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住建部门回应:取消公摊并非不计公摊,按套内面积计价销售政策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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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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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买房后的不透明,以及实际的模糊性,近期,多地官宣将推行按套内面积计价销售后,“取消公摊”再度成为热搜关键词。
与此同时,对买房成本和用房成本的影响也再次被讨论,有买房者困惑,“之前买的是不是多付钱了?”“物业费、采暖费会如何收?”
澎湃新闻因此访谈了多地工信部门,各地工信部门人士表示,该新政用意并非取消公摊,而是计价方法和宣传口径的变化,此举意在让买房者在选购房子时才能更清晰地了解所购居住空间的实际大小,有助于买房者区分出商品房的性价比。对于“物业费”、“采暖费”、“税费”等用房成本的讨论,则仍需配套新政的支持。
购房多付了十几万?多地工信部门回应:“取消公摊”并非不计公摊
12月17日,市住建局等4部门日前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举措》的通知,通知强调,将鼓励推行“现房销售”,逐渐加快“取消公摊”。
12月12日,南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全市商品房销售推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通知》,明晰自2025年1月1日起,该市行政区域内商品房将推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
对大部份买房者而言,因为公摊面积无从检测、无从估算,为此,新政发布后,“取消公摊”的呼声再起。部份买房者将“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简单等于取消公摊,并坦言“买了房的怎样办,能退吗”。
对此,邢台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澎湃新闻表示,“取消公摊”的意思是鼓励民企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并非不计公摊成本,只是计价方法的变化,让消费者消费得明明白白。
虽然,早在长沙和唐山之前,已有多地提出可按住房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
去年9月,长沙市发布《湘潭市推动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的18条举措,在优化住房销售形式方面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施行按住房套内面积(不含公摊面积)计价宣传销售。
广州清远市则于去年5月颁布相关规定,明晰从2024年5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商品房施行按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
更早之前,西安于今年7月举行全市房地产工作专题大会,也提出“为防止公摊面积比列过大,要积极探求商品房销售按套内面积计价。”
从探求施行“按套内面积计价销售”的城市来看,多地工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按套内面积计价销售”并非直接取消公摊,更多的是计价方法和宣传口径的一个变化。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对澎湃新闻表示,按套内面积计价销售,对开发企业而言买房单价并没有太大影响,只是宣传口径的变化。按套内面积计价销售后,买房者看得更直观,得房率高的项目自然更受欢迎。
有地方住建局人士提到,新政发布后一些买房者打电话问,按套内面积计价是不是说之前买的房屋多交了十几万?虽然是没有的,还是会折合住房的公摊成本,按套内面积估算的均价会比以建筑面积估算的均价高。举例来说,对买房者而言,按套内面积计价的情况下,花1亿元买1平方米,就是你住的那一平方米,而按建筑面积来算总价可能是8000元,只是计价方法的变化。
事实上,“取消公摊”并非取消住户共同均摊的公用建筑面积,而是在住房交易环节调整为按套内面积计价销售。
麟评居住大数据研究院中级剖析师关荣雪表示,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并不等于取消公摊。按套内面积计价是指在房子销售时,以房子实际可使用的面积(即套内面积)为基准进行计价,而不包括公共部份(如楼道、电梯、设备房等)的面积;而“取消公摊”则是指完全消除公共部份面积的概念,这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实现。
从长沙发布的新政就不难看出,公摊仍客观存在。新政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前,应该公示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开具的不动产测绘报告和下述均摊情况:(一)被均摊的共用部位的名称、用途、位置、面积;(二)参与平摊共用建筑面积的商品房的名称、用途、位置、面积、分摊系数;(三)不均摊的共用部位。
