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高管因未按时披露年度报告遭上交所通报批评及自律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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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描述
文|邓浩志
12月9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执行监事及主席杨惠妍、执行监事及总裁莫斌、执行监事及财务负责人伍碧君,于近日收到北京期货交易所通知。因为公司无法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转债上市规则等规定按量披露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上交所分别对碧桂园、上述三位高管以及其他具名人士做出自律监管举措决定。据此,上交所对碧桂园、杨惠妍、莫斌及伍碧君给以通报批评,并计入诚信档案。同时,上交所及深交所分别对碧桂园地产、其监事长杨惠妍及其他具名人士做出自律监管举措决定。
其实没有明说“自律监管举措”是哪些,但业内人士大约都晓得会是哪些,将会是哪些。而这很可能成为标志性风波,成为近日处理超小型国企破产问题,欠款问题,甚至社会影响问题处理手法的参照。
从根本上说,碧桂园的问题多数还只是经营性问题,碧桂园绝对不是国安2.0,这家企业起码在大方向上看还是守法经营的。和国安有点庞氏骗子性质还是有本质上的差别的。
从业内的角度看,怪只能怪老杨老总在经营上的决策错误,以为可以减少债权压力,自己“主动”给自己爆雷,谁知偷鸡不成蚀把米,于是才有了后来的一连串问题。这个不赘言。假如碧桂园没有显著重大违规违法风波,但高管却被监管,这么管理者在处理问题形式上很显著早已不是公司的事情只是公司来解决了。而是企业法人和主要负责人须要承当可能是无限的责任。
企业未来是否破产?公司注册资本够不够填窟窿?那些早已无关重要,甚至答案可能早已是明晰的。现今的问题是涉及的金额太大,地方财力难以股改;涉及人群太多,管理者未能全面安抚。于是“关键人”就必须下来把“屁股”擦干净。如何擦?
一则不容许背锅,企业不能一关了事,该处理的职工关系,投资者关系要处理;该保收楼的进度,也必须往下加快;该处理的法律问题,财务问题,必须加快……
二则企业没钱,主要责任人自己想办法处理,假如债权展期不通过,假如新融资不获准,那就要麻烦瞧瞧大家公司向大家家能不能“融资”了……
所以碧桂园此次开了头,但是明说主要负责人要被监管。那其他已经实际操作类似案例就有了更充分的根据,可以改名正言顺地处理了。至于这些处理方法,会对社会法制化,对投资者信心,对企业家态度等各个方面形成怎样的影响?或则影响有多大?则须要至少2,3年时间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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