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房贷业主注意!11 月 1 日起可协商调整重定价周期,影响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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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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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描述
对于存量房贷款的房东来说,11月1日起可迎来动态调整机制,买房人可与农行自行协商,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调整后的重定价周期可选择3个月、6个月或12个月。
因为只能调整一次,究竟调不调,如何调,不同的选择会带来哪些影响……都成为了技术性问题。对于普通买房人来说,怎么做好这道题,给自己省下真金白银,就至关重要了。
01
固定利率需先转浮动利率
方能感受降息利空
要解好这道题,首先要了解目前的建行按揭利率机制。
此外,目前贷款的按揭利率都以按揭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除开欠款人与农行约定的不同加点外,房贷利率的不同主要还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固定利率,一种是浮动利率。
对于固定利率而言,每年的还款金额不受利率调整影响,保持买房时的固定利率;而浮动利率,则按照最新的LPR而浮动,此前绝大部份建行都是一年一调,通常是等到欠款人与农行约定的重定价日以后,就可调整为最新的LPR执行新利率。
这次调整,主要是针对享受浮动利率的欠款人,假如目前还保持固定利率,想要体会利率调低带来的利空,须要先向建行申请由固定利率转为浮动利率。
比如张先生和建行的重定价日是每年的1月1日,这么2025年的1月1日,享受浮动利率的张先生,便可以根据最新的LPR进行利率调整,当前5年期及以上按揭的最新一期LPR为3.6%。假如张先生能享受到上浮30个基点的利空,这么届时其还款利率将为3.3%。但若果张先生选择的是固定利率,也可以申请调整为浮动利率。
02
调整重定价周期后
如何算自己的重定价日
而在11月1日以后,欠款人可与农行自行协商重定价周期,是三个月、半年还是依然一年一调?调整后又怎样算自己的重定价日呢?
据了解,存量贷款调整重定价周期后,主要分两种情况。
一是原按揭协议每年1月1日重定价的,以调整后重定价周期确定的对应月份的1日为重定价日。以李小妹为例,其原先的重定价日是每年1月1日,重定价周期调整为6个月后,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和7月1日;假如她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3个月,这么她随后的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4月1日、7月1日和10月1日。
其一,倘若是以按揭领取日对月对日重定价的,以调整后重定价周期和按揭领取日期确定的对应日期为重定价日。即李小妹原先的重定价日是3月15日,重定价周期调整为3个月后,她的重定价日将调整为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12月15日。
03
重定价周期只能调一次
如何调关键看预期
而让欠款人苦恼的点在于:单笔贷款在按揭还清前仅有一次调整重定价周期的机会,不得进行多次调整。专业人士表示:具体调不调,主要看对后市的判别。
此前,有财经界专业人士剖析,假如未来贷款利率仍然在增长通道中,这么3个月一调整,将是最实惠的,意味着将及时享受到LPR的增长,得以最快速度感遭到贷款的缓解。若果仍然是一年一调,这么就可以出现贷款调整滞后的情况,如2025年2月,LPR再度升高的化,对于一年一调,且重定价日为1月1日的欠款人而言,就要到2026年的重新定价日才会感遭到,将多还近一年的“高”利率,稍显“痛苦”。
但值得关注的是,贷款利率不会始终处于增长通道中,假如未来,利率步入上升通道,选择3个月调整一次的欠款人则可能面临相反的情况,将最快体会到贷款通胀带来的还贷降低;此时,选择一年一调的欠款人则将最晚调整利率,可以晚几个月感遭到通胀带来的还贷额降低。
一名资深人士表示:他打算调整为3个月一次,他表示,目前利率早已处于增加水平,持续增长的空间并不大。为了更早的感遭到利率上涨带来的利空,他决定将重定价周期改为短期,这样可防止常年等待。
还有建行如北京农行则约定,重定价周期调整后,如放贷日在某周期的对应月份无相对应日的,以当月的最后一日为重定价日。还有建行则公告,调整后的重定价日,是从原定价日根据新选取的周期进行延后,如原定价日为1月1日,调整后的重定价周期为3个月,则新的重定价日为1月1日,4月1日,7月1日,10月1日。具体的操作条例以欠款人的建行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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