同时,赣州市住建局在去年8月发布的新政剖析中提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署商品房网签协议时,应与买房人约定按套内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估算商品楼市款。买房者代办的不动产权证书仍会彰显房子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分摊建筑面积三个数据。
物管费、税费如何收?目前仍按建筑面积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物管费、采暖费,税金大多是按建筑面积来估算,多地宣布“按套内面积计价销售”后,也有网友疑问后续是否会换作以套内面积进行估算。
在业内看来,若未来物管费、采暖费等均根据套内面积估算,除了能减少买房者的居住成本,就能迸发其买房意愿,有望推动房地产市场在连续多年成交量下降的趋势中反弹,甚至实现下降。
不过,从营口、肇庆等颁布新政的城市来看,相关用房成本的调整仍未跟进。
以广州为例,在新政颁布后,广州城投·星悦四季项目采取按套内面积计价和根据建筑面积计价两种形式。据新盘工作人员介绍,两种估算方法的均价有所不同,但单价是相同的。对于物管管理费的缴纳问题,项目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仍按建筑面积估算。
广州市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仅计价方法做出调整,收费仍按原新政执行。
石家庄市住建局工作人员也坦承,物管、供热、税费等问题都须要多部门共同颁布新政能够施行调整,部份财权也不在地方,须要上级层面来制订。
另据民企内部人士介绍,该企业在长沙的项目仍未在执行层面作出具体调整,“按套内面积计价销售”政策仍未传导至项目层面。
从房产交易契税来看,陆骑麟强调,在税金方面与面积挂钩的主要是税费和房产税。若按套内面积估算,短期内税费所受的影响最为直接且明显。
房产税方面,目前,天津、重庆等地试点房产税新政与建筑面积挂钩,(北京的免缴点为家庭人均60平方米,天津则针对180平米以上高端住房课税)。长远来看,若房产税全面铺开,则将遭到更大的影响。
税费方面,据去年11月1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新政的公告》,对个人订购家庭惟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统一按1%的税率缴付税费。对个人订购家庭惟一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税费。对个人订购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税费。
澎湃新闻注意到,公告并未明晰面积为建筑面积还是套内面积。
有国企营销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来看“按套内面积销售”仅是计价口径的问题,若后续有根本性的新政扭转,则须要更多的配套新政来建立,包括对于过去的所有存量项目、在售项目怎么解决联动问题等,是比较复杂的。
在陆骑麟看来,按套内面积计价销售正逐步成为未来的主流趋势。不过,一旦新政广泛施行,也将引起一系列新问题,如新老住宅面积估算标准的差别可能造成房子买卖中税金估算复杂化等。因而,政府在推进新政时,除了要着眼于短期内剌激房价回升,还需拟定配套举措,以全面应对并解决可能形成的后续问题。
“取消公摊”对购房会导致哪些影响?
“取消公摊”热搜背后,58安居客研究院研究经理陆骑麟觉得,当前公众不满的焦点在于买房后公摊面积的不透明,以及实际使用面积的模糊性,按套内面积进行计价将使买房者消费愈发清晰透明。
在陆骑麟看来,好房屋与公摊面积的概念似乎并非互相抵触。从现况来看,部份高档住宅项目因为配备了奢华的会馆、气派的入户大堂及丰富的公共活动空间,这种设施虽记入公摊面积,却并未阻碍它们成为品质住宅的代表。
业内觉得,公摊面积一定程度上是客观存在的。“以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也并非“取消公摊”。无论是以建筑面积估算还是以套内使用面积估算,无非是买房总价有所不同。不过,将商品房改为按套内面积计价并非多此一举,对于提升房子面积透明度等方面有着积极意义。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此前提到,新政文件中在“按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前有一句话:“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规范、优化和公开住房公摊面积估算方法,合理适度增强得房率”。以套内面积计价宣传的方式,既可以对实打实得到的独享面积计价情况进行自我考虑,也可以兼具考虑公摊面积情况,便于辨别出商品房的性价比。
益阳市住建局也强调,相较于按建筑面积计价,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方法对买房者来说,才能更直观地了解实际订购的居住空间大小,即“得房率”,有利于买房者对房子价值的判别。
关荣雪强调,除上述所说的按套内面积计价有助于买房者更直观地了解所购住房的实际价钱,降低因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纠纷,提高市场透明度的影响外,常年来看,这一新政也有助于房地产市场愈发公正合理地发展,致使买房者能更容易接受房子的定价,可能推动市场活跃度的提升。
手指研究院研究总工监徐跃进进一步谈到,如今买房者都相对理智,买房时对得房率指标的关注也较高,得房率低的房屋竞争力相对较差,所以,开发商基本不会故意做大公摊面积、降低得房率。
业内觉得,“取消公摊”的讨论虽然来历已久,你们普遍在讨论其对于买房成本和用房成本的影响。目前来看,以建筑面积或是以套内面积来进行交易对买房单价或没有太大影响,但长远而言,若物管、供热、税费等计价模式做出调整,则可进一步影响买房者的用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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