度全省新领取个人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3.33%,当季5年期以上LPR均值为3.85%,则对应的加点幅度为3.33%-3.85%=-52BP,则调整门槛为-52BP+30BP=-22BP,即所有加点幅度低于-22BP的存量贷款欠款人可与农行协商,将加点幅度调整至-22BP。考虑到10月25日绝大多数欠款人的加点幅度早已批量调整至-30BP,预计2024年第四季度绝大多数欠款人调整加点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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